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转让合同【合集9篇】
【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oh466”整理的超市转让合同(共9篇),供大家品鉴。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位于新沂市田吴街四叉路口南侧苏捷超市正在营业中旺铺转让,双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1、该超市占地面积为160平方米,超市内一切货物及设施及相关手续转让总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
2、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壹拾伍万元整,()
3、至该超市合同签订前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由甲方交清,转让之后该超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不责承担。
4、签订后合同后,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租赁经营超市(位于街(路)号)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商品费用元;设备费用元,合计元。于年月日前第一次向甲方支付元,在年月日前第二次向甲方支付元。在年月日前第三次向甲方支付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工商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乙方可扣除元《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其他证照过户押金,等证照办好并过户后支付给甲方。《工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超市,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证照过户、更名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顶租后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业主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对甲方及设备商品进行评估接收,甲方应将未结算商品费用全部结完,并将所有商品供应商联系方式、地址、商品数量、名称、进价、售价以前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甲方、供应商核共同对后接收商品。如有过保或质量有争议商品,乙方不予接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七、乙方营业后,甲方须在本转让店铺全天辅导乙方经营30天,乙方确定无其他责任纠纷后,方可进行第二次付款给甲方。
八、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将店铺转让乙方使用,如由于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丙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20%作为违约金。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好过户更名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超市促销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两个月,于20xx年9月1日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终止。
第二条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1000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或延长合伙经营必须提前六个月取得甲乙双方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预计总投支肆拾万元(¥元)。甲方、乙方各占50%股份,计各投贰拾万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 另注:
1、 合伙人的出资,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合伙资金。
2、 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1、 经双方协商一致推举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管权利,对于实际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以下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必须加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分工作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比例分担。
3、 人员安排,经甲乙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共合伙人不愿接纳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店赔偿另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合伙人之间其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甲方:xx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 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 乙方供货品牌为;系列共计单品,进 店单品数根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 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 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 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 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 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 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 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5 页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 则,甲方按订单 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 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 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 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 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 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 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货款账期为;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 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 ]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 ]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7、 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 ]银行转账; [ ]转账支票;[ ]现金支付。
8、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5 页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万元,作为 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2、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 除当次货款金额%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 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 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 1 )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 )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 3 )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 4 )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 5 )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 6 )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 7 )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 8 ) 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 9 ) 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 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 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 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 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1年月日起 至20年月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5 页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 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 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 一般性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 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手 机 号 码: 手 机 号 码: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地 址:
电话 / 传真: 电话 /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银 行 账 号:
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路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义务与权利。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缴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缴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应立即终止该租赁合同,并协助乙方与丙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至该商铺转让合同签订前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由甲方交清,转让之后该商铺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受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费用。
五、所有商品在保证完好,且未过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盘点转让商品共计价值大写 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将此款一次付清给甲方,甲方将商品移交给乙方。
六、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等,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等, 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 期:
乙方签字:
日 期:
丙方签字:
日 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门面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有限公司,现将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
第二条 汽车价格
该车委托太仓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 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第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另份备用。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xx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 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 乙方供货品牌为;系列共计单品,进 店单品数根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 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 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 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 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 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 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 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5 页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 则,甲方按订单 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 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 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 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 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 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 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货款账期为;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 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 ]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 ]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7、 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 ]银行转账; [ ]转账支票;[ ]现金支付。
8、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5 页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万元,作为 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2、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 除当次货款金额%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 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 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 1 )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 )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 3 )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 4 )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 5 )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 6 )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 7 )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 8 ) 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 9 ) 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 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 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 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 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1年月日起 至20年月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5 页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 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 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 一般性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 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手 机 号 码: 手 机 号 码: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地 址:
电话 / 传真: 电话 /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银 行 账 号:
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