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精华14篇)
【简介】每当我们签订房租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撰写一份清晰明确的合同。那么,房租租赁合同应该如何起草,才能保证合法合规呢?以下是热心会员“anwuqueshanlian”整理的房租租赁合同(精华14篇),供大家赏析。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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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位于文化南路楼上一套住房租给乙方。特拟定以下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须在租住期间保护好室内现有的一切设施完好:《29寸电视一台,电视柜一个,沙发一套,衣柜两个,双人床一张,热水器一个,旧洗衣机一台,旧抽油烟机一台,煤气炉一台。》
二、租房时间为 年,即从20xx年7月11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一万贰仟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甲方暂收乙方20xx元押金,待到合同期满如住房的设施完好无损和不欠所有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房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卫生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五、租方期将满时,如乙方不再租住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单方违约,就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委托人:
居间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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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或者(大写)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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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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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亲民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用作四季沐歌太阳能销售专卖店使用。
二、租期从二o一o年元月一日起至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15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5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小区 号楼 室的 室 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 元,按年度结算。每年度乙方须提前 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 元 ,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期圆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 台,热水器 台,电视 台,冰箱 台,床 张,电风扇 台,沙发 组,餐桌 张,写字台 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水表: 电表: 燃气表: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街招待所以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街招待所以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栋 楼 号房屋,面积约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1、本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四万八千元(¥),于签合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两万四千元(¥),并应于每半年前15日内支付,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四千元(¥4000)。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予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乙方承租期间遵守物业单位相关制度,承租期间发生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需及时交付不欠账。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 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二) 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
(四) 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 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偿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电话号码为基础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至少在本协议中有效期内应通知对方,并提供新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本协议期满前,或支付房屋租金约日期前,双方应及时沟通。约定租赁期满,如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到新的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前,乙方应恢复房屋原装,搬走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否则,租赁期满之次日甲方有权按无主物品处置,发生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以上几条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付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
二、租用面积:
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
餐饮业。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年,超过部分无效。
四、租赁期限:
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租金标准:
第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年租金元整,第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
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1.(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租金支付时间:▁▁▁▁,▁▁▁▁▁,▁▁▁▁,▁▁▁▁▁,▁▁▁▁
▁▁▁▁▁▁▁▁▁▁▁▁▁▁▁▁▁▁▁▁▁▁▁▁▁▁▁▁▁▁▁▁▁▁▁▁▁。
租金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五)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六)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2.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一年,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房租为一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甲方房租现金柒千元整,支付房租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之前。
2、乙方转租本合同约定的库房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三、库房及住房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库房用于摩托车配件存放,不得从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库房,且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3、在租赁期间,库房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装修、改建。
6、因为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有任何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
7、乙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库房,且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8、甲方需出售本库房时,需另以同等面积大小的库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对乙方提供任何补偿。
五、管辖权
1、当事人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法院经过双方协商确定为合同签订地大方县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将厂房(共3间,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及办公楼2栋(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及办公楼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8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
(本合同所计算的租金均不含税)
四、付款方式:
每年付款一次。租赁厂房办公楼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必须提前 日付款。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厂房(及空地)改造、办公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内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六、租赁期内甲方的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水、电,保证道路、排水通畅,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方便。
2、甲方提供房屋必要的维修,如屋顶漏雨、内涝等。
3、甲方协助乙方注册公司并出具相关手续。
4、协调处理周边关系。
5、协助乙方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相关手续。
七、租赁期内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改造、增加设备或改变地表状况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合法经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标准、环境污染指数、办理外来人员的各项手续。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4、乙方所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价格向相关部门缴纳全部费用,如遇出现漏水、漏电,按实际用量分摊。
5、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计生专干做好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
八、乙方税收转后湖地税所,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责任事故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将属甲方的厂房及其它设施进行抵押、变卖等。
十、如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办公楼并阻止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如国家补偿搬迁费则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搬迁费。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租赁的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合同内容发生纠纷,向武汉高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承租期内,甲、乙双方除本合同约定条款可解除合同,无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解除合同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第二年过后,乙方有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此租赁合同有效期也延长至五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租赁费用
1、厂房租金按每年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待租赁期第二年过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两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三年乙方厂房租金,如乙方行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四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五年乙方厂房租金
3、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4、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
5、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将设备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在租赁物内空地建房的权利。
五、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如乙方欠缴,保证金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六、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将租赁物空地自建建筑拆除后,将租赁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