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租赁合同【汇总13篇】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工业厂房的租赁关系,确保双方权益的合理保护和互相协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会员“luraoxiepie”分享的工业厂房租赁合同【汇总13篇】,供大家参阅。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线材厂闲置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线材厂场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坐落在莱福工地的围墙边,租赁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二、线材厂场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场地租赁自**年11月20日起,至**年4月20日止。租赁期5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或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甲方同意。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场地赁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元。
2、采用先付租金后后使用方式,乙方每月在使用前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四、其他费用和场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使用该场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发现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时,乙方需无条件维修和承担费用。
五、场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场地转租,不得做与工程无关的其他用途。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必要的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乙方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出租房租赁合同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陵县恒泰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陵县经济开发区武佑街中段西侧,租赁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工业厂房,轻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共计 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十二个月厂房租赁费用计 元……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电费用由乙方承担,计量方式由乙方自行挂表,电费单价为 元/度,并在收到收据时及时付款。水费由甲方视乙方的用水情况而定,()乙方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如果乙方仅是生活用水甲方可免收水费,一旦乙方人员恶意造成浪费水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用水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该厂房只允许乙方在其加工钢结构相关产品,不得利用该厂房堆放与其无关的东西,不得利用该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如因意外发生火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1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应于租赁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的印花税、登记费、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建筑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或租赁物建筑的周围设立广告牌,如需宣传必须由甲方统一制定宣传画册或广告牌。
5、租赁期间,乙方所雇用的生产员工均与甲方无任何无关,因乙方自己经营、操作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生产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一、审查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主要应了解的信息:
①厂房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
②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信息:
①法律地位;②经营范围;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上述内容是双方基本情况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厂房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一)租金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厂房租赁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厂房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二)相关日常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应在厂房租赁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三、厂房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厂房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四、厂房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厂房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
五、厂房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
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六、其他注意事项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免租期装修期、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简单工业厂房租赁合同范本(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神工业园内厂房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在北区。
2、租赁厂房详见其平面图。
3、租赁时间年。即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租:甲方同意以每平方米元的月租金(不含税价),将6#厂房第层楼,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2、变压器:乙方按每年 元1kva的费用,租用甲方kva的变压器。
3、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向甲方每月按每平方米元缴纳物业管理费。
4、水电费:水电费按供电局、水厂正常抄表数按月计收。
5、电梯:
甲方向乙方提供2吨运货电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电梯维保费每层每年人民币元整(元):甲方为乙方配备专业电梯工管理电梯,乙方每年每月支付电梯工工资元,每年合计人民币(元)。因此乙方每年每月电梯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交付方式与房租同步,按季度先交后用。若乙方未按时缴清此项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停止电梯的使用。
上述肆项费用每季度交一次,必须先交后用,且在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必须预交信誉金人民币(元)此合同期满若乙方与甲方办理完所有退租手续,甲方应退还此信誉金,否则甲方有权不退此信誉金。
三、双方责任:
1、乙方租赁厂房于XX年月日开始,租金从XX年月日起计算。
2、甲方负责向乙方租用的厂房提供供水管网,如乙方需要额外的管网,则乙方承担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3、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其申报的变压器的租用费(详见本合同第二条款第2条),甲方负责向乙方租赁的厂房和办公室提供照明用电线路和设施,车间内部额外的安装费用由乙方自理。
4、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确保乙方所租的厂房内外排水管路工作正常(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但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与甲方联系,一切由乙方自负。
5、厂房承载负荷500kg/㎡,乙方必须按建筑设计规范使用租赁的厂房。在建筑设计规范内,甲方负责厂房的建筑保险。
6、乙方必须在武汉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交纳各项税费。并享受开发区的相关优惠政策。
7、房屋交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厂房的平面图及厂房内的有关设施,双方填写移交表,并签字方可有效。
8、乙方租厂房用于。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必须改变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改变。
9、乙方使用的建筑物,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外观及结构。停车、卫生、消防、保字等管理必须按工业园内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保证该厂房内24小时有人值班,以便双方互相联系,否则一切由乙方自负。
10、园区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1、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专门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加强抽查。因安全不重视、不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由该单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我方及第三造成的相关损失。
12、甲方负责厂房外部卫生和保安工作,并保证连接厂房和主干道的畅通。
13、在租用期间内乙方必须确保房租及配套费先交后用,若拖欠2个月房租,则甲方随时有权终止本合同,无论乙方是否有货物等在该厂房内,甲方都有权打开该厂房并将该厂房对第三方出租,乙方除应交清该厂房租赁合同内的全部费用以及配套的水、电等费用外,还应缴纳原合同终止后顺延时间的租金,直到双方办理厂房终止协议(或相关手续)为准,除此之外乙方还需支付甲方年租金金额10%的赔偿金。
14、⑴乙方使用期满退租厂房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同时将该厂房维修到原交付使用的水平(不以新旧为标准),退租厂房的.具体时间以双方签项的厂房终止协议为准,任何情况下乙方若需将该厂房内的设备(尤其是大设备)搬出厂房,必须与甲方办理完所有的退租或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设备的出入。
⑵乙方如需要续租,应于租期届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价格将另行商订,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若乙方在合同租期届满之日仍然未与甲方办理该厂房的续签手续,甲方视乙方自动退出该厂房,无论乙方是否有货物等在该厂房内,甲方都有权利打开该厂房并将该厂房对第三方出租,乙方除应交清该厂房租赁合同内的全部费用以及配套的水、电等费用外,还应缴纳顺延时间的租金和年租金10%的赔偿费,直到双方办理厂房终止协议为止。
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10%赔偿,用于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四、综合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经一方提出,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订。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不得转让。
6、附件:图纸、设计规范、移交手续合同一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简单工业厂房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元/度。水费是3元/立方米。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愿意把座落在莲花镇莲花村砖厂厂房(17间)设备(砖窑1个)及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租给承租方,上述财产均能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元,二年计60万元。
2、保证金10万元。
3、交纳方式;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齐。四、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4、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由承租方维修和保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生产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租赁期间所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内安全生产工作。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设备归还时,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取土只能用于本砖厂生产红砖。
2、承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土,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4、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购设备,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撤走。
5、如出租方需要使用租赁厂房,承租方无条件退还。
6、场地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取土坑)和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负责安全管理,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八、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甲方合法拥有的土地及房屋出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及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约亩,地上房屋 平方米,共 间,结构为 。甲方将上述土地及房屋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地整治。
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月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三、租赁价格及租金支付
租赁价格: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租金支付: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租赁期限,由乙方分次付清。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支付甲方首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其余年份租金于由乙方于每年月 日前支付甲方第二年租金。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保证其出租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若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甲方拥有的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同意乙方为经营需要在出租场地内自行出资新建、改建房屋厂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并负责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乙方租赁土地正前方及四周在不影响其他权利人的'前提下,拥有免费使用权。
租赁期间,如遇征地、拆迁(包括不限于道路规划、修建等),乙方享有新建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补偿权益。
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经营生产需要的供水、供电等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使用场地及房屋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乙方保证按时支付租金,延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收取年租金的的滞纳金。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租赁期限内,乙方拥有转租权,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0乙方对新建房屋、基础设施及其他投入的固定资产拥有处置权且不受协议终止影响。
五、协议的解除
协商解除。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自动解除。本协议有效期届满,自动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在履行或者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无效,任何一方有权向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于石狮市曾坑霞路嘉禄路东南侧建达钢材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前后二幢楼房(1#楼房四层、2#楼房二层出租给乙方作服装厂制作生产、生活场地,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1、租期满前三个月应就是否续租或终止及租金涨跌达成续租书面协议,并支付续租押金;
2、楼层面积平方米(按建筑设计图为依据),租赁期总金额元(¥:-),支付方;
3、租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支付续租楼房租金,至期乙方尚未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电、关闭门户取消押金;
4元,至合同期满后发还,使用电梯也应支付年检、年保费用及每月支付电梯使用费;
5、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楼房内水电设施乙方自行负责,如租期内水电部门相关水电费涨跌,则随之涨跌。房产税、卫生费用由乙方缴纳,甲方不付任何税费,电价面议为准;
6、每月遇有应交纳的款项,如逾期十日外,将按电费逾期处罚标准计算;
7、在租赁期间,在保证甲方主体建筑及设施无损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且政府相关部门许可下,乙方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安装、整修,期满的恢复原状前后所需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厂房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厂房按时交给甲方。交还厂房时,厂房主体建筑及设施必须完整,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费负责修复原状;
9、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否则,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一切与甲方无关;
10、乙方不得利用厂房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后 天内如期归还,如乙方在该日期后仍未搬出,则该厂房内剩余所有物品(包括乙方私人物品)均给甲方所有。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 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地址:
承租方(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工业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业厂房经营范围为。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事项由乙方负责。在约定的装修期间甲方免收租费,租金自约定的装修完毕时间次日起算。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为准)的租金为人民币元。则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递增率为3%—5%。租金应预付半年,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支付日期为本期租期届满月1号前支付。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为含税价。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物业费等由乙方承担,按月支付,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物业费开具发票事宜由乙方找物业协商开具),应在三天内付款。
2、因乙方生产经营引起的相关环境治理或污水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维修费用以发票为准。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维修费用以发票为准。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配合审批的相关材料。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至正常适租状态之后再行交付。
h3?class="bo-nm"?style="border:?1p?dashed?#ed1c24;?border-radius:?5p;?padding:?20p?20p;">?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
2、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物不作任何补偿,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部分,乙方若在租赁期满后7日内未清理的,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取5%滞纳金,拖欠满一个月之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4、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有关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有关的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约定乙方需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
5、因政府征收或者拆迁等事项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享有相应的补偿,若甲方不予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承诺承担全部的'损失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因本协议导致的纠纷,双方约定向工厂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