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必备14篇】
【简介】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我们向对方传递着知识的火炬,以感谢他们在技术交流中的悉心指导与支持。本文是会员“cfiv3”分享的技术转让合同(共14篇),以供参考。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方式最终解决。
(2)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受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事宜,于年月日 在订立。
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 、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以万元整(人
民币)大写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
形式支付甲方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制作技术及流程教会乙
方所委派厨师。
2. 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向乙方供应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每斤价格为 元人民币。
3. 甲方不保证乙方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的盈利性
做出任何承诺。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派厨师不得超过两名,学习期间不得更换。
2. 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私下挖甲方厨师,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 乙方的经营权限仅限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内,如乙方违约经查实合同终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4. 乙方所经营店铺不得使用含有” ”字样的字号。
5. 乙方对鹅掌汤锅、干锅鸭翅的制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授他人,否则甲方有追诉的权利。
四 、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手印后生效。
五 、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转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位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5、6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14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
权代表)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甲方(受让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转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年月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
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者许可本项专利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时间:;
(2)地点:;
(3)方式:;
(4)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时间:;
(2)地点:;
(3)类型:;
(4)地域:;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
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不可以)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
乙方继续实施本专利的,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
2、;
3、;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1、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4、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年月日;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
由甲方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故意迟延。
第八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转让本专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同时转让/不转让)。
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十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大写:)。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大写:)。
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年月日,支付方式:。
(2)截止年月日分次支付,支付方式为:,其中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三条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权利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转让本项专利的,应当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交付应付款项的%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其他。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评论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1、;
2、;
3、;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xxxx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xxxx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注册五类新药【药品名称】的技术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的条款。
一、技术标的【药品名称】的制备工艺及全套报批资料(不包括临床实验部分,以下同。)、原始记录的整理并最终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之要求,使甲方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该品种的生产批文。
二、技术成果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1、全套报批资料以及原始记录的整理并最终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之要求。
2、甲方获得该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
3、确保制剂工艺技术在工业化生产中的可行性,并保证该产品的稳定性达到质量标准。
三、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总费用:人民币拾万圆。
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3、合同签定后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申报资料及样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万圆(50,000元)整;
4、乙方协助甲方申报样品经省药检所检验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万圆(30,000元)整;
5、甲方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后, 乙方指导甲方试制出合格生产样品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圆(20,000元)整。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度提供经费。
2、负责申报样品的包装和灭菌。
3、提供申报所要求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接触药品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等相应申报所需材料。
4、负责与该新药相关的申报工作(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等)和支付相应的费用。
5、负责乙方审评、放样等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
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和全套申报资料的整理,负责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全部技术问题。
2、负责给甲方提供试制的申报用样品供甲方包装和灭菌,负责帮助解决试生产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负责并保证及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完善和补充有关资料。
五、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交接申报资料及样品;
2、如果该品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后,需要补充资料,乙方保证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后30日完成补充资料整理工作,并交于甲方,由甲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报资料。
六、风险的承担和违约的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中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一条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技术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以下情况,由乙方负责并于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经费。
(1)乙方提供甲方使用的技术涉及国内外专利纠纷、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由于乙方所负责的技术资料原因,甲方未能获得生产批件。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未能申报成功或未取得生产批件,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任务,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乙方剩余技术服务费的50%。
4、下列情况双方均不需承担责任:
(1)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认可的条件下可以免除责任。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合同的自然终止。
七、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按本协议分清责任,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不能和解的争议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开发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
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
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转让方:铜仁市舒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苏星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作经营目的是综合各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从而把“舒心贝尔”打造成为可持续性发展,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内取暖领域知名品牌,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1.项目名称: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成熟。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实施许可。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重庆地区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受让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指派一名技术人员监管技术,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支付。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元)。 (注: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产品的具体数量和型号,甲方根据其数量配给相应的主要配件(控制器、发热片、阻燃线、超温保护期、臭氧发生器、电源线等),价格按照成本计算,另收配套价格的10%作为提成费。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执行标准: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转让方不得在同一个区域许可第二家使用同样的技术,否则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苏星(盖章) 签名:(盖章)签字时间:20.签字时间:签字地点:铜仁市光明路23号签字地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帐号:***2726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元或以下的,则按%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酒店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酒店有限公司%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清给甲方。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手续。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不承担股权转让前各种纠纷的连带责任。
3、因甲方原因隐瞒相关事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转让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本合同由乙方将 莫西沙星小环侧链 (以下简称该技术 )转让给甲方,双方经过友好合作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生产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共计7步,总收率为%:
2. 该技术成本价在1800-2200元/kg之间,此成本由中国平价人工水电及原材料计算得出,至于甲方所在地成本则由甲方根据小试验证和中试生产实际成本根据甲方所在地平价成本计算得出。
3. 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要求。
4. 其他协作事项:
①合同履约过程中,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艺技术文件进行小试及中试生产工作,若有必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指导;
②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不得对乙方隐瞒收率,产量,质量等等一切情况,否则视为违约 ,并承担乙方由于履约合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③合同履约过程中,邀请方负责承担受邀请方的差旅、食宿费用。
第三条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生产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相关确认资料和明显含有该杂质的少量样品及检测方法;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1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资料后向乙方出具收条,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60%的前期转让费,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25万元)。
2.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10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80%,即20万。
②甲方完成小试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10%,即万。
③甲方完成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10%,即万。
第五条 合同履约期限及违约责任承担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效力;
2、本合同终止于本次技术转让完毕,即甲方可以生产出合格产品,乙方收到全部转让费;
3、若任何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或因本合同提及的违约行为造成违约,则赔付对方本次转让费总额200%。
4、若发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法院提起诉求。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 甲方:长期辅导班 乙方:学生家长
由于学生来上我们辅导班,安全问题责任重大,故有必要与各位学生家长就学生安全上学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一、 ——(监护人)自愿把——(学生姓名)送到甲方辅导班。
二、 乙方必须在辅导期间按时接送自己的孩子,学生及监护人在上课下课路上发生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三、课间学生应听从教师安排,在教室休息,禁止私自上街购物,玩耍,上网等,未经请假一旦出现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四、上课时学生应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1、如上课时学生违犯课堂纪律经老师严肃批评,学生由此赌气离走,甲方应及时联系乙方或因乙方问题未能及时联系,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则甲方免责。若甲方未联系乙方,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
2 、学生请假家长应提前通知,学生上课时请病假或事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途中出现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五、学生上学路上、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并通知乙方。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八、在补习期间,如遇到地震、台风、暴风雨、雷击、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家长报名时应提供真实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便甲方及时联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