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合作协议书14篇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与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投资经营沙场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沙场固定资产与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比例分配、乙方20%的比例分配、丙方20%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投资中挖沙设备由甲方完全负责投入;设备的日常维修与设备零件更换费用也完全由甲方完全负责;乙,丙方届不负责,也不从沙场收益中支出。
第六条每月沙场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做固定投入,每月月底按股份比例分红。
第七条每月沙场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已,丙方负责沙场的管理及日常事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均有权了解沙场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十条由于乙、丙方为全职经营(甲方以兼职出资),乙、丙方每月领取基本工资2000元,从项目固定资产中支出。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沙场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10天。
第十五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六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沙场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出资万元人民币,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甲方(合伙人):,住所:
乙方(合伙人):,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
2、经营场所地点: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 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元。
第八条 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 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元以上(含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 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元。
第十三条 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人:甲方 ,住址:
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人:丙方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水苔种植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销售资源及种植技术;乙方出资 万元(大写: )占投资总额的60%、丙方出资 万元(大写: )占投资总额的40%。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三人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有关于应当按比例在3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作期内不得有其他人加入本合作项目,如其中一方需要增加合伙人,则新增加的合伙人只可在其股份内占有相应的比例,不得占有其他两位合伙人的股份,且其加入人不具备发言权和决策权。
第六条、第一期产生效益后先返还出资本金后再进行利润分成。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人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附件
本合同及有关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详细真实地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相应的资质书面材料,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真实合法的法律地位。
2、有权通过面试、笔试、实际项目考核等方式检验学生的能力。
3、有权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
4、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公司的岗位需求,对推荐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如实出具详细的候选人简历资料。
2、乙方在与甲方达成共识后,要根据甲方的人才技能需求,对学生进行系统、深入的培训,从理论、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严格把关。在掌握必备知识基础上,通过大量训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实际工作经验,达到独立上岗标准。
3、乙方在推荐的`人才于甲方工作期间,对推荐的人才进行跟踪指导,协助甲方进一步确保推荐人才的稳定性,降低人才的流动性给乙方带来的影响。
4、乙方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不能再向其他单位推荐。
四、其他说明
1、乙方向甲方输送专业人员,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培养费用。
2、乙方享有“甲方人才培养基地”称号的权利。
甲方:
代表人: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盖章:
年月日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动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实践能力的技术性人才,学院(甲方)与(乙方)本着互相协作,各施所长,互补所需的精神,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优先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的新信息,技术咨询和开展技术协作;
2.为乙方培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转岗工人提供服务;
3.根据乙方企业的要求,培养我院的优秀学生成为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优先、或择优推荐我院的毕业生;
4.做好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1)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提前个月至年申报实习计划,认真制订实习大纲,指派较好的实习指导老师,于实习前个月到实习单位共同商订实习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2)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二)乙方:
1、为甲方学院提供实习基地,委派带教人员指导实习,并对实习提出考核意见;
2、为学生实习、教学参观提供方便。为支持教育,在实习经费方面按有关规定予以优惠;
3、为学生就餐、休息等活动提供条件;
4、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
5、提供实习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样品。
二、组织保障措施
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乙方任组长,甲方任副组长,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如需要延长双方另行协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另两份分别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方:
合作方:
该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地址:
该项目概况:
委托推广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为该项目在权属乙方的场地内进行平面媒体和分众传媒的推广工作。
2、 甲方会负责好推广物料的制作、摆设、更新、维护等工作,乙方需保证物料使用场地不变并及时与楼盘负责人做好交接和报备工作。
3、 乙方可通过自身经营的业务优势按照具体流程推荐圈层客户到访项目现场,只要客户成交,便能得到相应的现金提成。
4、 奖励方式公寓3000元/套、洋房5000元/套、别墅 元/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5、甲方应遵守职业道德,最好客户资料的隐私保密工作,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做到业务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乙方的利益。
6、甲方应及时更新推广物料,积极主导外展推广工作的进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看房大巴与乙方一起组织免费看房一日游活动,并享受项目其他折扣优惠活动。
7、如有客户因甲方提供宣传物料提出疑议,开发商具有最终解释权,并全力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 乙方责任
8、乙方应做好宣传物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义务性地做好项目推广与客户登记工作,与甲方做好交接和报备工作。
9、乙方应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切勿出现与项目不符的说辞,禁止做出与现实不符的承诺和说辞,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遵守合作精神,维护好甲方的利益,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第四条 若双方在合作期间内产生分歧,或其他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约相关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第七条 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五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三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 二 万元及技术和管理。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半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管理及日常事务,甲方负责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如不在此经营,需门面转让,甲乙双方各得一半转让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产品经销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与原则
甲方将产品销售给乙方,并授权乙方为区域独家校园代理。在乙方经销期内,甲方对乙方采取优惠政策扶持,使乙方在本地区的业务活动正常运行。
二、经营模式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仅为供货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中的一切行为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或协调解决。
三、经销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该校区域的代理,享有在该区域的独家销售权,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不直接介入该地区的销售业务。对该区域到甲方洽谈的客户甲方将转告其与乙方联系,确保乙方在该区域业务的利益。同时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同类产品。
2.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采取扶持政策,给予乙方统一价格供货。甲方负责到达乙方指定收货点的运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后三天内将钱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给甲方。4.发货时间:原则上1周发货一次,如遇10套以上的,在甲方有库存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发货。乙方接到订单,需与甲方确认有无库存,如乙方未经甲方确认,和客户作出交货时间的约定,产生的矛盾,由乙方自行承担。
5.退货与换货:乙方在客户收到货物的三天内,如遇客户需要退换货的,在无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无条件退换货,对同一客户的退换货要求不超过2次。
6.如乙方需在该区域开展产品推广宣传活动,由乙方策划具体方案,甲方审核通过后协助乙方进行宣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7.乙方享有甲方新产品的优先供应权,乙方将全力给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或提出产品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四、特别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
2.甲方若因市场原因而调节产品价格时,应提前壹周告知乙方。
A.若产品价格需上调时,甲方提前电话知会乙方。
B.若产品价格需下调时,甲方派市场人员盘点乙方未售出产品数量,以货补差。
3.乙方因产品质量、尺码问题或客户拿到货之后的质疑问题,在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三天内可向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保证乙方无后顾之忧。乙方退货或换货引起的运费,破损的包装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大力推广相关产品,从协议签订三个月起,甲方规定乙方月保持终端销售额元/月,或销售套/月。若乙方连续二个月不能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或销售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另授权其他代理,同时,乙方在终止本协议后,有两个月的产品销售权。
5.乙方负责培训销售人员,并指导客户正确的穿着、洗涤本产品,如未按正确方法操作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要把已建立的和今后发展的全部销售客户资料交甲方编入客户中央档案,保证我们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产出的额外利益甲乙双方可协商分配。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乙方没有违约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跨区域经营、超低价倾销甲方产品或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七、协议的补充及修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和修改。经过协商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改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国际化战略,奥亚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州联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奥亚卫视,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暂定名)栏目节目的制作、栏目中的广告经营以及广西卫视全面广告合作开发、《汽车总动员》节目在广西卫视播出事宜,签订以下合作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由乙方独家拍摄制作的原创
电视节目,并具有全部画面、音乐等的独家全部版权;
2、该栏目甲方同意在奥亚卫视每周六(首播),播出时间为23:00-23:30之间;暂定每周日重播;节目时长20分钟,节目语言为普通话;
3、甲方同意该栏目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中提供特定播出时段,并在广西卫视自有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享有奥亚卫视广告部的其他合作资源;
4、甲方同意提供每期壹分三十秒随片广告时间供双方共同开发经营,收益所得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5、乙方授权给甲方该栏目的海外播映权,但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二、合作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叁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若获得对方同意,甲乙双方签定续约协议,否则本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行业信息及数据,但该数据仅作为双方共同制作栏目的用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行业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用于节目制作以外其它用途;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节目制作委托书和广告招商授权书;
3、甲方提供乙方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每周一天、每期20分钟的播出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每周六晚上的黄金时间(23:00-23:30之间),第二天重播壹次;栏目同时在广西卫视网络台同步播出,并在奥亚卫视网络台建立汽车板块(具体细节双方同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
4、甲方为《汽车总动员》栏目提供每期壹分 三十秒的栏目广告时间,所获广告收益按甲乙双方商定比例分成;
5、甲方需向乙方的团队提供对外采访、拍摄、大型活动的洽谈予以授权和协助办理相关的证件;乙方在策划大型的访谈、论坛的直播录播事宜给予支持项目的盈利分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合同;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汽车总动员》栏目中国内地和海外的唯一播映权及栏目贴片广告开发权,且甲方对该栏目具有节目终审权;
2、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奥亚广告播出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甲方广告播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或停播;
3、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收益,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4、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5、甲乙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节目策划制作,保证该节目为原创节目和具有完整版权,并保证该栏目所有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画面、音乐、人物肖像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有发生节目侵权行为,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冠名赞助,并保证在节目开播时冠名商同步到位,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汽车总动员》栏目的所有节目不得是二类广告;
3、乙方在本合约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先期提供试播的节目播出带、素材带和其它宣传资料(播出带、素材带)。同时,在合同期内,每周一前提供下周播出的该档节目。节目采取邮寄播出磁带的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所送播出带应为广播级高清播出带或数据硬盘;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系列节目的版权证明和版权转让授权书;
6、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系列节目开发和广告播出所需的文件资料;
7、配合甲方地区客户资源及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乙方向甲方提供因合作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证明等。
乙方权利:
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系列节目中的广告产品,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3、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节目原始版权及随片广告发生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创意、画面、音乐、随片广告合法性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节目开发导致的版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违反上述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负有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但应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4、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
六、合作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
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因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一方有损国家利益,或损害对方及相关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双方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双方签约地点:
范文网后面为你推荐更多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原则,各方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达成以下合作共识:
一、合作项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双方责权利
1、双方整合自身资源进行合作;
2、双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意向的,另具体拟定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再商议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长期
五、合作协议及其他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项目的合作模式及项目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二О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二О年月日
三方合作涉及到的利益范围比较广,所以签订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
1建设方:xxx
总包方:xxx
分包方:xxx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桩基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承包范围:无锡交通世茂项目 B 地块一期桩基础工程。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币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满后 14 个日历天内支付。
四、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五、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 x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xxx 年 xxx月xxx 日
总包方(签章): x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xxx 年xxx 月xxx 日
分包方(签章): x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xxx 年xxx 月xxx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
2甲: xxx,身份证号: xxx
乙: xxx,身份证号: xxx
丙: xxx,身份证号: xxx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所示: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xxx
乙方:(签章)
地址:xxx
丙方:(签章)
地址:xxx
合同签订地点:xxx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丁方负责。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丁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目前正处在发展时期,公司目前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乙方的邀请,由乙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店。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方承诺其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乙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万元,
其中:
1、递延资产金额为:万元;
2、配资债权金额为:万元;
3、押金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投资账户为:万元;
6,无形资产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
四、清算结束后,对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丙方不予认可,由甲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万元)其中万元作为出资,占公司%股份,其中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从甲乙方购买股份,占公司股份%。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三方按以上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经股东会研究可以将利润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经营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
十、公司合股后,公司作为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有关平台的书面认可并由所代理平台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在产生利润以后每月应付工资,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公司章程应及时变更并报工商备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见证方签字,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