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借公合同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联系地址:
连带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由于借款人乙方向出借人甲方借款,保证人丙方愿意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现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自愿和合法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经过商议,出借人甲方同意出借一定金额给借款人乙方。但是,借款人的资金用途与出借人没有关系。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乙方向出借人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元。借款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是: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出借日期)年月日起至(借款期限止日)年月日止。乙方应及时出具收条。如果到期未归还借款,则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在到期之前清偿全部借款,甲方收到全部还款款项后将出具的借据交还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五、借款违约
如果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则每逾期一日加收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双方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约定的赔偿比例。如果甲方主张违约金,则无需另行证明他的损失。同时,双方均放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调整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权利。
六、保证条款
借款方自愿使用(抵押品)作为抵押品。如果借款方到期未能清偿全部借款,则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如果到期时,借款方已全额还款,则抵押品的抵押物权即刻消失。
二、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借款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期满后两年。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违约金或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七、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失败,可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仍未成功,甲方可将争议提交出借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均具备完全法律效力。
九、通知事项
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应以书面方式发出,并发送至本合同各方另行预留的地址。如果地址有更改,任何一方应尽快通知其他各方,书面通知在发送三日后视为已送达。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签订日期: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