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协议书优秀9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 规格:平方米:
1.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b.每月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年。
2.承租期限为20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手续。
第二条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用途。
第三条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年 月日,共计 年。
第四条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10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二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7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10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车位租赁合同,供双方遵守。
1、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位于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租用车位的月租金元整,大写:到缴纳租金时,需要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的租金,在租用期间,此项租金不含物业费,物业为此车位发生的物业费用由乙方负责,直至租赁合同终止。
4、付款方式:
5、该车位只能停放车辆使用。乙方不得转租。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此时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6、乙方中途退租,或者甲方提前用车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7、承租期满,乙方应交还车位。如需续约,须由甲方依据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
8、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移动电话: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移动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1、本协议中的车位是指商住楼停车场之车位,车位为: ,本车位仅供承租方作停车使用,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2、出租方经 物业之发展商授权,向承租方提供停车场地的有偿使用服务,并实施对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统一管理。
3、承租方在相应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过程中,须接受上述出租方所实施的统一管理,并遵守双方所签署文件及出租方公示文件的相关规定。
4、承租方停放的车辆必须购买综合保险并做好防盗措施,如遇车辆遗失,由车主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5、承租方须于每月1-5日交纳当月租金和服务费,逾期不交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保留将车位出租的.权力。
6、若承租方所租之车位被业主购买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做好调换车位的工作。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车位转租或转借。
7、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系出租方代车位业主即发展商收取。出租方统一收取的服务费,将用于场地和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开支。
8、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经有关方面认定)而造成双方中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该协议的,该协议则自动解除。
9、在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10、租赁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甲方:院物业服务中心(出租人)
乙方:院业主(住户)姓名:(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院停车场,停车位号码:,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服务中心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成都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秩序维护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客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院物业服务中心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规格:平方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b.每月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20-20年。
2.承租期限为20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20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
第二条 租赁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将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租赁物和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 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计 个月,合计人民币 元,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一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