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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协议汇总14篇

2024-02-06 14:44:35综合

个人投资协议汇总14篇

个人投资协议 篇1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有限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姓名:

  身份证:

  住址:

  二、公司的信息:

  1、公司地址: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4、投资人自投资之日起分享权益、利润,有限公司在投资之前的债权、债务一概与无关。(以投资之日起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投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四、违约责任:

  1、接受投资方即有限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前(以营业执照更换为准),不得动用注入公司账户的万元验资款项,否则可视为违约行为,除去必须归还投资人的投资款外,还需支付违约金万元。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接受投资人签字(盖章):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2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个人投资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的定义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公司业务。

  第二条股权合作的比例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比例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三条合作后立行基准日约定

  甲、乙双方商定本投资合作协议书签订之日后第天为合作后立行的基准日。

  第四条双方到资的比例期限约定

  甲、乙双方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按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60%的收益权。

  二、年内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权利人。

  三、年内不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40%的收益权。

  二、年内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权利人。

  三、年内不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第七条保密(双方)协定

  合同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八条双方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并导致守约一方损失,应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约定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协议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会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及终止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的约定

  一、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4

  甲方:xx

  乙方:xx(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现因发展需要,(以下简称“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公司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或者私人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小写元)(本项款项按工资发放),三年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向乙方分红。

  (详见附件一说明)

  第四条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三年,同合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甲方应该向乙方赔偿三年本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三年本金回利息报总额的双倍即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回报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小条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公司总收益减去总开支。总开支含办公场所费、设备设施、办公费用、项目成本、员工工资及公司运营中产生的费和税等一切经营费用。

  甲方:xx

  乙方:xx

  法人代表:xx

  电话: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瑞金注册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协助为乙方在 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的相关手续。

  2、甲方为乙方入驻提供优惠政策。

  (1)乙方企业入驻后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含委托代征的各项税费,下同),前三年需达到年纳税 万元以上,后两年需达到年纳税 万元以上;前三年甲方按乙方缴纳的各项税费市本级留成部分的 标准给予乙方奖励;后两年甲方按乙方实际缴各项税费市本级留成部分的 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2)甲方每月度次月15日前为乙方按上述优惠政策及比例兑现相应奖励金额,具体入库清单由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

  (3)奖励期限自企业注册公司缴纳第一笔税金起算,奖励期限 年。

  3、甲方声明其有权兑现本协议的.全部优惠政策。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企业,依法注册后合法进行注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并依法在瑞金市纳税。

  2、乙方应遵从甲方所进行的政策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对企业所进行的相关统计、检查工作。

  3、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甲方的优惠政策,并对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及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协议范围外披露或使用相关信息。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招商服务单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6

  甲方(投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投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投资金额 :投资方向贷款方投资人民币 元。

  二、投资用途为

  三、投资利息:投资每年收益 %。

  四、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日,从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实际投资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投出资期为准。乙方收到投资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投资方用价值 元作为投资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投资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投资方必须按照投资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投资进行违法活动。

  3、投资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投资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投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投资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投资,并要求乙方承担投资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7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个人投资协议 篇8

  现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市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 电话:

  2、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3、法定地址:

  4、通信地址: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捌拾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 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出资元人民币,资金股占%;占总股份的%;

  2、出资 元人民币,资金股占%;占总股份的%;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年月日 签约日: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投资合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签订以下协议:

  一、投资项目名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小写:万;

  三、项目总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小写:万;

  四、个人投资合作方式和内容

  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人民币)投入:万;小写:万;持有公司股份%。乙方以现金(人民币)投入:万;小写:万;持有公司股份%。

  五、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年,合作期满后自动解除合约,如双方自愿续约可另定协议续约。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双方拥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同时自愿承担赢亏责任。

  甲方全权负责公司的财务,库存管理。公司日常操作运营管理,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乙方享有一万元资金预支使用权限和三万货品使用权限。(限公司业务发展使用)

  甲乙双方均可在公司任职,任职薪资按照员工薪金制度执行。

  七、公司基本管理和财务制度

  甲方拥有公司经营状况知情及事务决策权,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和月度报表。月度工作计划须经甲乙双方商讨签字后执行。

  公司公关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原则上执行月基本公关费用上限1500元。如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甲方拥有公司财务管理权,但甲方支出一万元以上资金仍需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八、增资、退出等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撤资退出,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公司增融资、质押、担保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发展独立项目。如公司要增设项目,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通过,并签字确定后执行。

  九、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为公司经营过程的净利润(扣除公司经营过程中含税收、法定公积在内的所有成本);

  利润分红按季度计算,利润分红按甲乙双方所占有的股份比例分红:甲方分公司净利润的:%;乙方分公司净利润的:%,剩余%,用作公司持续发展。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条例规定则视为违约处理,违约方应赔偿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在正常经营期内抽出资金退股,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需赔偿损失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如因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双方可协商后续事宜的处理或解除本协议。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公司注册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热门协议书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个人投资协议 篇11

  甲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明确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三、明确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1、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2、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及其他股东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3、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大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明确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五、承诺条款

  甲方承诺,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六、明确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书共肆份,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个人投资协议 篇12

  投资人一: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

  各方出资: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投资方):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 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甲方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乙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和改变甲方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使其企业尽快增资 增收,实现共赢。

  第二条、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投资方: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所占股份:

  第三条、 入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效益。

  合同期限为既年月日至月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入股资金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占有甲方的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入股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支付本金回报(红利)元整。(小写。

  第四条、 撤资方式

  自然撤资

  本入股合同期为 。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入股合同期间内(不是合同期限时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合同终止。

  乙方要求撤资

  在入股合同期间内(不是合同期限时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店面

   甲方经营、管理好资产,遵循店面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店面解决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应配合接受乙方的监督。

   致通过,不得处分店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出资额,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 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 篇14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