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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电子协议七式(8篇)

2024-03-17 17:22:13综合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8篇)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1

  男方:年月日生,汉族,住,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生,汉族,住,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子女抚养:

  三、共同财产分割:

  四、债权、债务:详细清单见反面附表。

  五、其他说明的情况:

  六、其他无争议,双方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切实履行此协议,双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2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3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在婚姻期间生有一子/女(年月日)由女方/男方抚养,男方/女方每个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元;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六、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七、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九、如本协议在之行后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4

  协议人:,住址:

  协议人:,住址: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离婚。

  2、对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抚养的归属,抚养费的确定,包括抚养的费用、支付的具体时间、地点、特别约定等(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夫妻共同财产的拥有及其分割情况

  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用物品、各种存款和有价债券等等的数量等等。

  4、夫妻双方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情况。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视权和对孩子教育权利义务的行使,以及另一方协助的约定。

  7、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5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大女儿,名;于年月日生育二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大女儿已成家,二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男女双方按比例分配,男方得元;女方得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所借债务由方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鉴于男方行为不当,导致离婚,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月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宜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章):女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婚后于年月生育女儿。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随甲方共同生活,由甲方抚育成人。乙方支付抚育费元。

  三、坐落在村的三间三层楼房归乙方所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都归甲方所有。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于年农历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如有则由甲方承担。其他双方各自经手债权由各自享有,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五、其他双方无纠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由双方各执一份,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7

  男方: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

  女方: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育有婚生女一名。婚后双方均无过错,因三观不合致双方矛盾难以调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后,就自愿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1、婚生子 (身份证号码: )由 方抚养,随同 方生活, 男 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 元抚养费给女方。

  2、教育费、医疗费、其他必要性大额支出的等其他相关费用待产生后凭支出凭证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或由 方承担)

  3、离婚后,未抚养该名子女一方可以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行使探望权,另一方不应阻止对方的合理探望,并应当给予探望便利,同时保证男方可以每周探望女儿一次,由女方陪同外出,如需过夜需要提前告知并征得女方同意。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机动车:

  婚后方继承取得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证号: ,离婚后由方所有,不用支付给男方折价款。

  2、股权

  男方名下担任法人的两家公司(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股权由男方取得,不用支付给女方折价款。

  3、 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衣物、首饰及其他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双方无其他共有财产。

  四、债务的处理

  1、女方名下欠款 元(债权人: ,借款时间: )为男方以女方名义对外所欠债务,未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内共同家庭生活,为男方单独负债,由男方负责清偿。

  2、女方名下网贷欠款 元(借款平台: ,借款时间: )为男方以女方名义对外所欠债务,未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内共同家庭生活,为男方单独负债,由男方负责清偿。

  3、女方名下信用卡欠款 元(发卡行: ,借款时间: )为男方以女方名义对外所欠债务,未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内共同家庭生活,为男方单独负债,由男方负责清偿。

  4、双方明确无其余共同债务。

  5、鉴于男方企业经营经常发生借贷往来,双方明确任何未经女方签字同意的对外欠款均为男方在婚姻存续期内的个人单独负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女方承担清偿义务。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应保证除上述约定的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如任何一方有上述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并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其他约定

  1、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2、双方离婚后,如有需要男方配合方得处理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养、财产过户等事项),男方应无条件予以及时的支持、配合、协助。

  3、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切实履行,如一方违约的,除应当继续履行外,还应当向守约一方承担给付 万元的违约责任。

  4、离婚后男婚女嫁应各不相干,男女双方都不得干预对方的`生活,不得散播不利于对方及对方家人的言论,尊重对方的隐私,不得有故意损害另一方名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婚姻登记部门留存一份,经双方签字成立,领取《离婚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到结婚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以下无正文)

  男方(签字、捺印):

  女方(签字、捺印):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离婚电子协议七式 篇8

  甲方(男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不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已然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

  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 帮助

  因生活困难,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