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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伙协议书精彩13篇

2023-12-16 08:11:56综合

多人合伙协议书精彩13篇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1

  合伙人:甲方,性别:,出生日期:xx年x月x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乙方,性别:,出生日期:xx年x月x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元(大写:),甲出资元(大写:),乙出资元(大写:),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乙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盖章)

  合伙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xx年x月x日

  日期:xx年x月x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2

  合伙创业协议书

  一.总则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四.利益分配

  五.入伙和退伙

  六.解散和清算

  七.经营期限

  八.附则

  一.总则

  企业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江东区 黎明湖路 孔村 二区 21栋1单元301

  合伙宗旨:合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卖通业务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

  (1)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2)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3)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人为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赵仰特、李增芬、线全辉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或者团队及项目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配利润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付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8.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管以任何原因退伙的,退伙人只可获得其合伙时出资的金额,并在退出当日起一年后予以结算。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集体签字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由全体合伙人集体同意方可执行。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开办(以下简称)一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份额均等(各为%),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二、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前,各打款万元到用于前期运作。

  三、甲、乙、丙三方在以后经营过程中须按经营需要及时投资到位,逾期投资或拒绝投资赔偿其他合伙人可能产生的预期利益损失万元。

  四、乙、丙方共同指定甲方为工商登记业主。甲方负责的经营事务,乙方负责营销,丙方负责财务。

  五、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奖惩办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日常事务由甲方决定,但单笔开支超过万元的经乙、丙方同意,重大决策三方产生异议,按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六、甲、乙、丙三方在合伙过程中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作为相互往来的凭证。

  七、在经营过程中,甲、乙、丙三方有权随时查阅财务状况,若发现任一方存在虚列项目、夸大支出等现象的,以虚列、夸大项目金额的十倍支付给其他合伙人作为赔偿。

  八、合伙期间暂定十年。合伙期间,各自份额不得转让、分割(法定继承除外),不得退伙。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年月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4

  1、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2、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3、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实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条合伙主要经营地:工人村。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工人村涵洞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资,计人民币元,作压金用。

  合伙人C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中元作压金用,另外万作日常开支用。

  合伙人D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xx0元,作日常开支用。

  附:如日常开支不够用,仍由C和D来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利润(或者亏损)是在归还C和D的出资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A:联络与协调与上级领导关系,到工地现场监工!

  B:施工及现场指挥开工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现场监工!

  C: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D: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营原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经甲乙丙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合伙公司名称:

  2、合伙公司经营项目和范围:

  3、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3、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3)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5)处理流动资金壹万元以上的。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五条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书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见证人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6

  合伙人甲: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店铺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线下店业务。

  第二条、合伙店铺概况

  名称:线下店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快餐、外卖、榨汁、水果等品类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店铺不再经营为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装修、设备及相关费用,以现金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乙方以店面转让费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

  另外:双方约定店铺转让费以万元为限,每年返还万,逐月返还,连续年,年后终止,但股份比例保持。如没经营到年,甲方须补齐余额,然后再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乃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乃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清算分割。

  第五条、合伙店铺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有限公司为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小镇招商运营管理中心申请店铺经营资格。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每季度盈利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合伙店铺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店铺的管理

  1、店铺暂时委托为店长,负责店铺日常销售,底薪元,绩效提成%。

  2、各商品售价均按公司规定,所有运营体系按公司系统执行。

  3、月盘点一次,核对营业额。

  第八条、店铺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店铺不动产;

  2、改变合伙店铺名称;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店长。

  第九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店铺名义进行其它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店铺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店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店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店铺事务时发生较严重的争吵,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后解决不了的;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一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店铺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店铺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7

  甲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

  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每人占的股份。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美美形象沙龙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美美形象沙龙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签订日期: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分之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分之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分之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倍的违约金。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份页,各合伙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发廊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发廊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发廊,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建劳动成果,共享经济利益。其次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发廊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专业美发沙龙,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安排与债务担当

  1、工资安排:甲方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工资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业绩百分之五为经营管理策划待遇。

  2、奖金安排: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化,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协商后确定。

  3、盈余安排: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安排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4、债务担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接着参与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

  ③个人丢失偿债实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10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至之日起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11

  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1。合伙经营项目:

  2。合伙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

  3。合伙经营范围:

  4。合伙经营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5。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5。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5。3本合伙经营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经营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经营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6。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经营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6。1盈余分配:以

  6。2债务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7。引入合伙人、退出合伙经营:

  7。1引入合伙人。

  7。1。1合伙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伙人。

  7。2退出合伙经营

  7。2。1自愿退出。合伙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7。2。1。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7。2。1。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7。2。1。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

  7。2。1。4合伙经营合同生效期间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出,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解决合伙期间的企业事务。

  8。2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9。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合伙人的权利:

  9。1。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9。1。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9。1。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9。1。4合伙人有退出的权利。

  9。2合伙人的义务:

  9。2。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9。2。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9。2。3为合伙债务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10:禁止行为

  10。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10。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10。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11。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1。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伙期限届满;

  11。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1。1。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11。1。4被依法撤销;

  11。1。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伙的清算:

  11。2。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11。2。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11。2。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奖金;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11。2。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11。2。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2。违约责任

  12。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2。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12。4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13。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大多数合伙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4。其他

  14。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14。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烟酒副食、日用百货。

  第四条:合伙期限

  暂定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x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超市总投资万元(¥元)。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万元(¥),占总投资总额的%。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万元(¥)。乙占投资总额的%。

  4、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预支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 篇13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