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合同书
出售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甲方同意将其于市区完全拥有产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2.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将承担该房屋应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合同產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 只要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迟延一天将向乙方缴纳千分之‰的违约金,并计算经济损失。如果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甲方须将已收到的房款全额退还乙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
4. 如果乙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和方式进行缴纳,应向甲方缴纳日利率‰的违约金,针对逾期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甲方应将已付房款视为损失赔偿金。
5.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或其他权扰乱了乙方权利的行使,则所有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向乙方赔偿。
6. 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必须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依法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7. ① 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②根据法律向人民法院起诉。
8.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因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