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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租赁合同(精选5篇)

2023-07-19 09:45:02合同

超市租赁合同(精选5篇)

  以下是热心网友“difk77”分享的超市租赁合同(共5篇),供大家赏析。

超市租赁合同

超市合同 篇1

  一、期限,本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2

  甲方:超市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3、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4、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促销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偷盗等不诚实的行为。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物品总价的50倍以上(但不低于3000元/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7、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8、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

  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6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这特性而定。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 □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或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商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管此违反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卖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的。

  (5)对上述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不得因甲方将明示或默示保证扩及于其顾客而受任何限制影响,但甲方给其顾客的保证明显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证条款范围者除外。双方约定,第(4)项规定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适用于其商品包装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所提供资料对其所供商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保留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乙方的发票或其它的书面文件与甲方订单不一致的,以甲方订单为准。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甲方可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订单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其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因订单更改导致成本或交货日期变更,双方应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处理。

  5、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3)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库存,而库存商品原进货价格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其货款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简称“库存扣补”)

  四、商品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滞销积压商品、残次、过期、包破损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持期的积压商品、顾客退回的商品、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

  3、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内、保持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内、商品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和冷冻生鲜商品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到通知后不能及进办理退换货,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损金额。

  4、为确保双方权益,领取退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领取退货之授权委托书,且须载明受托人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受托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惯常签名样式和退货领取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货款.

  2、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并出具正式发票(或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后,甲方按 付款方式在结算日进行付款。

  3、甲方对账日为每月日,结算日为每月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

  4、商品总金额人民币: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上(最少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超市合同 篇3

  一、期限,本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绿景馨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建筑房屋系甲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配套建筑,归属权属由甲方所有。

  二、 房屋租赁情况

  1、租赁用途由乙方选定,经甲方同意,在协议书中写明。乙方租赁用途为“ ”,若乙方擅自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若从事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12个月。

  2、此合同期限虽为一年(壹年),若乙方续租,甲方同意后三年内,本合同约定租金不变,续租期限不变(为壹年)。

  3、租赁期限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并不得拆除己附合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属于乙方的.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

  4、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方面,任何价值的损失以及经营方面,现期、预期利益损失,均不给予赔偿和补偿。

  四、租金

  1、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于鉴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开具收据与乙方。

  3、押金: 元(大写),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若有利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部分押金。

  五、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供热费、房屋租赁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障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物,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转租,需先征行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次承租人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行政部门要求重新规划,房屋建筑的,应解除。

  3、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就解除。

  以上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款,3、4项规定履行。

  九、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除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超市出租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

  甲方是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年月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支付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

  .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部,上网专线条。

  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元/条。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元/条,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保证金的扣除

  7.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