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10篇

2023-11-27 15:41:21综合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10篇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2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公司,共同开拓开市场,自愿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乙方%、丙方%。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应书面通知其他方,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利,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一方无法找到其股份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或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确定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签章)

  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4

  股 东 一: 身份证号:

  股 东 二: 身份证号:

  股东双方就加盟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投资开设 酒庄(以下简称“酒庄”)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酒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范围

  1、酒庄名称: 酒庄

  2、地 址:

  3、营业执照号码:

  4、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酒庄由股东双方共同投资设立。

  总投资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1)股东一出资 元(大写: ),占酒庄股份 %;

  (2)股东二出资 元(大写: ),占酒庄股份 %;

  (3)欠款 元(大写: ),详细欠款见相关欠款明细表,欠款 由股东双方共同偿还;

  (4)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酒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进货、开业等,如 有剩余作为酒庄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流动资金作为酒庄日常运营备用金,暂拟定 元。

  (6)在酒庄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股东双方共同指定的 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 酒庄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酒庄账户。

  (7)股东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 临时账户。

  (8)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

  三、酒庄管理及职能分工

  1、酒庄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二年。

  2、担任酒庄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酒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酒庄设立登记手续,作为代表与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

  (2)根据酒庄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股东双方共同聘任或授权);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酒庄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 的,须经股东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样酒及自用酒审批权限(涉及酒庄业务用酒,由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负责审批,若当月样酒超过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样 酒额度,由股东双方共同协商,选取酒庄其他酒品作为样酒补充, 样酒额度由股东双方协商决定。如果酒庄股东申请自用酒,则由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审批,股东购买自用酒按统一折扣 折。酒庄 财务人员每月必须统计样酒和自用酒报表,交股东双方审核备案。) (5)负责与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对接以及酒庄日常经营需要的其 他职责。

  3、担任酒庄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酒庄财务;

  (3)监督酒庄样酒使用情况和自用酒购买情况;

  (4)监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酒庄职务的行为;

  (5)酒庄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酒庄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股东双方达成一致决议方可进行:

  (1)拟由酒庄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酒庄的经营方针和进货计划;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股东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酒庄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股东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酒庄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酒庄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酒庄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股东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酒庄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酒庄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股东双方共同聘任或授权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酒庄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股东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及资金补充

  1、利润和亏损,股东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保证酒庄流动备用资金 元,以及预留营业额50%进行还债的前提下,按季度进行分红,即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2)累计亏损达到原资本金的30%,股东双方应在专卖店财务人员递交当月(累 计亏损达到原资本金30%月份)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按股东双方占股比例补充 到位;

  (3)若流动备用金不够酒庄运营或进货时,股东双方应按占股比例3天内补充到位。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酒庄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另外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酒庄现有股东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如想退股,须先清偿其对酒庄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酒庄借款、该股东行为使酒庄遭受损失而须向酒庄赔偿等)且征得另外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酒庄成立后,股东如需退股,征得另外两方股东书面同意后,按照(现有库存以采购价计算+固定资产 %)占股比例进行结算。若酒庄备用金不够支付,则另外两方股东协商出资结算或者酒庄继

  续经营,暂停分红,待酒庄资金足够支付退股资金后进行结算。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酒庄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 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酒庄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酒庄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酒庄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酒庄被依法宣告破产;

  (4)、股东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股东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股东双方须在酒庄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酒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酒庄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酒庄造成损失的,须向酒庄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酒庄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酒庄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股东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股东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酒庄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酒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协议一式贰份,股东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一: 股东二:

  签 章: 签 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6

  股东1: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2: 身份证号:

  股东3: 身份证号:

  股东4: 身份证号:

  股东5: 身份证号:

  股东6: 身份证号:

  以上各股东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以上各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股东1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股东2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各股东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以上各股东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

  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股东1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股东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总经理和监事各一名,任期三年;

  2、股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股东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总经理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总经理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入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6)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本人在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资金及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股东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1: (签名及手印)

  股东2: (签名及手印)

  股东3: (签名及手印)

  股东4: (签名及手印)

  股东5: (签名及手印)

  股东6: (签名及手印)

  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

  1、公司的经营宗旨:

  2、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3、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

  4、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在每季度末的日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1、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2、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若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后在予以结算退出,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2、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3、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

  (2)分红数额: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四、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公司成立后,协议三方可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

  六、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9

  一、总则

  (你)和(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三、公司名称及性质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如下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为你)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我们先协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8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具体资金转入方式可以双方协商,股份占有今后如有变动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并修改章程通过。(将来我可能会增大股份额,待协定)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45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因为只有两个人,表决上是协商一致,所以没有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18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兼副总经理、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六、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七、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45%、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八、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2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45%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55%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九、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十、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4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0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