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房租赁合同(精品12篇)
【前言】签订注意事项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注意事项,以免在合同签订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本文是热心网友“linrang”整理的场房租赁合同(共12篇),供大家参阅。
甲方(房主):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三)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转为他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若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元/月。
(月租金大写:仟佰拾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二)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电费
(2)水费
(3)供暖费
(4)燃气费
(5)物业管理费
(6)上网费
(7)物业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门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对本校师生经营书店,经过竞标,由 租赁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材、文具。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自理,水费每月按 方交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签定合同时交纳。如不按时交纳,每天按上交金额的2%交滞纳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就(简述案情)致伤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上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赔偿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此费用包括医疗费、工资、加工费、奖金、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条。
2、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甲方任何刑事、民事责任,并同意向司法部门出具谅解书。
3、在司法部门向乙方核实双方是否达成谅解事宜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双方就(其它事项或费用)等事亦再无纠纷。
5、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约定,不得反悔。
6、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场地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位于,面积约为m。
甲方仅提供经营场所,不负责装修,乙方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以防造成不安全隐患。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他装修乙方不得拆除毁坏,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为规范管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租赁经营场地仅用于以下服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用途,不得扩大、变更经营范围。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场地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应如期清场交还。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度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元;本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逐年递增5%。一次付清三年租金的无递增。
开户行:
账号:
水电、物业、电梯等费用按照规定收取。
国家行政机关对乙方经营行为收取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诚信经营,合法合约使用租赁场地,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经营行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信誉、形象受损、行政处罚、涉诉、顾客投诉、销售商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引发的甲方赔偿责任、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赔偿等。
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消除影响,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次元的罚款,并有权不经过乙方同意从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和支付处理的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入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减或没收的,乙方应当从收到甲方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或重新交纳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发生条约定的情形的,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空调、电梯、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公共区域清洁管理;等。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末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
7.违反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圊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锯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的违约金。
第九条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掼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三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或乙方每 (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施工升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升降机基本参数:
1、施工升降机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出厂时间:
2、载重量/每个轿箱 kg
最大安装高度: m
设臵 道附墙
二、施工升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施工升降机仅限于在苍南县,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施工升降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臵齐全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报装告之手续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6、甲方负责混凝土基础以上的施工升降机性能完好。
7、施工升降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升降机操作证)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施工升降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基础图纸制作施工升降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升降机管理手册、具有相应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施工升降机出厂合格证、施工升降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施工升降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施工升降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 倍扣除租赁费。
1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 倍扣除租赁费。
14、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升降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施工升降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施工升降机未能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升降机专用电箱和符合施工升降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域施工升降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施工升降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施工升降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施工升降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或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装拆费 元;拆卸费 元。
2)加节或降节费用。每节为 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臵 元/件。
4)小计:
施工升降机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施工升降机租赁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施工升降机的进场费 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6、施工升降机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 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施工升降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业字第号
出租方(甲方): 地址:电话:
电报挂号: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电话:
电报挂号: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3│卖方:预定交货期: 年 月
───┼────────────────────────────────
4│交货条件和卸货港:
───┼────────────────────────────────
5│租赁物件安装(或使用)地点:
───┼─────────────────┬──────────────
6│租赁期限:个月│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总额:(大写):
├────────────────────────────────
7│每期租金额:
│第一期:年月日金额:
├────────────────────────────────
│第二期年月日金额:
───┼────────────────────────────────
8│租赁保证金(大写):
───┼────────────────────────────────
│预定损失金额(损失赔偿金):
│第一期 金额:第二期 金额:
├────────────────────────────────
9│
├────────────────────────────────
│
├────────────────────────────────
│
───┼────────────────────────────────
10 │手续费(大写):
───┼────────────────────────────────
11 │名义货价(大写):
───┼────────────────────────────────
│备注:1.手续费和名义货价以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货币兑换
│为美元,再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或
│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兑换为人民币支付。
12 │2.手续费签订合同后一次支付。
│3.名义货价到租赁期满后一次支付。
│4.手续费和名义货价:手续费以概算的租金为基础进行计算,名
│义货价以概算货物价款为基础进行计算;当实际货物价款与概
│算货物价款有出入时,以实际物价款为准,调整上述费用。
───┼────────────────────────────────
13 │其他:
───┴────────────────────────────────
附件二: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附件三: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附件四:甲方购货协议副本。(略)
附件五: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租金及缴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计人名币元,先
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 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半个月付清。如延期付款,视乙方违约,乙方需支付给甲方滞纳金每天20元人
名币,作为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乙方付款延期已征得甲方同意
除外。具体滞纳金时间以甲方开出收据或银行回单凭证为准。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退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能证明该房屋的凭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照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的费用都
有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的费用乙方应
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
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
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在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有限
租赁权。
9.乙方在合同期满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自行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件不
作保留。
10.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
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房屋所在的人民法院。
11.以后乙方付款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12.其他约定事项:
13.备注:乙方与丙方租赁员有私下超出合同内容约定的,未在本合同书面确认的,均属无效,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
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八、在合同签订后如有变化均视丙方经纪成功,丙方不退还租赁服务费。如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均与丙方无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生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1
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编:电话: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长沙数码步行街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的位臵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以下简称商
铺,其位臵参见附件一平面图颜色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铺面积的大小)。该铺位内如有大厦立柱的,立柱表面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甲方,任何人如需使用均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二、商铺的面积及租赁条件
第二条、商铺面积为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经营项目为:。
三、租赁期限
第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
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租金和其它租赁条件以双方订立合同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该优先合作权不排除甲方对该铺位经营规划的调整权。否则,视乙方放弃优先续约权。
四、租金
第五条、商铺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该商铺每月每平方米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元),月计租金人民币元整(¥元)。
按季度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元整
(¥元)
五、履约保证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第六条、为了维护双方权利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乙方应在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履约
保证金,按个月的商铺租金及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整
(¥元),第七条、商铺内的用水、用电、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用水、用电等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交。
第八条、甲乙双方须按国家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各自缴交相关税费。
第九条、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装修申报审批手续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若在装修时涉及的水电、消防、通信、防盗、空调及排污等系统的接驳、使用等一切费用
由乙方负责。
六、商铺免租期与装修
第十条、商铺免租期为/天,即/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在免租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水电费等其他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
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向甲方按时缴交租金。
第十一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装修商铺
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装修管理的守则、规定和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租赁期满后,或双方同意本合同的约定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按原来交付标准,并保持正常使
用后的状态无偿归还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甲方承担商铺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负责保持商场之建筑物、设备及渠道得以正常使用及与其
有关的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提供该物业予乙方承租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第十五条、甲方及发展商投资商拥有重新命名商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
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项权
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或管理规章之规
定,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增设管井、管道等设施。因增设设施造成商铺面积
减少的,甲方应按比例减少租金或管理费,在增设过程中,甲方可酌情减免施工期间乙方的租
金或管理费。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商场及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
章,并按所公布生效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预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乙方承租的商铺视察,并有权于甲方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或在传媒上刊登广告。
第十九条、甲方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该商场单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时,甲
方尽量减少给乙方经营上带来不便。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本商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
销等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除本合同约定的限制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
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遵守甲方或管理
公司制定的《商场暂行管理服务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法依法正当使用商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乙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承担除商铺主体结构外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并
支付费用,同时配合甲方对商铺主体结构维修维护活动及在商铺内铺设管井、管道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交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其他应缴之费用。乙方逾期缴
交,逾期在7日内的,须按日向甲方缴交所欠缴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执行。
第二十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变相
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第三条约定的租赁条件使用商铺。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间乙方对所租商铺及有关人员(含流动人员)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爆、治安、防盗、综合治理和劳资纠纷以及其他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有关全部费用(包括
赔偿损失等),乙方租赁商铺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其所租赁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九、甲方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商铺内的主体结构如因自然损坏或甲方的过错而损坏或因甲方布局要求变更的,甲方负责修
复,若商铺在此期间不能营业,甲方同意免收或减收乙方此期间的租金或管理费。
第二十九条、在甲方出现如下情况,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
金:商铺内的主体结构因甲方的过错而损坏,导致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法使用商铺的。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毋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商铺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臵与设
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商铺由于水、电、空调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十、乙方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逾期未能缴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应缴费用(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的,每逾期
一日,甲方有权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停止该商
铺的水、电、空调的供应。
第三十二条、乙方逾期30日未缴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应缴费用(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空调等的供应。此种情形下,乙
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当作违约金由甲方没收,不予退回。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
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三十三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有关约定,有违法行为被工商、公安、技术质量监督等执法
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不予退回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
诉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在确定乙方的违约行为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构成乙方本身
之过失或违约行为。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合同的补
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变更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单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送达至对方时解除。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达
成书面补充合同方可生效。
十二、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合同解除。
第四十条、在合同终止的当天内,乙方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腾空商铺,并将商铺大门等所有锁匙及商铺内的固定装臵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可供使用情况下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出同意离场通知书方可搬离。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其所有物件在合同终止当天前搬离商铺,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做出任何处分并不需对乙方进行补偿、赔偿。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未结清租金、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各项费用之前,乙方不得
将其财物搬离商铺;若乙方自合同终止之日前仍未结清上款所述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
乙方搁臵在商铺内的资产抵偿乙方欠缴的费用。若乙方资产不足抵偿其所欠甲方费用的,甲方
有权继续向其追偿。
第四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用于商铺装修的投资及在商铺内的添附物品不予补偿,乙方拆卸加
设于该商铺内之固定装臵、装修时,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拆除的,乙方不
得拆除,甲方对此也不作任何补偿。对甲方书面要求拆除的固定装臵、装修,乙方须自费拆除;
乙方不予拆除的,由甲方派员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商铺固定设施变动部分复原;如果乙方损坏商铺设施的,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管辖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5页,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注册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甲方同意将商铺租给乙方使用。为保证信誉,以免日后发
生争议,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自愿制定合同,以利双方执行。
一、租用地点及范围:
甲方同意将位于号的首层2号、3号两间商铺,及本楼整个第二层,租给乙方使用。首
层的2号、3号两间商铺的总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楼的整层总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货期限:
首层2号、3号商铺租赁期为 拾 年(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二楼整层的租赁期为年(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其他费用及交纳方式:
1、合同期内,乙方按时每月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
如下:
①、首层2号、3号商铺从止,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二楼整层从年年月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②首层2号、3号商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二楼整层从年年月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③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月
(即年月日)金额为 ¥000000元(人民币元整),已
收取房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期
间无需再交租金。
2、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的商铺租金及管理费,不论任何原因,不得拖欠。如超期交纳,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10天甲方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停供水期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超期一个月(30天)不缴纳,则作乙方违反合同处理,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收回乙方所租的商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为保证信誉,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中途违约或转租他人,该按金不退回,归甲方所有,并按联社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转租手续及收取转租费用。(退按金时必须凭押金凭证退付,遗失押金凭证不退回押金)。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押证无息退回乙方。
4、租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结算,租金不含税价,甲方不开具发票。
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只能从事法律允许范围
内的业务,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给乙方经营的商铺,乙方不得把该商铺做任何形式的抵押。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铺(包含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条款收取其
它费用)及不能擅自提高商铺的租金。
2、乙方签订合同后,自商铺交付使用之日起,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切
实执行一切的管理制度。如若违反,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取消其租用资格,并按乙方违约处理。如因违反制度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须爱护甲方的房屋,不得损坏。如因使用需要,商铺的布局或装修,必须先征
得甲方同意书面批复后,并申报交防、城监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违反规定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在合同期满后,一切装修部分不得损坏及拆除,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间,水电费、电视费、电信费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可以抄表收计收,如有
公用部分或水电损耗,以用户摊分计算。甲方通知乙方交费之日起,三天内仍未交纳水、电费的或被发现人为造成不过表使用水电,甲方即时封表,停止供应水电,按前三个月平均用量十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租用资格。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如发现有
上述情况,则作为乙方违约,甲方即时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按第三条例第2款处理,押金不退回。乙方如需变更合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联社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转租手续及交纳转租费用。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地或村级安排用地是,应顾全大局,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按规定时间30天内自动搬出,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及安置,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所交的押金无息退回(原遇交付租金扣除已使用租期租金后,预交租金款余款退回给乙方)。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即时负起经济、法律、防火、安全、环保、治安的所有责任(跟
甲方无关)。乙方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承包责任书,乙方租用的商铺必须按照防火部门及所在场地管理处的防火要求进行装修及整改,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乙方必须严格商铺安全使用要求,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做成商铺或商铺周围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租用资格,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履行合同期间时、乙方中途违约时、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自行加建的所有固定设
施,不得任意拆除,乙方退场及搬迁时,必须通知甲方派人员进行监督,以保持甲方商铺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否则按金不予退回,造成甲方的财产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自办牌照经营,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包含市场管理费),甲方只负责房屋出租税和土地税。乙方在经营场地内只能经营工商局核定的营业执照经营种类,必须守法经营,不能经营伪劣、过期产品,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0、合同期满,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可以
协商续租事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且但合同期满,双方仍不能达成续租协议,合同即终止合同,乙方交清水电费,在期满之日搬出房屋,甲方退给押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加效益,依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自己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此,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费用及缴纳方式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共向甲方缴纳租赁费万元,每年交甲方租金为元,具体方式为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具体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月(每年前支付),以此类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取得场地的使用权后,必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和单方面终止合同。
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保证场地、厂房等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面积及边界与当地单位和个人无争议的交付给乙方。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并协助乙方向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要保证租赁场地道路的畅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要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合同自然终止。属乙方投资的补偿归乙方;场地、厂房及附属物等补偿归甲方。
5、甲方享有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所涉的安全生产、
职工人身安全保险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权。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租赁期间乙方生产用设备由乙方自备。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生产经营,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行为。
4、租赁期间,乙方生产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进行抵押或将租赁场地转租给他人,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厂房及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厂房房屋及场地用途,如遇生产需要改变厂房结构时,乙方应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7、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生产、生活所用的水、电费(根据乙方水、电表实际用数按照水、电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五、其它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2、乙方在生产经营时所需办理相关的证件等甲方可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