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位转让协议书【汇编7篇】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元(¥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元(¥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甲方保证对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价款
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在开发商(长治市人民医院)处办理更名手续。在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1.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2.甲方保证对转让的停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没有未付款项。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的具体地址及编号为:位于,车位编号为:。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剩余款项在办妥更名手续后五日内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产权登记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开发商(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车位转让的总价款。
乙方逾期支付总价款不超过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总价款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5‰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总价款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停车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题目:)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著,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证在转载时注明已从编辑部获得本文的转载权。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名
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形象标志设计大赛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形象标志设计大赛中获奖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乙方(参赛序号作品名称),转让后该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条活动主办方如在logo使用过程中发现甲方抄袭其它标志或者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及连带责任,甲方应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第三条甲方在本次大赛中获得的奖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所在地缴纳。
第四条甲方以光盘形式刻录原文件,与本协议一同快递至乙方指定地址。
第五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的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第二条、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第四条、交付期限与方式
1、甲方应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五条、使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第六条、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位置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小区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米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