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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12篇

2023-08-29 20:51:18综合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12篇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主要经营地:

  二、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合伙协议书。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甲方出资占%,乙方出资占%,丙方出资占%。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协议书《合伙协议书》。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年月日在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占%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合伙企业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合伙企业拥有的%股权。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 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 2012年12月31 日 至 2015年9月 30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2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3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4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现有丙方入股甲、乙两方合股(合伙)开办的南充市写视康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工程部)公司,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伙经营的决策,成立南充市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公司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1、公司名称:

  2、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公司前期业务范围为弱电工程(涉及范围:楼宇对讲、安防监控、周界报警、门禁道闸、巡更系统、公共广播、视频会议、网站建设、综合布线、一卡通系统等)。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

  南充市技有限公司(网络工程部)原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25元元经营,甲方出资15万元,持有公司60%的股份,乙方出资1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份。现丙方于合伙自愿出资5万加入,成立南充市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让出15%的股份,乙方让出5%的股份,让丙方加入,丙方加入后拥有公司20%的股份。

  甲、乙方已使公司运转正常,丙方加入时,为方便管理与结算,经三方完全同意,公司所有对外债务与未收账款由甲乙双方承担,公司账面现金清零,现有实物资产为公司资产。丙方加入后,账面资金为丙方所投入的¥、00元。

  现丙方加入,所入股现金¥、00(五万元)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丙方加入公司后,股份分配如下:

  甲方占总投资额45%(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乙方占总投资额35%(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丙方占总投资额20%(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方共同按占股比例增资。

  2、本合伙公司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公司清算后如有盈利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

  1)、甲、乙、丙三方按股权份额比例投资,享有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份本金金额用于公司运作,不能用作利润分配及提取。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2)、如遇大项目公司需追加投资,则三方按投资比例共同注资,资金分批回笼后按投资比例分批返还追加投资的本金,盈利后按投资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润。

  3)、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在合伙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三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并于年月日前续签合同。

  2、入伙、退伙

  A、入伙:

  1)、甲、乙、丙三方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退伙,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其它两方,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退伙时按退伙人投资股份的100%退出。

  2)、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合同期满,如一方要求退伙,按退伙人的投资金额100%退出。

  4)、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公司其它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例:以个人或其它公司名义私自接单,损坏合伙公司的利益)。

  3、出资的转让

  经三方协商同意,不允许合伙人任意一方向第四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只能在三方之间互相转让。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5、在公司运营期间,全权委托李元军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一元化领导,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方合伙人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新产品的引进;

  2)、重大的促销活动;

  3)、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 XXXXX名下长安车辆一辆,车牌为川,公司业务之外,仅供李元军一人使用,但须以公司业务及事务为主。公司享有使用权,承担80%本车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除车辆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外,合同期内不得卖出,确保公司正常使用。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财务出纳

  2、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3、丙方负责采购

  三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公司所有的资金用处和公司运营情况。

  公司每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在还完投资款项后,经营状况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本合同股份占比分配。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时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股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伙人如触犯法律背负刑事责任,丧失人身自由、无政治行使权力。

  甲、乙、丙三方均以发展公司业务为第一已任,为公司出谋划策,让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名义和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禁止三方中的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公司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等行为。

  3、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第十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1、在退股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但退股人无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以其占股比例清算后返还给继承人。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情况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依法撤销;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清算完成。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雇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所欠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个工作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

  2、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南充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6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 方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7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xxxx经贸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xxx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xxx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XX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xxxx05293、6)。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生产经营xxx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xxx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xx(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为加强美容事业发展,共同实现和谐美好的伟大中国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营美容店。现定如三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经营协议:

  一、合伙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投资分配原则。

  二、合伙期限:从 年 月 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 年 月 日。协议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如需继续经营,再续签。

  三、投资金额:甲乙丙三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本美容店(店名)地址: ;甲乙丙丁三人总共投资 万元整,甲方投资万,乙方投资 万,丙方投资 万。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

  四、扩大投资:根据情况而定,如果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五、分配办法: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负责店内全面工作,对外联系接洽业签字报销等;乙方副经理理职务,会计,负责财务记账管理和收支记账管理建账户;丙方副经理出纳,负责现金出纳的和财务监督管理。

  七、经营管理: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店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 元/月,乙方 元/月,丙方为 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不固定工资,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均可拿业绩提成及手工费。关于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况而。

  八、机构组织: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如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店内相关负责人,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而定。

  九、债权债务: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十、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本着日帐日清的财务原则。店内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现金存行,店内预留一部分日常流动开支所需现金元整,当日预留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元整。其余现金一律当日存入银行,当需要从银行提现及转账时,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确定同意后方可办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十一、责任制度:在经营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十二、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以及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时,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协商以及追究调查处理,事出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责任,由其全额赔偿,由于三方当事人都与此事有关,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赔偿。(不论责任大小,心平气和的处理。)

  十三、旧货物处理:在进货的同时,留意产品日期,并且告知三方当事人,经营中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做好登记,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其进货不告知三方当事人日期问题,由进货人全额赔偿。

  十四、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十五、退伙约定:甲乙丙丁三方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十六、违约责任:违约定为五万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除承担金外,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两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七、不可抗力: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八、禁止行为:一是未经三方当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独自承担。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店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十九、未尽事宜可;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二十、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10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然后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然后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然后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然后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11

  甲方: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生产经营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1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甲方:,乙方:,丙方:。

(3)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后,按照上述约定将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万元,占股%。

(2)乙实际出资万元,占股%。

(3)丙实际出资万元,占股%。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甲方总享有%表决权。乙方享有%表决权。丙方享有%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下列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三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四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如转让给善意第三人,转让协议有效的,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全体股东按转让价格%支付违约金。

  2、退股

(1)原则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则上股东如因个人原因退出,须赔偿公司不低于倍于初始投入资金的违约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资金的%折价回购。a)所退股权由剩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获得。

(4)公司成立3年后,股东退出,按照如下条款办理:1)退股条件。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退股标准。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才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并分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间隔不得低于三个月。

(5)特别的,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全职于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权,股价按照上述条款支付。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倍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同时公司予以强制退股,退股价格按照本协议条规定执行。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份,公司留存份,见证方留存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