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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合作协议书14篇

2024-01-22 08:15:38综合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14篇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之日起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二、协议的标的艺术作品(书法、绘画)经纪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保证甲为合法成立具有书画经纪及销售资质的公司,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的经纪行为均应合法有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也不损害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若因其经纪行为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害,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在履行协议内容时,应及时与乙方及时进行沟通。

  4、甲方对于艺术作品具有经纪权,租赁、拍卖、销售、展示等。

  5、甲方有及时获得相应酬金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2、本合约艺术作品为原创的作品,未对任何第三者构成违法或侵权行为。

  3、拥有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与本合约签订时未对第三者有与本合同相同、类似或影响本合约权益的授权。若为共同著作权,乙方应于共同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该作品的处分权,因此而发生争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拥有免责权。

  4、提供给甲方本合约艺术作品权利相关证明及图像(录像、照片或复印件)、可供辨认的录音等资料。

  5、艺术作品原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全权处理艺术品租赁、拍卖、销售、展示等相关事宜。

  五、酬金

  1、作品由乙方授权出版公开发行时,或拍卖、销售、展示、转让以及提供给以外第三方使用,艺术作品所产生收益的%归甲方,%归乙方。

  2、酬金应当在作品产生收益后日之内给付。

  六、协议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变更本协议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协议的相关手续。

  七、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本协议解决。

  3、双方不按协议履行条款时,任何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生效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地产项目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文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武汉市寻求----------------公司地块开发房地产项目。

  项目信息具体情况如下:该项目位于武昌区和平大道673号,用地面积亩。区域内交通十分便利,配套设施齐备,规划中的地铁站就设在项目旁。

  2、甲方在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后,初步同意接受乙方所中介的房地产项目。

  3、为便于甲方与乙方达成项目合作协议,乙方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和分析。向甲方提供了土地业主方资料及进行沟通,供甲方参考。并陪同甲方工作人员对项目作了实地调查和现场踏勘。

  二、中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鉴于乙方提供了上述房地产项目信息和相关的服务,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乙方所中介的房地产项目土地金额(市场价值)%即人民币万元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税后)。双方约定,该款项在甲方与武汉气体压缩机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后一个星期内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年息20%收取滞纳金,同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守约方均可向法律机关申请仲裁,或提出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3

  甲(姓名):

  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现住址:

  现住址:

  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年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X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XXX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年月日签约日: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4

  合伙人甲:姓名,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合伙人乙:姓名,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合伙人丙:姓名,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合伙人丁:姓名,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以(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二)合伙人乙以(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三)合伙人丙以(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四)合伙人丁以(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

  (六)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六条: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从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从事)

  (三)合伙人丙---(从事)

  (四)合伙人丁--(从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销;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年内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两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 (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5

  甲(姓名):

  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现住址:

  现住址:

  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年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X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XXX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年月日签约日: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受让方(乙方):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甲方)同意将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价值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形式)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元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至之日起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以上各方友好协商,甲方根据乙方自媒体“”,“”“”在抖音等平台的粉丝号召力,进行商业化合作,直播带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合作之事达成一致。甲乙双方自愿开展达人带货业务合作,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合作投资方式:

  1)自合同签订起,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源,并一件代发。

  2)自合同签订起,乙方通过其自媒体:抖音等平台的作品使用甲方淘宝店链接,提高甲方产品销量。

  2.合作费用和利益分配:

  1)乙方收取基础费用3000元/月

  2)收益分配

  乙方销售额100%的20%,该部分收益每月分配一次(每月的25号-30号分配上月销售额)。

  3)利益结算依据

  以淘宝店后台,抖音渠道销售成功的订单金额为唯一依据。

  3.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合同签订起甲方提供货源,由乙方挑选款式,甲方应提供若干样衣进行拍摄宣传工作。

  2)乙方须认真做好自媒体上对产品的宣传工作。

  3)甲方每月可提供20件样衣,由乙方拍摄宣传照,交由甲方精修、排版后,仅供甲方淘宝店铺用作铺面宣传,不可他用。

  4)双方在经营中有困难的时候,应提前通知对方,彼此应予以全力的支持与配合。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下的条款均视作违约、做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5.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双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本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1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7.出现下列事项,协议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8.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9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鉴于:

  一、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二、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三、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资,但可以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三)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公司另行规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实现净利润及销售业务指标达到,乙方方享有干股的分红权,否则乙方对该干股不享有分红权。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公司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

  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滥用职权;

  2、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5、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6、侵占公司财产;

  7、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机密信息;

  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公司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协议所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之年度决算日(每年的 12月31日)为准,在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20xx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五、关于劳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六、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七、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三)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八、优先受让权

  甲方若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的受让要求。届时,双方得就转让标的、转让价格等另行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九、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十、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地产项目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文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武汉市寻求----------------公司地块开发房地产项目。

  项目信息具体情况如下:该项目位于武昌区和平大道673号,用地面积亩。区域内交通十分便利,配套设施齐备,规划中的地铁站就设在项目旁。

  2、甲方在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后,初步同意接受乙方所中介的房地产项目。

  3、为便于甲方与乙方达成项目合作协议,乙方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和分析。向甲方提供了土地业主方资料及进行沟通,供甲方参考。并陪同甲方工作人员对项目作了实地调查和现场踏勘。

  二、中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鉴于乙方提供了上述房地产项目信息和相关的服务,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乙方所中介的房地产项目土地金额(市场价值)%即人民币万元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税后)。双方约定,该款项在甲方与武汉气体压缩机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后一个星期内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年息20%收取滞纳金,同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守约方均可向法律机关申请仲裁,或提出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之日起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二、协议的标的

  艺术作品(书法、绘画)经纪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甲为合法成立具有书画经纪及销售资质的公司,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的经纪行为均应合法有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也不损害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若因其经纪行为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害,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在履行协议内容时,应及时与乙方及时进行沟通。

  4、甲方对于艺术作品具有经纪权,租赁、拍卖、销售、展示等。

  5、甲方有及时获得相应酬金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2、本合约艺术作品为原创的作品,未对任何第三者构成违法或侵权行为。

  3、拥有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与本合约签订时未对第三者有与本合同相同、类似或影响本合约权益的授权。若为共同著作权,乙方应于共同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该作品的处分权,因此而发生争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拥有免责权。

  4、提供给甲方本合约艺术作品权利相关证明及图像(录像、照片或复印件)、可供辨认的录音等资料。

  5、艺术作品原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全权处理艺术品租赁、拍卖、销售、展示等相关事宜。

  五、酬金

  1、作品由乙方授权出版公开发行时,或拍卖、销售、展示、转让以及提供给以外第三方使用,艺术作品所产生收益的%归甲方,%归乙方。

  2、酬金应当在作品产生收益后日之内给付。

  六、协议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变更本协议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协议的相关手续。

  七、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本协议解决。

  3、双方不按协议履行条款时,任何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生效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方:邢台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独立经济人的合作意向,达成如下协议:

  一、巨业全民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享受的权利

  1. 可以销售巨业旗下所有正在公开销售的项目房源。

  2. 全民经纪人在完成约定义务时按照约定提取所得佣金。

  应尽的义务

  1. 有为巨业推荐客户,并协助成交的义务。

  2. 保守巨业地产商业机密的.义务。

  3. 严格遵守销售案场优惠及经纪人各项制度的义务。

  4. 不得虚假、扩大宣传,不得给巨业地产造成任何损失。

  二、全民经纪人奖励办法

  全民经纪人仅把客户带领至售楼部,交给特定的置业顾问,并协助完成整个销售流程,按照公司推荐奖励制度执行。

  1) 单户成交,奖励比例为总成交金额的 ;

  2) 应承担的税费由巨业财务部直接扣除;

  3) 奖励在客户成交,房款全部到账后次月发放。

  三、巨业全民经纪人淘汰办法

  1. 巨业全民经纪人有重大违反巨业全民经纪人纪律和损害巨业地产利益的行为。

  2. 巨业全民经纪人6个月内没有成功签约一组客户,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保密责任

  本补充协议及相关内容和信息属商业机密,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视为违约。

  五:其它

  1、 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为打印文件,涂改、添加内容无效,除双方人员签字及签字日期外,其他任

  何内容不得手写,否则均视为无效内容。

  3、 协议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妥则诉诸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邢台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时间: 时间:

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篇14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之日起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二、协议的标的艺术作品(书法、绘画)经纪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保证甲为合法成立具有书画经纪及销售资质的公司,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的经纪行为均应合法有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也不损害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若因其经纪行为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害,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在履行协议内容时,应及时与乙方及时进行沟通。

  4、甲方对于艺术作品具有经纪权,租赁、拍卖、销售、展示等。

  5、甲方有及时获得相应酬金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2、本合约艺术作品为原创的作品,未对任何第三者构成违法或侵权行为。

  3、拥有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与本合约签订时未对第三者有与本合同相同、类似或影响本合约权益的授权。若为共同著作权,乙方应于共同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该作品的处分权,因此而发生争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拥有免责权。

  4、提供给甲方本合约艺术作品权利相关证明及图像(录像、照片或复印件)、可供辨认的录音等资料。

  5、艺术作品原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全权处理艺术品租赁、拍卖、销售、展示等相关事宜。

  五、酬金

  1、作品由乙方授权出版公开发行时,或拍卖、销售、展示、转让以及提供给以外第三方使用,艺术作品所产生收益的%归甲方,%归乙方。

  2、酬金应当在作品产生收益后日之内给付。

  六、协议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变更本协议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协议的相关手续。

  七、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本协议解决。

  3、双方不按协议履行条款时,任何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生效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