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传染病医护应急预案方法(精品3篇)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医院感染爆发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医院感染爆发:指在医院或某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医院感染流行: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医院感染发生显著高于常规水平的现象。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医院感染、医疗、护理、药学、后勤等部门首席负责人及部分临床科室专家。
2、职责:
主要是负责组织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提出诊治意见及整改措施;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应急办公室设在医院感染管理科,其职责主要是及时准确地完成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监测及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领导小组的决定和督办;作好有关记录;及时完成暴发事件的调查报告;负责上下级和院内的联络及协调工作。负责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感染病人及高危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
二、医院感染暴发流行事件的报告程序;
1、当疑有或出现医院暴发流行趋势时,经治医生应立即向本科室主任报告,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上班时间报院感科、下班及节假日报医院总值班)
根据《医院管理办法》规定:医院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况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在1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及区疾控中心报告。
1)3例以上医院感染爆发;
2)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爆发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4)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经调查证实为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及市中区疾控中心报告。
1)发生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爆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2、院感科接到科室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向医务处等相关部门通报;
3、院感科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感染调查及监测工作;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
三、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理措施:
1、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积极开展调查,根据有关数据,分析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
2、科室应根据确定或初步确定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并对处理措施进行持续监测。当感染源和感染途径不明确时,可以针对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措施,在不停止调查的同时,采取比较广泛的控制措施,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修正评价。
3、积极救治患者,实行感染病人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同时保护易感人群,防止感染进一步扩散。
4、协助疾控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医院内医院感染病原体污染场所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进一步交叉感染和污染。
6、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传染病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安全,特制定我院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l、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传染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2、高度敏感。始终保持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的高度敏感性,及时发现各类突发公共卫生苗头事件及可疑重大传染病,并及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理。
(二)统一领导,科学管理
1、成立应急组织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领导及职能科长组成。
2、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以及各临床资深专家组成。
3、根据突发重大传染病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和所需动用的资源,实行统一领导,按各专业预案实行分级响应。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相关卫生技术规范,遵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院部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等,果断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传染病。
(三)适用范围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水污染等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适用本预案。
(四)报告程序
发生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急诊科或相关科室应及时上报医务科、院感科,再由医务科上报院领导,院感科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节假日期间上报院总值班。值班电话:、院内:5385
(五)启动预案
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组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救治,医疗救治专家应在10分钟内到位。医疗救治组成员离开城区要实行请假制度。
(六)物质保障
药剂科做好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药物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的必要储备。
(七)善后处理
突发重大传染病结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组对突发重大传染病情况和治疗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第一把手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如果决策失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教导处设疫情报告人1名。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把疫情上报给县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安全办,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全体行政领导为责任报告人。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清情况,如是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责任报告人或疫情报告人。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