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住房建设专家顾问团的工作方案3篇 专家顾问团 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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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范围
20xx年全县9个乡镇,名单附后。
二、申报创建时间
根据全市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计划目标,我县9个乡镇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并于10月份前申报创建验收时间。
三、申报认定程序
申报工作由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进行认定,最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并授牌。申报“省级特级”村镇建设档案室的认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档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申报“省一级”及以下级别的村镇建设档案室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组织实施。对于成功创成“省特级村镇档案室”和“省一级村镇档案室”的乡镇,市住建局将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推进创建工作。县住建局和新农办将督促各相关乡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各项工作尽快启动、迅速推进、如期完成。在计划安排上,要细化分解工作进度,精心编制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创建时序。各相关乡镇要明确一名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联络员,负责定期上报创建进展情况。
(二)成立机构,加强资金争取。各相关乡镇要以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工作为依托,扎实推进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档案库房,购置相关设备,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领导重视
(一)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了20xx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部署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召开了建筑工地项目经理、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部署了春节、元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健全组织
严格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今年初,我局调整充实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设置了局安全督查办公室,确定了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隐患整改复查和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汇总和上报等项工作。
(三)强化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工作,局领导分工明确,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区市政、各建筑企业都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制度,并建立了建筑工地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记分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二、制定措施
制定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计划》、《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燃气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输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综治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安全法规宣传
(一)学习贯彻安全法规
局分管领导经常将国家、省、市、区重要安全文件精神,在全局例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和部署,同时,我局也切实做到把各级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传达到所属各科室和部门,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从本局实际出发,从每个干部职工抓起,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在住建系统内的'各个企业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把安全精神传达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开展安全宣传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及“打非治违”活动宣传力度。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了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大会,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部署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展期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突出重点安排区内各建筑工地按通知执行要求购买安全宣传标语,征订“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并用宣传、教育、出简报等形式和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和多形式的安全生产演练。在安全生产日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份,安全宣传单、小礼品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打非治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施开展该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房建企业和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此项活动。
(二)、做好日常检查:今年上半年在建项目共68项(包括市政工程),上半年度备案登记使用重大危险源塔式起重机共35台,施工升降机49台,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69份,查出事故隐患341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限定时间内经复查基本整改到位。确保了半年度全区在建工程无发生安全事故。市政管理处上半年组织安全督查共出动23次、106人次,建筑工地10处,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召开安全专题会议7次。在燃气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加大我区“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逐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完毕。
一、创建目标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应在项目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内容。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建筑各项标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的`闭合管理。
(三)推进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利用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要求,强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
(四)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以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逐步提升装配率。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
(五)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探索市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鼓励各项目主体合理选取建筑外遮阳、节能门窗、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等改造措施,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七)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绿色建材应用力度,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宣传,指导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
(八)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建立民用建筑能效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住宅绿色性能信息及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开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标准。
1.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立项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在编制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要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组织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复核绿色建筑施工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2.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在编制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篇。
3.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査,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注明结论意见。
4.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详细的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绿色施工要点,明确绿色建筑施工措施,确保绿色建筑实施质量。加大对优质、诚信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企业的宣传。
5.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
(二)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
区住建局将把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绿色建筑工作的落实。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专项监理编审情况等,严格执法,督促各项标准和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