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供货合同(8篇) 超市供货合作协议
【简介】每当我们签订超市供货合同时,为了确保合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仔细考虑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那么,一个完善的超市供货合同应该包含哪些要素呢?下面是热心会员“tcre51”收集的超市供货合同(共8篇),以供参考。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且可以参考安士生活果品验货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为结算日,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实际送货数量及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结款。
六、果品验收:
甲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乙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7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7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海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买受人(签章):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一) 商品
品名 货品数量 货品单价 货品总金额
交货时间:年月日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费用承担:
交货方式:
1、甲方提货
2、乙方送货
(二) 付款方式及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对账后天,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1)当月15日前(15天付款)
(2)次月15日前(45天付款)
(3)当月30日前(30天付款)
(4)次月终日前(60天付款)
(5)其它
2、乙方在对账的天前,须将增值税发票交到甲方的业务主管部门。
3、乙方需凭纳税率为%的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
4、甲方有权根据交易行为中乙方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定购单下乙方的应收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5、为便利解决售后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乙方撤柜后,货款应延期个月付清
(三) 供货方式及要求
乙方所提供商品以甲方的商品订单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单后,须天内将商品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订单金额的10%)
(四)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提供盖有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盖有公章的报价单、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商品质检报告或其它附件。
2、乙方提供销售奖励或返利活动:
(1)以月为单位:返利为个月付款额(含税)%
(2)以年为单位:返利为年付款额(含税)%
3、乙方须交纳的管理费和赞助费:
(1)入场费
(2)堆头费
(3)其它费用
(4)节假日促销或商品统一进行的促销活动按结算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元促销费。
(5)交付时间:年月日
4、乙方应采取活动来增加其市场的占有率。
5、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订货、发货以授权签字的委托人签字或者盖公章的清单伙准,本合同之任何条款不得任意修改。
7、为保证共同发展,甲方承诺在其连锁店中优先安排乙方商品,乙方承担甲方新店首批订单%的折扣。
8、甲方全力销售乙方商品,在甲方方圆km之内,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销售合同。
9、其它
第二条购销细节
(一) 商品质量:
1、乙方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品有保质期的,乙方应在保质期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负全部责任,不得提供以接近失效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包换、包退,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等级、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商品售后服务(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和商品破损进行包退、包换、保修,由此造成消费者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提供之商品属于假冒伪劣或其它严重不合格商品,售出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果被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或起诉;工商、技术监督、卫生、海关、税务等部门查处),甲方将没收其货款、商品以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金额。
(二) 商品数量
以甲方采购部门出具的采购单为准,乙方不得多付货或者少付货,对于同一采购单所列商品不得分批交付。如果多付,甲方可以拒绝接受多付部分,也可视情况代为保管。对于小付部分,分批交付,甲方视需要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但乙方要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商品价格
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商业销售网点的最低供货价。如果甲方发现同类商业销售网点的同种商品比乙方提供的价格更低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金额为进货金额的%,并负担高于其它商场的差价金额。
(四)商品包装:乙方提供的商品应按照内包装和外包装分开的包装方式包装,并且在包装上应具有以下标识:
1、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中文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等。
4、商品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不按时对商品进行包装,甲方有权拒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五)商品检验:
甲方在货到后对商品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经检验合格的商品,甲方保留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六) 商品所有权:
1、自甲方验收后,结算日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结算日后,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所有权转移前,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索赔
对乙方提供的货品品质不良,数量缺少或形态、尺寸、色泽、包装不符合要求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一切行为,甲方将对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十天内到货品运送地输办理。退回货物将由乙方自行运回,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价格保证
乙方保证以在装日以前的当时生产厂商和乙方自行降价或最低合法竞争下确定的市场最低价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在最后装运日以前,乙方以比本订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与本订单项下品种实质上相同或相似的货物,则本订单的条款或条件得作最低价格或优惠条件执行,并由甲方根据调整后价格进行支付,在甲方有权获得该低价格但实际上已支付超出部分时,乙方应及时将差价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者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违反本条款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甲方视乙方商品销售状况如何,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负责未销售的库存商品,包括其所属商品的欠损、灭失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风险。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若有意再续约,须于本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签。
2、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警告:我们的.企业和员工与众不同,为了维护厂商的权益,乙方不得请甲方员工吃饭、娱乐或给予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和在商场之间调货,如有发生,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xx艺术幼儿园
地址:xx区xx南街326号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采购食品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所提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供货时应出示检验合格证,如无检验合格证,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3、乙方需保证供货的食品新鲜、安全,如果因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按甲方所需食品时间和数量及时送达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5、乙方提供甲方食品按市场批发价随行就市,如乙方提供甲方的货品超出批发价格,甲方可无条件退货或提出终止此合同。
6、甲方在送货时需提供食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检验员,一份自留,以便结算时核对。
7、甲乙双方已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提供发票给财务人员,经核对后结清货款。
8、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9、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新安边学校师生食堂,猪肉的供货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或没有,造成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定边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由乙方供货票据,经甲方负责人核对后,每学期末结算。
七、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超市合同编号:
乙方: 供应商代码:
为扩大供销业务,认真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商品:
第二条: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具备符合国家或国际规定的有效条形码供甲方使用。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无条码,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干胶条形码,每张条形码工本费元,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如乙方所提供的条形码系假码、重码等无效条码并于其供应的商品不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供销商品的数量由甲方根据销售情况,以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的形式确定。乙方在收到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需及时向甲方反馈供货实际。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甲方要货不符,则视为乙方的新要约,须经甲方承诺后方为有效。
第四条:供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xxxx市工商法规以及甲方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及给消费者超成损失包括人身伤害的,乙方同意承担赔偿等全部责任。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全外文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志(品名、商标、厂名、厂址),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上有侵权行为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商品保质期及我公司退换商品的剩余有效期。
如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等问题,乙方承诺条件应按实数退款或换货。
第六条:交货方法为乙方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杂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收货时首先对商品包装件数及原包装外观瑕庇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核对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商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保质保鲜期、内包装等经双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但未开箱细码验收、未测试或测试的或因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的商品,乙方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日期每月日至日,由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方能结算商品货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按供货总额的5%扣除税款后,再结付货款。
2、合同价为供货价的,按合同价结算。
3、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合同价的%价结算。
4、实销实结。
5、月结。
6、乙方所提供商品甲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商品抽样及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并在货款结算中扣除。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对耐用、大件商品应落实本地维修点。如因质量超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落令过季或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同意及时调换。
第十一条:为确保甲方售价的相对稳定,双方合同一旦签订,对甲方的供应价,乙方承诺相对稳定。如有变化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相应货款中扣20%作为乙方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乙方未承担违约责任以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货款或中止合同履行。
第十三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廉洁与公正性,乙方不得发生向甲方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行贿,如回扣、实物、宴请等送礼超过30元以上的行为。一经发生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行贿价值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若需业务洽谈费用,必须经甲方经理同意。
第十四条:为能充分体现双方是真诚、长期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应是本地区同等条件下最低供应价。如果一经甲方查出该供应价高于本地区供应价,甲方有权按其差价对乙方处以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为此,乙方愿承担向甲方提供在其他商场的卖价和价格书面说明的义务,以便甲方随时查核。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订日起日内有效,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甲方:xxxxxx超市乙方:
经理: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商资料
1、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系列共计单品,进店单品数根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商品质量
1、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订货送货
1、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货款账期为;A、15天;B、30天;C、45天;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7、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 ]银行转账;[ ]转账支票;[ ]现金支付。
8、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保证与承诺
1、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万元,作为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除当次货款金额%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3)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5)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6)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7)乙方向甲方人员幸会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8)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9)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10)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3、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一般性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商资料
1、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系列共计单品,进店单品数根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商品质量
1、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订货送货
1、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货款账期为;A、15天;B、30天;C、45天;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货款对账方式选择:[]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7、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银行转账;[]转账支票;[]现金支付。
8、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保证与承诺
1、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万元,作为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未付款票据。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除当次货款金额%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3)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5)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6)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7)乙方向甲方人员幸会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8)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9)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10)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3、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一般性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