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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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二)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柜内备用。
(三)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五、卫生检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二)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食品进货与供应商档案相对应制度采购食品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经销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建立索证索票档案,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都要做详实的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账上签字。
食品贮存运输制度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食品仓库应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不得与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车运输。由工厂送货运输时,运输单位必须经条件确认,即运输资格、运输卫生、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应设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食品用具、容器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现场制售食品管理制度食品现场制售要保持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验并保留原辅材料有效凭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2、建立《熟食加工记录台帐》,按要求记录加工熟食名称、加工时间、保质期、原辅材料名称及数量等;
3、填写食品公示标牌,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公示标牌上食品的来源、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要与《熟食加工记录台帐》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剂的要对食品添加剂实施单独建立进货、使用记录,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剂品牌、名称、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5、现场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容器、加工工具应当清洁,防蝇、防尘设施有效;
6、从业人员服装整洁,按规定着工作服、帽、口罩、手套进行操作。
申请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1、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2、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2)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3、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4、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 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和政府监管部门。
(4)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5)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6)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经营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落实情况。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8、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9、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安全事故。
10、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11、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网吧在年度经营计划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投入列入计划,并按经营规模和状况逐渐实施列支。
2、对于安全生产投入要做到单独建帐,合理列支使用,防止挪作它用。
3、员工要强制执行意外伤害保险,当事故发生时并做好理赔工作。
4、安全投入列支范围应符合有关规定,要确保基本保护措施的落实。
5、安全生产投入列支要由总经理签字把关,严肃财经纪律。
三、安全检查制度
1、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中,对安全工作要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并通报安全检查结果。
3、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
4、对使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采取先停机,后检查的方法,在检查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5、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使用数语要简洁,指点事故隐患要准确,纠正隐患要到位。做到检查定点、定时、定人、定位。
6、安全检查人员要对安全负责,防止走过场,出现不廉洁行为。
7、检查材料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网吧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2、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3、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xx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5、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6、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五、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制度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公共娱乐场所的法是安全消防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2、安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疏散的遮挡物。
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4、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修理,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私拉临时线。
5、公共娱乐场所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作业。
7、演出、放映场所及观众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8、公共娱乐场所应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9、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0、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八、食堂卫生保证制度
1、为职工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作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4、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5、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6、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7、餐厅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8、食堂炊管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
9、网吧营业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开水或清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九、宿舍卫生保证制度
1、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作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及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5、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6、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十、个人防护用品劳动用品使用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之规定制定我单位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1、按工种统一填写领发单到库房领取防护用品;
2、在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下班后,完好保存个防护用品;
4、如发现在工作中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罚款100元;
5、将破损或使用过期的.个人防护用品交库房。
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在安全生产中因责任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网吧负责人因对安全不负责,造成事故隐患的一经发现对负责人扣发200元工资。
4、在经营现场随便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元。
5、破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一经发现罚款10元。
6、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7、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一处,适情况罚款50—500元。
9、安全资料不完善,罚款50—100元。
10、保安人员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罚款100元。
11、偷盗经营场所物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2、经营场所起用明火不请示,造成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3、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14、网民违反宪法和法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解决。
15、在经营场所打架斗殴的,开除现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6、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7、主要负责人在网吧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网吧必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3、教育培训要有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网吧负责人每年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网吧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7、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8、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9、企业全体职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与15学时。
10、 待岗、换岗、重新上岗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1、网吧全体人员每年统一安全考核不少于两次。
12、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是继续培训,二是离开工作岗位。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3、上岗必须持证止岗。
十四、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每季度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问题例会,总结这个季度的安全状况。
3、每月对全体员工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组由安委会成员组织召开例会,将存在问题通报给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办公室将每次召开的安全会议进行存档,记录齐全。
十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网吧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他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当事故发生时2小时之内必须报告给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实行应急救援,同时必须报告给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2、发生事故启动救援预案,首先进行伤亡人员的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填写登记表按月向主管部门上报。
4、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5、善后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过程中在依法解决问题的同时,必须从人性化的角度,积极解决伤亡员工家属的后顾之忧。
6、恢复生产。事故处理完毕后,网吧应积极组织恢复经营工作。开业之前网吧要呈报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十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1、网吧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保障金;为防止突然事故的发生,网吧自身应建立累计储备安全生产保障金。
3、当事故发生时,企业财会人员应积极申报领取本企业上交的安全生产保障金。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保障金不足时,应动用企业储备金。
5、保障金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理赔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按规定理赔。
6、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保障金,符合规定动用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动用。
7、建立责任保障金体制,网吧法人是安全生产保障金赔付的第一负责人,当事故发生属于责任事故时,应付理赔责任。因违章操作出现事故,对当事人适情况承担理赔责任。
8、依法进行保障金理赔制度,防止矛盾激化。
十七、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制度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组织起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指标,组织检查网吧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4、确保使用的电路、电器设备、防护用品、用具,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三无产品进入网吧经营场所。
5、坚持网管人员持证上岗的原则,对于违反原则的行为坚决禁止。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7、积极配合总经理抓好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安全调查和检查。
十八、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度
1、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协助主管领导级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组织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两书一表”的推广工作。
3、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基础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并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5、建立违章处罚台帐。
6、参加本网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
7、协助本单位领导对所属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8、负责对动用明火、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
9、制订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部门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订控制措施。
11、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监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12、负责组织每月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完整。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门卫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和擅自替岗。
3、严禁在值班室及门前附近聚众闲谈、饮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4、值勤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带袖标、胸牌,文明值勤。
5、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记录,字迹清楚、内容详实。
6、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进、出本单位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盘查,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公安、安全保卫部门。
7、搞好门前三包管理,维护好门前的秩序,保持室内外整洁。
8、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的检查卡。
9、认真执行HSE作业指导书,熟知本岗位风险、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10、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指挥、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十、运行电工管理制度
1、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和参加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考核,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保证按期复审。
2、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了解电气运行方式,掌握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有关安全
法规,电工作业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对管辖区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和消除隐患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清楚地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4、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工作,严格执行停电、验电和封挂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
5、所使用绝缘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粘贴检验合格标签。
6、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调度令,操作中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
7、电工作业现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对非电气人员从事电气工作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对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材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检查卡。
9、认真执行HSE作业指导书,熟知本岗位风险、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10、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1、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指挥、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2、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朴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汽、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黑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对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4、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4、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6、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