购销合同实用14篇
购销合同是一种实用的法律工具,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责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是网友“ztsz7707”整理的购销合同实用14篇,供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销售甲方供应的轮胎,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销售区域、轮胎品牌:
1、甲方作为厂方授权的四川省总代理商,同意并限定乙方在区域内不低于甲方限定的市场价格经销轮胎,同时负责该品牌轮胎在该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代理品牌乙方只能以甲方为进货渠道。
2、品牌任务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二、产品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按甲方价格表执行。
2、若厂方价格变动,甲方有权按相应比例调整。
三、结算方法及期限
原则上要求现款现货,对信誉良好的客户,甲方提供少量资金周转且周转金不能大于双方约定的乙方月平均销售额,当月回款小于周转金的客户甲方次月将停止供货;周转金必须于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结清,结清货款方能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只对本公司售出的三包轮胎提供售后服务(以出库胎号为理赔依据),若因乙方窜赔导致甲方无法给予理赔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人员,必须按照厂方“三包”政策认真执行,同时保存好三包胎,定期送往甲方交厂方复检。
3、乙方若在三包胎是否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有不同意见时,以厂方鉴定结果为准,若对厂方鉴定结果仍存异议,交由相关技术部门鉴定。
五、合同期限、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起,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桃:
梨:
苹果:
樱桃:
蓝莓:
葡萄: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双方责任:
1、乙方所供苗木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工程向乙方购买铝单板事宜共同订立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国产优质1系列铝板,按国家GB/T-20xx标准;
2.铝单板加工过程包括:采购素材铝板、按甲方的图纸制造加工、前处理、氟碳喷涂、包装、装车及发运。
3.加工铝单板颜色代号:按双方确认的业主封样。
4.实际加工的面积超过或不足合同规定的面积时,则费用依据实际加工数量而定。
5.每个铝单板的折边高度不超过20mm时,则不计算面积;如超过20mm时,则计算实际展开面积。
6.铝单板表面氟碳喷涂的加工符合国标要求,不发生剥落、起泡、变色变质等问题。
7.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所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范围、技术要求进行加工。
三、产品包装、运输、地点:
1、乙方必须按满足货款运输要求标准进行包装,且包装物不回收;
2、运输方式为汽运 ,由 乙 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其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货到目的地后,货物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乙双方确定的派驻现场代表或联络代表:
甲方代表: 联系方式:座机 手机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座机 手机 身份证号:以上甲、乙双方确定的代表,视为已经双方公司正式授权,其代表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2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20xx0 元整,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安排生产;
2、交货:甲方交付预付款后,双方确定加工图纸、颜色,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乙方在 10 工作日内交第一批货,以后各批货物按约定付清上批货款后,以双方协商的日期(协商事项为合同附件)交货。
3、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220xx 元整,在乙方货到合同约定地点,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后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凭银行转帐单或汇款单提货)
4、其它: 单次发货在300㎡以上的运费由乙方承担,300㎡以下由运费甲方承担。
五、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提供方式及相关约定:
由甲方提供准确的加工图纸,如甲方提供图纸无误,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图纸加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图纸有变更,甲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在甲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其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归乙方,但乙方交货后,甲方负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责任。在货物交付前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工程地点后,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充分考虑受损害一方的利益,双方约定: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或有其它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则由乙方住所地为本合同法律管辖地;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或有其它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则由甲方住所地为本合同法律管辖地。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乙方交完各批货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时合同终止。
九、附则:
1、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将其有效的营业执照交对方验证并复印存档;
2、为履行本合同,双方往来的传真、函(信)件等均视为有效法律文本、作为本合同附件;
3、依附本合同产生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该协议视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具体施工事项可参照乙方的相关资料;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如需公证交由公证机构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约定: 乙方提供检测报告以及合格证。
十一、施工注意事项:
1、请小心搬运、加工、安装、防止划伤、撞伤;
2、收货后请立即安装施工,施工完毕,45天内需将保护膜撕下;
3、请采用中性清洁剂和软性擦头进行清洗。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清单
1.名称:
2.规格型号:
3.生产厂家:
4.单价:
5.数量:
6.总价:
第二条供货时间及数量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供应该批次货物;
2.数量:
第三条质量要求
五金建材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为准,质量需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条货物运输
(一)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
(三)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自交付甲方之日起,该货物损毁灭失风险随之转移。
(四)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约万元。每批次五金建材供应货款按%付款,余款在半年内结清。供方应按需方要求供货,每延误一天按元损失给付需方。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1-3个月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三、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向供方购买 型液压破碎锤 台,装配在 上,并协商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备名称 : 破碎锤。
第二条 规格型号: 商标:
第三条 技术规格:钎杆直径 毫米。
第四条 合同价格:合计(大写) 元整。(RMB 元)。
第五条 配置:破碎锤用液压管路一套、破碎锤裸机一台、钎杆两根、锤管两根及标准工具箱一套、氮气瓶一个、氮气表一套。厂家赠送品:斗轴套四个。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
第七条 交(提)货时间:签定合同后 天内交货。(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八条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 元整RMB 元整,货到交货地点后一次付清余款 元整RMB 元整。供方在收到上述破碎锤全部货款后,上述破碎锤的所有权由供方转入需方:供方未收到上述全部货款前,上述破碎锤的所有权仍归属供方。需方在货到后 天内仍未付清上述货款、无故拒绝货物或未配合安装时,供方收回液压破碎锤,且所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在此期间供方有权检查液压破碎锤在需方提供的存放地点的完好情况,需方予以提供一切方便,在此期间如发生天灾、过失、人为而导致的损伤、丢失或自行改造或变动设备,以及由于第三者加害而导致操作的情况,由需方赔偿给供方液压破碎锤全款,上述事情发生后需方无条件在 日内赔偿给供方液压破碎锤全款,以视需方对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弥补。
第九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厂家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执行。
第十条 提出异议期限及验收标准、方法:安装当天,需方在安装现场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和提出异议。供方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提供的液压压力与气压压力的数据进行安装和调试,请需方人员配合不要自行改变液压压力与气压压力及打击频率,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安装:由供方服务部派人进行安装、调试并出具山西华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维护记录单)由需方签字确认后安装、调试结束。需方在安装前提供必要的人员及工具,包括电焊机、电焊工等,所产生费用由需方付给,并准备一桶20公斤液压油备用。
第十二条 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产品使用环境温度为-20℃至80℃)自安装、调试经需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各部件质保期为:油缸、活塞1年(3600个小时),低压氮气室、前壳体、外壳、蓄能器总成、换向阀(不含阀芯拉毛)质保期 小时。通体螺栓、夹板螺栓、调频阀芯、排气阀、充气阀、液压管路、破碎锤油封保质期为 小时。锤管、直通管接头质保期为 小时。其中消耗件职内衬套、导向套、钎杆销、固定圆销、锤管、连接盘螺栓、液压管路的0型圈、皮塞、内六文堵头、卡簧、氮气表总成、氮气等不在质保范围内。钎杆根据《钎杆操作判定方法》质保。赠送品无质保。
第十三条 质量问题处理方法:您通过购买的(新机器)在中国山西省使用时,可获得以下保证。
保证期间内:机器交付于第一用户(客户)之日起算起,在质保期内如买方报称破碎锤有故障,请拨打供方维修电话 :转服务部。供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售后服务(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在质保期内,构成本机的纯正物品因材料或制造缺陷,经本公司认可,该部件将得到无偿修理或更换。但是,由于故障而导致的停机损失费用和间接发生的损失费用,不属于质保范围;如果破碎锤或液压管路发生漏油现象,漏油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供方只对销售给需方的产品本身负责任,而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
不适用于保证范围的事项:虽然在保证期间,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不予保证:
1、 超出规格限度或该机适用范围的,本公司将不予保证。
2、 未按随机配发的有关手册所述规定,进行不当操作、保养、管理而导致的故障。
3、 使用非纯正配件,或非本公司指定的配件而导致的故障。
4、 未经本公司认可,而自行改造或变动导致的故障。
5、 接受本公司指定的代理店以外或本公司以外的修理,并由此所引发的故障。
6、 故障件丢失而无法判断的情况下。
7、 发生本公司基准值内的噪音、震动、油的渗出等不直接影响机器性能的情况。
8、 随着时间的推移,油漆渡铬层表面发生自然退色生锈的情况。
9、 由于天灾、过失、人为而导致的损伤,以及第三者加害而导致损伤的情况。
10、违反有关法令法规使用机器的情况。
11、机器使用中的消耗品及消耗品更换费用。产品质保期内消耗品包括:通体螺栓、夹板螺栓、蓄能器螺栓、液压管路的部件、锤管、直通管接头、排气阀、充气阀、破碎锤油封、内衬套、导向套、钎杆销、固定圆销、连接盘螺栓、内六文堵头、皮塞、破碎锤油封、液压管路的0型圈、卡簧、润滑油嘴、轴套、轴销、润滑油、氮气表总成、氮气。设备长期移动至不同地区时,请事先通知本公司服务部,本公司将指派就近服务人员为您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 配件提供方式及时间:供方依据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和《钎杆损伤判定方法》对需方进行配件索赔,在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请需方把要求索赔的配件先发图片或实物到供方配件部来确认物品,进行索赔,由需方向供方配件部提出需求时起3个工作日内,由供方在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快递、汽车或铁路运输到达需方所在山西省内的地市或城镇。其他物品根据厂家向供方发货后,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需方所在山西省内的地市或城镇。
第十五条 备注:请认真按照《关于正确对破碎锤加注润滑脂》、《使用破碎锤的注意事项》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保养及使用。如需方违章使用责任自负。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如货到上述指定地点时需方不按照以上款项支付货款,或无故拒绝货物,供方均将视需方违约。需方无条件协助供方收回该破碎锤,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RMB 元违约金。以视需方对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弥补。
2、需方若不按照供方所指导的操作和保养方法及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或不经供方同意随便在液压破碎锤上安装或拆除其他部件等,造成设备出现的问题全部由需方负责。
第十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一致认为对以上合同约定完全理解,表示认可。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品种名称单位数量质量指标单价种子价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是年月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是;运费由负担。
第五条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 ,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
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一二年 月 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鹤硒庒园富硒小麦粉
规格:5000g数量:
单价:80元/袋总价: 元
产品名称:鹤硒庒园富硒米
规格:5000g 数量:
单价:115元/袋总价: 元
产品名称:鹤硒庒园富硒五谷杂粮(红豆、绿豆、)
规格:320g/包 数量:
单价:11元/袋总价: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企业备案标准。
三、验收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复检确认,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全部承担质量责任。
2、如乙方为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到货期限
1、按协商好的价格乙方打款给甲方所需数量的款项,甲方收到货款后发货给乙方。
2、甲方在接到货款之日起5日内发货到乙方。
五、运费:
发货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所在地,乙方负责现场尽快卸货。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农垦管辖的法院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09 月 22 日
甲方:
乙方:
为发展高优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乙方为甲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甲方进行收购。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青贮玉米收购合同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为甲方安排青贮玉米种植户,具体种植面积以乙方同农户签订合同为准(乙方同农户签订的《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收获方式及收获时间:甲方务必在8月25日至10月10日间全部收割完成,因未能收割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收获机械有甲方提供并进行免费收获。
三、收购价格及标准:标准:干物质28-30% 价格:元/斤
标准:干物质30-32% 价格:元/斤
标准:干物质32%以上价格:元/斤
四、付款方式:甲方收购时每车过磅后即可给予付款,因无法付款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甲方保证按合同的标准要求全部收购,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有借口违约合同,甲方违约不进行收购,按照普通玉米每亩1000斤玉米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进行补偿。
六、因天气原因机械无法进地收获,甲方不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起诉方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简称甲方)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供方:(简称乙方)
甲方承揽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雨污管道需使用圆管涵,现由乙方供货。双方按照依法依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圆管涵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工程名称: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高堰路K0+000~K1+两侧人行道
三、供货:具体规格、数量、单价、质量标准附表于后。
四、付款方式
1、合同单价为包运至工地后卸货单价。
2、乙方送货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货(随车吊),货到经验收质量符合约定范围,每累计10万元付清上批货款。
五、违约责任
1、供方供货与约定质量、规格不相符,自行承担返回处理。
2、供方所供材料必须具备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否则视为三无产品,职能部门查处,乙方自负全责。
3、供方属送货上门,货未到工地前的所有风险乙方单方承担。
4、乙方供货产品甲方使用过程中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职能部门确定属管件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事项
此合同自签订之日立即生效,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工地实际需求按时到货,单方无故毁约,赔偿对方违约金5万元。在甲方分项工程完毕一个月内终止并付清余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出售的废钢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废钢数量、单价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吨)
总金额
1
2
二、运输方式、交货时间
1、货物经过甲方过磅后,由乙方自派货车运输。
2、废钢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3、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需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2、货物由乙方提取后,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3、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购买电脑。打印机。监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购买乙方产品:(详见合同附件)
二、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交货,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在甲方营业场所,交货时必须有乙方工作人员在场。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由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乙方存在欺诈、恶意隐瞒货物瑕疵等情形的除外。
六、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按合同要求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售后质保金的全部货款(大写):(即人民币: 元),乙方预留 元售后质保金,一年后甲方无利息支付给乙方。
七、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电脑、打印机按 年内免费保修,视频监控按 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乙方收取一定的上门服务费;每次 元;送修免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追索。甲方逾期付款,甲方每日偿付乙方欠款总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交货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索。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 方当事人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
代理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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