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租赁合同【精选14篇】
【前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份简单明了的合同能够为双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下面是热心会员“xiezhuo”收集的简单租赁合同(共14篇),供大家赏析。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贵州渝建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勇)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租赁约定:
一、标的物详情:
房屋位于,面积约:6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1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18 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方式:
1、一年租金120xx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每年 11 月付50%,次年 5月付50%。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水、电、道路通畅,如与村组及四邻有纠纷,甲方应出面解决。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中途收回租赁房屋。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续租:
1、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否则不能变更。
2、如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待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方可解除,否则不能解除。
3、合同期满后,如续租,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4、在合同期内,如遇拆迁、改造等因素对乙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退还甲方半年房屋租金作为赔偿,或由拆迁单位直接向乙方赔偿损失,双方终止合同。
5、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从事合法经营的,在不影响该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且应配合。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未满前,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双方又协商未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进场时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为 8 小时。
2、双方协商每天搅拌机使用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本搅拌机甲乙双方确认估价 壹万捌仟元 整,由于甲方资金不足,现缴来机械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4、如造成机械丢失或损坏,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赔付机械全额估价和已使用期间租金
五、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双方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全部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5天通知乙方来检查设备。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设备进场前乙方保证设备满油,退场时甲方保证设备满油。
3、甲方须保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清洗工作,交回时设备必须內膛无渣,否则扣500元或清洗干净。设备损坏必须修复如初。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合同号码: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
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
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年月日
编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1.个人姓名(中文)先生/小姐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2.公司名称(中文)
地址:
注册编号: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代表:
联络电话:
E-mail: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定本租赁意向书:
一、承租物业
承租方自愿租赁购物中心区层号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
二、承租价
原价(小写):RMB¥/年,折后价(照原价折)年租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以建筑面积计算)
三、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期限为年,用作?。
四、付款办法
1.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时付清定金RMB¥元;
2.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双方约定承租方按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天支付一次;
3.承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后天内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租金(扣除定金)RMB¥元作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RMB¥ 元,并与出租方签署《购物中心租赁合同》;
五、双方约定
1.租方须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数缴付上述款项。
2.承租方须于签订本意向书后日内,即年月日前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出租方指定地点签署由出租方拟定之《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
3.房屋租赁而发生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4.违约责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内,将承租方挑选的房屋租赁给第三者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定金不退,出租方有权将该房号租予第三者。
5.意向书于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后失效。
六、备注:
承租方:
年月日
出租方: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甲方同意将商铺租给乙方使用。为保证信誉,以免日后发
生争议,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自愿制定合同,以利双方执行。
一、租用地点及范围:
甲方同意将位于号的首层2号、3号两间商铺,及本楼整个第二层,租给乙方使用。首
层的2号、3号两间商铺的总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楼的整层总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货期限:
首层2号、3号商铺租赁期为 拾 年(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二楼整层的租赁期为年(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其他费用及交纳方式:
1、合同期内,乙方按时每月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
如下:
①、首层2号、3号商铺从止,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二楼整层从年年月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②首层2号、3号商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二楼整层从年年月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③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月
(即年月日)金额为 ¥000000元(人民币元整),已
收取房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期
间无需再交租金。
2、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的商铺租金及管理费,不论任何原因,不得拖欠。如超期交纳,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10天甲方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停供水期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超期一个月(30天)不缴纳,则作乙方违反合同处理,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收回乙方所租的商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为保证信誉,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中途违约或转租他人,该按金不退回,归甲方所有,并按联社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转租手续及收取转租费用。(退按金时必须凭押金凭证退付,遗失押金凭证不退回押金)。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押证无息退回乙方。
4、租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结算,租金不含税价,甲方不开具发票。
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只能从事法律允许范围
内的业务,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给乙方经营的商铺,乙方不得把该商铺做任何形式的抵押。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铺(包含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条款收取其
它费用)及不能擅自提高商铺的租金。
2、乙方签订合同后,自商铺交付使用之日起,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切
实执行一切的管理制度。如若违反,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取消其租用资格,并按乙方违约处理。如因违反制度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须爱护甲方的房屋,不得损坏。如因使用需要,商铺的布局或装修,必须先征
得甲方同意书面批复后,并申报交防、城监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违反规定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在合同期满后,一切装修部分不得损坏及拆除,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间,水电费、电视费、电信费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可以抄表收计收,如有
公用部分或水电损耗,以用户摊分计算。甲方通知乙方交费之日起,三天内仍未交纳水、电费的或被发现人为造成不过表使用水电,甲方即时封表,停止供应水电,按前三个月平均用量十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租用资格。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如发现有
上述情况,则作为乙方违约,甲方即时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按第三条例第2款处理,押金不退回。乙方如需变更合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联社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转租手续及交纳转租费用。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地或村级安排用地是,应顾全大局,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按规定时间30天内自动搬出,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及安置,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所交的押金无息退回(原遇交付租金扣除已使用租期租金后,预交租金款余款退回给乙方)。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即时负起经济、法律、防火、安全、环保、治安的所有责任(跟
甲方无关)。乙方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承包责任书,乙方租用的商铺必须按照防火部门及所在场地管理处的防火要求进行装修及整改,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乙方必须严格商铺安全使用要求,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做成商铺或商铺周围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租用资格,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履行合同期间时、乙方中途违约时、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自行加建的所有固定设
施,不得任意拆除,乙方退场及搬迁时,必须通知甲方派人员进行监督,以保持甲方商铺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否则按金不予退回,造成甲方的财产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自办牌照经营,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包含市场管理费),甲方只负责房屋出租税和土地税。乙方在经营场地内只能经营工商局核定的营业执照经营种类,必须守法经营,不能经营伪劣、过期产品,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0、合同期满,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可以
协商续租事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且但合同期满,双方仍不能达成续租协议,合同即终止合同,乙方交清水电费,在期满之日搬出房屋,甲方退给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租金及缴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计人名币元,先
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 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半个月付清。如延期付款,视乙方违约,乙方需支付给甲方滞纳金每天20元人
名币,作为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乙方付款延期已征得甲方同意
除外。具体滞纳金时间以甲方开出收据或银行回单凭证为准。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退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能证明该房屋的凭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照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的费用都
有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的费用乙方应
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
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
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在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有限
租赁权。
9.乙方在合同期满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自行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件不
作保留。
10.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
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房屋所在的人民法院。
11.以后乙方付款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12.其他约定事项:
13.备注:乙方与丙方租赁员有私下超出合同内容约定的,未在本合同书面确认的,均属无效,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
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八、在合同签订后如有变化均视丙方经纪成功,丙方不退还租赁服务费。如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均与丙方无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生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1
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编:电话: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长沙数码步行街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的位臵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以下简称商
铺,其位臵参见附件一平面图颜色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铺面积的大小)。该铺位内如有大厦立柱的,立柱表面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甲方,任何人如需使用均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二、商铺的面积及租赁条件
第二条、商铺面积为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经营项目为:。
三、租赁期限
第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
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租金和其它租赁条件以双方订立合同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该优先合作权不排除甲方对该铺位经营规划的调整权。否则,视乙方放弃优先续约权。
四、租金
第五条、商铺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该商铺每月每平方米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元),月计租金人民币元整(¥元)。
按季度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元整
(¥元)
五、履约保证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第六条、为了维护双方权利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乙方应在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履约
保证金,按个月的商铺租金及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整
(¥元),第七条、商铺内的用水、用电、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用水、用电等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交。
第八条、甲乙双方须按国家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各自缴交相关税费。
第九条、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装修申报审批手续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若在装修时涉及的水电、消防、通信、防盗、空调及排污等系统的接驳、使用等一切费用
由乙方负责。
六、商铺免租期与装修
第十条、商铺免租期为/天,即/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在免租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水电费等其他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
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向甲方按时缴交租金。
第十一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装修商铺
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装修管理的守则、规定和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租赁期满后,或双方同意本合同的约定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按原来交付标准,并保持正常使
用后的状态无偿归还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甲方承担商铺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负责保持商场之建筑物、设备及渠道得以正常使用及与其
有关的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提供该物业予乙方承租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第十五条、甲方及发展商投资商拥有重新命名商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
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项权
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或管理规章之规
定,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增设管井、管道等设施。因增设设施造成商铺面积
减少的,甲方应按比例减少租金或管理费,在增设过程中,甲方可酌情减免施工期间乙方的租
金或管理费。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商场及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
章,并按所公布生效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预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乙方承租的商铺视察,并有权于甲方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或在传媒上刊登广告。
第十九条、甲方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该商场单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时,甲
方尽量减少给乙方经营上带来不便。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本商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
销等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除本合同约定的限制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
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遵守甲方或管理
公司制定的《商场暂行管理服务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法依法正当使用商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乙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承担除商铺主体结构外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并
支付费用,同时配合甲方对商铺主体结构维修维护活动及在商铺内铺设管井、管道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交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其他应缴之费用。乙方逾期缴
交,逾期在7日内的,须按日向甲方缴交所欠缴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执行。
第二十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变相
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第三条约定的租赁条件使用商铺。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间乙方对所租商铺及有关人员(含流动人员)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爆、治安、防盗、综合治理和劳资纠纷以及其他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有关全部费用(包括
赔偿损失等),乙方租赁商铺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其所租赁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九、甲方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商铺内的主体结构如因自然损坏或甲方的过错而损坏或因甲方布局要求变更的,甲方负责修
复,若商铺在此期间不能营业,甲方同意免收或减收乙方此期间的租金或管理费。
第二十九条、在甲方出现如下情况,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
金:商铺内的主体结构因甲方的过错而损坏,导致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法使用商铺的。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毋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商铺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臵与设
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商铺由于水、电、空调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十、乙方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逾期未能缴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应缴费用(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的,每逾期
一日,甲方有权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停止该商
铺的水、电、空调的供应。
第三十二条、乙方逾期30日未缴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应缴费用(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空调等的供应。此种情形下,乙
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当作违约金由甲方没收,不予退回。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
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三十三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有关约定,有违法行为被工商、公安、技术质量监督等执法
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不予退回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
诉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在确定乙方的违约行为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构成乙方本身
之过失或违约行为。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合同的补
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变更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单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送达至对方时解除。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达
成书面补充合同方可生效。
十二、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合同解除。
第四十条、在合同终止的当天内,乙方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腾空商铺,并将商铺大门等所有锁匙及商铺内的固定装臵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可供使用情况下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出同意离场通知书方可搬离。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其所有物件在合同终止当天前搬离商铺,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做出任何处分并不需对乙方进行补偿、赔偿。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未结清租金、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各项费用之前,乙方不得
将其财物搬离商铺;若乙方自合同终止之日前仍未结清上款所述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
乙方搁臵在商铺内的资产抵偿乙方欠缴的费用。若乙方资产不足抵偿其所欠甲方费用的,甲方
有权继续向其追偿。
第四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用于商铺装修的投资及在商铺内的添附物品不予补偿,乙方拆卸加
设于该商铺内之固定装臵、装修时,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拆除的,乙方不
得拆除,甲方对此也不作任何补偿。对甲方书面要求拆除的固定装臵、装修,乙方须自费拆除;
乙方不予拆除的,由甲方派员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商铺固定设施变动部分复原;如果乙方损坏商铺设施的,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管辖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5页,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注册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房屋座落:县小区号楼单元室,包括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协议书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协议书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协议书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协议书。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协议书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协议书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书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住址:原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电话:电话:
甲方(租赁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 区 栋 单元四楼 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损失补偿。
3、如甲方先变动居所,不再租赁该房屋,而乙方又想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须召集房主、乙方进行三方协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方未召集的,须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房主与乙方达不成租赁协议且甲方的转租行为未取得房主同意导致乙方被迫搬离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三、租金
1、月租金为1200元,于阳历每月的 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为现金。
2、甲方收取租金须向乙方出具收条,未出具收条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够亲自收取租金时,乙方将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给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费用负担
1、电费由甲方单方负责。
2、水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暖气费由双方日常生活共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如果某项费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给甲方的人)承担,甲方不得再让乙方承担,否则乙方须双倍返还。
3、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属于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做为承租人,有义务帮助甲方维持房屋财产的完整,不得恶意损害房中设施。但属于易耗易损物品且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应计入维修费用。
五、与房主纠纷处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与房主发生任何权利义务纠纷,甲方不得牵连于乙方,或将任何不利的风险或结果加于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简单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X。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整,每月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租赁注意事项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