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场地租赁合同【合集5篇】
【导语】签订注意事项在签订会议场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本文是热心会员“yanhanzhang”整理的会议场地租赁合同(共5篇),以供参考。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
(一)名称: 会议室。
(二)位置: 。
(三)附属及配套设施: (一一列明或后附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二)租赁用途:用于举办 会议。
第三条 费用
(一)租金共 元整(小写¥ )。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新华贸商务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二)押金共 元整(小写¥ )。
(三)合同履行过程实际发生其他的费用。
第四条 费用支付期限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
(二)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的会议室租金、对租赁物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及各种违约金等全部费用应该在乙方离开会议室之时全部结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间前 天/时,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于配套设施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书面予以确认。
(二)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可派员入场布置会会场或指导甲方人员布置
会场(此种情形为甲方禁止乙方及其委托的单位布置会场)。
(三)租赁物交付乙方后,租赁物发生意外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 租赁物的返还
(一)乙方租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当组织人员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返还甲方。租赁物返还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指派专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装饰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作为结算依据。
(三)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离场。
第七条 甲方义务
(一)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电梯音响、麦克风、投影等使用必备条件。
(二)乙方要求提供约定外的服务,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协助,但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完会议室双方结算完毕后为乙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
(四)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与检查,及时配合乙方结算。
(五)依照合同约定返押金。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租赁物。
(二)使用租赁物前如实向甲方告知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做报警处理。
(三)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乙方:
1.不影响甲方以及新华贸写字楼内所有业户的正常办公,遵守甲方制定的新华贸写字楼管理制度。
2.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在租赁物内外搭设棚架。
3.不得损坏使用场地内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详见店内赔偿价目表,下同)。乙方同意甲方结算时直接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会议室其他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经甲方书面允许的除外。
5.保持会议室内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6.自行保管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
7.乙方承诺与会人员不会违反上述六项义务,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积极履行租赁物返还及相关义务。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员及与会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收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延付租金及押金3日以内的(含3日),除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违约金¥ ;乙方延付超过3日或乙方明确表示拒付租金及押金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租金损失、律师费、交通非等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款项甲方不退。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和装饰物等)出现出现损坏的,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项执行。
(五)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三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的,除须继续履行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无约定的,参照中国现行法律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效力相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 租用期限
租期为 15 年,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将盐业局 商务楼交付乙方。此后 18 个月为乙方改建、装修酒店的时限, 不计入租用期限,租用期从改建,装修时限届满时计算。
二、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用期内前 5 年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 80 万元,第 6 年到 第 10 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120 万元,第 11 年到第 15 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130 万元。
每年的租金分二次付清, 交纳时间定于当年 12 月 31 日前付 清。
三、 债权债务: 合同签定前,酒店的债权、债务(包括各种税费等)由甲方负 责。
乙方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 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四、 经营方式: 乙方租用经营酒店按自负盈亏方式进行。
在法律规定的行业范 围内享有经营自主权。在租用经营期间,甲方应派代表协助乙 方协调酒店对外的相关事宜。
五、 优惠政策: 政府优惠政策归酒店享有。
甲方需协助乙方极力争取。
六、 会议室的使用 甲方的会议室应归乙方管理共同使用。
七、 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乙方 定金,并对乙方在酒店的投入给予全额赔偿。
八、 租用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用 期届满后,如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在酒店投入的大型 设备、家具(如厨具等) 。
如属可拆卸、可移动,由相关机构 进行评估后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九、 停车场 甲方需规划出给乙方做为停车场的区位,并以红线图标出具体 的位置,并将该区域交付乙方使用,如有变动需与乙方协商, 如果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变更停车场或是没有符合红线图的实 际车场,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必须无条件全额赔偿乙 方在酒店的投入。
十、甲方应许可乙方在对酒店进行改造过程中,在不破坏建筑结 构的情况下,对部分内样布局进行改造,使之合乎经营需要。
十一、电梯、变压器等基础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或者从租金中 扣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20年X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举办“”租用甲方会场一事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同意将大综合馆宴会厅租予乙方使用。
一、活动时间
布场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宴会厅,费用为人民币——————整,于会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要求乙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2 保证乙方活动期间的时间。
3 无偿提供的服务项目:室内照明灯光、贵宾休息室及茶水、同时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4 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操控人员,协助乙方活动顺利进行。 5 为乙方提供一般性会场清洁服务。
6 为乙方提供一般性会场保安服务。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7 乙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活动时间,如有超时需要,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乙方按合同约定价格交纳等时费用,在活动结束当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结算。
8 乙方在活动期间现场发生的临时性费用,以会展中心“会议室收费标准”内容收取,并于活动结束时,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结算。
9 乙方动用甲方场地内设施要得到甲方的认可及同意。
10 乙方应遵守大综合馆的相关规定并禁止吸烟,不得破坏公物,保证设施无损,如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11 严禁携带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及违禁用品。
12 乙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时间,如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完全合法拥有的厂房及配套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对应厂房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年租赁租金共为人民币万元。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在每年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行将该厂房转租第三方,乙方须在转租之日起三天内通知甲方;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拆除,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1%滞纳金。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本合同标的下的全部厂房和土地,甲方未曾向任何第三方作抵押,也并未和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转让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第三方(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此列)签署本合同标的厂房及土地买卖合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直到租期结束;
3、甲方如果和乙方或者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本合同标的厂房或土地的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生效后,本租赁合同自动结束,甲方需在该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退还向甲方收取的全部租费;
4、甲方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合同执行,该决议作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
5、未经对方同意,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须向另一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立即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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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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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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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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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