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户外广告的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需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安装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广告牌安装费用:
按照广告面积计算,分别为:
常规安装:人民币元/平方米,大写:
单立柱安装:人民币元/平方米,大写:
高空安装:人民币元/平方米,大写:
2. 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金额。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 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需的报批手续及其它相关费用。
2. 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该位置没有管道线路且可以施工。
3. 移动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等。
4.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安装费用。
乙方:
1. 按照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 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验收
1. 乙方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乙方工程质量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牌结构的安装应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和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停工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工、停建或拆除等情况,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用。
第六条、保修期限:
1、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期限为半年。
2、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维修协议来维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