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劳动合同
【导语】以下是会员“zppug7”收集的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以供参阅。
甲方名称: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即自本合同签订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高新区二郎科技新城。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电焊工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焊接钢材和幕墙骨架焊接。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一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项目单价结算金额执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日工资为240元,其支付项目为幕墙工程。乙方的工资应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第六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甲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未涵盖的事项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冲突的,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律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放于乙方档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