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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赁协议书(精华11篇)

2023-11-27 08:14:02综合

店铺租赁协议书(精华11篇)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1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元,全年租金元(大写:)。从年月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每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日期:

  日期: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甲方所有的昌平区流星花园三区39号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20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20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预订位于新密市产业聚集区大学路与密杞路交汇处的金盛国际商贸城商铺。

  二、乙方接受以下条款:

  1、意向金收取标准:按单元铺标准,每铺人民币贰万圆整(¥元);乙方自愿认购号楼层间铺位,共计人民币大写圆(¥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本意向协议书自签订日起至签订租赁合同日止为预订期。

  2、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品类,品牌名称为,乙方若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须书面申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3、如乙方因其它原因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甲方通知乙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书面申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15日内,将乙方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履行签订租赁合同且未按时向甲方书面申报,则视为乙方违约,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通知乙方签订租赁合同或其它联络时,甲方按照乙方登记的电话或手机联络方式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接到通知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则视为乙方违约,意向金不予退还。

  四、若甲方按照乙方登记的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意向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凭此意向协议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委托签约须出据授权委托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签约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4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

  三、年租金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份向甲方支付一年或月的租金(请自己选择支付方式,是按月还是按年支付),但甲方必须提供收条或收据。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是否需要支付押金,双方协商)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标的物的水电问题双方自行协商谁承担 )

  七、租赁期间,甲方或乙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 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6

  甲方: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

  三、年租金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份向甲方支付一年或月的租金(请自己选择支付方式,是按月还是按年支付),但甲方必须提供收条或收据。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是否需要支付押金,双方协商)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标的物的水电问题双方自行协商谁承担 )

  七、租赁期间,甲方或乙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 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1、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4、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次,并必须提前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5、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6、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8、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9、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

(或3.乙方每(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10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转租给乙方。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均参照甲方与原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房屋租赁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转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转租期满,本协议效力终止。乙方若续租,需和原出租方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需甲方居间介绍,甲方须善意履行。

  5、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总计为、元。(大写:整),并支付、元作为押金。

  6、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出租人)、

  乙方签字:(承租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店铺租赁协议书 篇11

  甲方(出租人):xxx

  乙方(承租人):xxx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xxx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xxx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xxx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xxx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xxx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xxx%。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xxx公司和xxx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xxx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xxx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