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最新13篇】

2024-02-04 15:25:42综合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最新13篇】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

  投资人一: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

  各方出资: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建设“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项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建设“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项目

  1、 项目名称:“ xxxxxxxxx”,规划为一栋总建设面积约4万平方米、12层的综合楼(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2、 项目地址: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均为项目公司股东,甲方负责协调重点工程指挥部等相关关系,同时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手续,乙方出资负责开发建设、租售等,双方的收益甲方以固定收入体现,乙方享有该项目的其余权益。具体操作如下:

  1、 甲方以土地为条件与乙方合作,并负责办理开工、租售的所有手续,乙方出资用于后期的各项税费和开发建设费用。

  2、 乙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均为该项目公司股东,己方在取得前二十年租售经营权收益后,按照双方约定,乙方将经营权变更给甲方或项目公司注销;在乙方经营期间除甲方义务外,所有的经营活动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协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手续,最迟于20xx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

  2、 在具备条件后十日内办理好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出租经营权登记手续等,并为乙方租售的房屋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

  3、 在乙方提出请求后三至五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不得干预乙方的项目经营与管理。

  4、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前,该项目及所属土地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5、 本项目,甲方按项目建成后前20年经营权或租售权出让方式给乙方做为收益。双方约定规划面积为4万平方米。乙方除收取上述款项收益外,对该项目不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20年后该项目的全部收益和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项目的开工建设并承担全部建设资金,自主运作、自负盈亏。任何与建设、管理有关的收益均与甲方无关。

  2、 负责项目的租售/招商工作。

  3、 负责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房屋维修或者保修期结束后由乙方负责。

  4、 项目的配套设施如水、电、暖、煤制气、有线电视、网络、道路绿化等,均由乙方负责建设、安装、维修、管理,并承担费用。

  5、 按照双方约定,在取得20年全部收益后,乙方将股权变更给甲方或将项目公司注销。

  五、 违约责任

  六、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双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受让30%投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方式,共同出资为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以投资总额的多少为限,对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物资为其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如转让后,投资人按其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甲方有权参与管理)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及出资额,投资人不得随意从事抽回出资额。

  五、出资人要私用共同物资或财产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才能使用,包括公司证件及印章等,如未对方同意,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入股投资甲方门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投资入股范围:

  店名称:

  经营场所:

  二、投资资产:

  甲方在总体投资实际共为:元(大写:圆整)。

  三、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投资入股。

  四、为方便甲乙方计算利润,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利润计算方式:

  年/月分配纯利润=(每年/月度营业额-每年/月度营业费用)x10%。

  营业额:按甲方提供的收入与支出记录进行计算。

  营业费用:人工工资、房租、水电、通讯电话费、盘点损耗及其他营业杂费等。

  五、利润分配方式:根据第四条计算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每年/月度分配一次纯利润,若产生亏损则不分配纯利润。

  六、投资扩股:

  门店若投资扩股,乙方有权利选择撤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元(大写圆整);如乙方选择不撤回投资金额,则不再依据第四条的计算方式分配利润,根据以下计算方式进行分配:

  年/月分配纯利润=(每年/月度营业额-每年/月度营业费用)x%。

  门店投资扩股时,乙方有权利要求增加投资金额,但需与甲方进行协商,取得甲方同意方可增加投资额。

  七、其它权利责任:

  为保持整体品牌形象,的日常经营、人事管理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但乙方有建议改善和辅助管理的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合同条款需要之外,乙方同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将合作内容及甲方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八、合作期限:

  本协议视为长期合作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5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方式入股。

  第二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四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八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6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与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

  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7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经营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元正(大写:伍万元正),乙方以人力资源、团队资源和客户资源等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团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投入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双方约定:

  1、如果合作项目成功取得销售利润,则合作经营限期自动延长至

  的代理权结束为止。

  2、本合伙组织经营限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可提出退出经营,届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的出资金额。

  3、如本合伙经营三个月后,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合伙经营仍按协议约定进行。

  第四条 本合伙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销售利润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进货价格-进货运费=销售利润。

  第五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利润比例分配承担。

  第六条 甲方只负责出资,其他所有经营事务都由乙方负责和解决。

  第七条 项目产品的销售利润,按月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售后跟进、项目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 甲方具有监督权、建议权及了解账目明细权,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合法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作依法组成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9

  甲方(投资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投资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拟对乙方与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龙安花园合作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龙安花园项目,位于南昌县汇仁大道;此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具体乙方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投资方式

  在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甲以其实际控制人徐国仔直接汇款给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开具收据给乙方。如项目运转资金不足的话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已追加项目投资。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按出资额度在年月日前应全部把资金筹集到位。

  第四条 约定利润分享和亏损不分担

  甲方按其出资额固定享受利润分成4200万元,如乙方经营发生亏损,甲方同样享受投资利润分红4200万元,并不承担投资的亏损。

  甲方收回的投资款和乙方分配的利润必须汇往甲方的指定账户,如甲方要求不往指定账户汇款的,甲方必须出具委托付款书,同时,

  由此产生的税收及其他法律风险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双方同意在项目合作期间,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乙方后30天内,甲方可要求乙方按一定的额度分配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项目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应享有固定收益权,无权了解共同投资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得干涉乙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甲方享有固定分红,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甲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投资的收回

  1、甲方优先享有投资回收权;

  2、甲方不得转让其收益权,否则乙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分红金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甲方不能以在乙方投资的分红权出质,如有此行为则此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0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鉴于:甲方拟对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合作双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双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双方出资应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双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同意委托甲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

  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乙方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双方一致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任何一方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任何一方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任何一方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投资入股有限责任性质的(以下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双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金: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2、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当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双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早办设立公司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5、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6、违约责任

  (1)投资双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守约方有权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7、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8、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前几年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2

  甲方:身份证号码: ;

  乙方:身份证号码: ;

  丙方:身份证号码: ;

  丁方:身份证号码: ;

  戊方:身份证号码: ;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经营驾培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驾培服务广阔市场前景,经营驾培服务项目,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以及所履职责

  第一部分:

  甲方(姓名)以提供店铺租金方式出资,占45%股份(以下称甲方);

  乙方(姓名)以支付茶吧所需硬件、销售产品进货资金以及后期店面日常运

  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方式出资,占45%股份(以下称乙方);

  丙方(姓名)以茶吧运营支持包括(人员招聘、营销方案提供、收银系统和

  会员系统支持等以及运营所需要的培训支持)方式,占10%股份(以下称丙方); 丁方(姓名)以茶吧运营支持包括(人员招聘、营销方案提供、收银系统和

  会员系统支持等以及运营所需要的培训支持)方式,占10%股份(以下称丙方); 戊方(姓名)以茶吧运营支持包括(人员招聘、营销方案提供、收银系统和

  会员系统支持等以及运营所需要的培训支持)方式,占10%股份(以下称丙方);

  第二部分:

  甲方负责财务管理,资金核算分配流程依据三方商议决定(详见附件一);

  乙方负责按财务管理流程实施日常收支,门店日常管理;

  丙方负责人员招聘、运营系统支持、营销活动方案制订和培训;

  合伙人彼此之间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

  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店面管理标准配置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股份占比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占比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股份比例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戊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3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为完善和提升的旅游基础设施及旅游接待能力,解决甲方行政区域内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乙方决定在甲方投资开发旅游产业,区域为片区。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根本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确定达成投资意向协议,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特签署此《投资意向书》。

  一、项目建设内容

  乙方在片区投资开发的旅游产业项目由休闲度假山庄和低密度旅游服务建筑群组成,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项目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由乙方聘请相关机构,在20年3月1日前完成该片区的地形图测绘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乙方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人员,完成整个片区的规划设计初稿送甲方;待甲方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后,在30日内将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正式文本报送甲方送有关部门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建设,费用暂时由乙方垫付。

  3、乙方在签署《投资意向书》3日内先付甲方人民币叁拾万元(¥元)作为甲方的前期工作经费,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乙方在一次性预付给甲方土地征地、拆迁费用壹百万元(元),签署正式《开发合同》后从乙方应付甲方的土地款中扣除。

  4、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需在60日内启动项目建设,2年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工作。

  三、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安排一名领导干部组成的专职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群众协调等工作。同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为乙方办理各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及批文等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

  2、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乙方进行施工建设。为缩短乙方的建设周期,甲方应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甲方在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用地的报批及挂牌等工作并协助乙方在30日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优惠政策

  因乙方开发项目属招商引资项目,其建设用地按照点征的办法进行挂牌出让,挂牌出让价格按照甲方征地成本价挂牌。由于该地块目前属于荒地没有任何基础配套设施,为支持乙方发展旅游产业及完善该片区群众的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将该项目挂牌出让土地获取的土地出让金(乡净收益部分)返还90%,及该项目所收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给乙方用于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其他事项

  1、该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若乙方在挂牌拍卖时未能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甲方应协调获得使用权的公司将乙方所支出的费用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本金利息付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如双方在执行上述约定的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将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被侵害方的所有损失外,赔偿该项目上述总投资的5%的违约责任金。如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2年内未启动项目建设,甲方可无条件收回土地。

  本意向书为双方前期的协议书,在双方没有签署正式《开发合同》以前,双方均以《投资意向书》约定条件进行。本意向书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送市招商局壹份。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合同书》的同等效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