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工作规章制度(汇总8篇)
一、就餐人员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安排人员。
2、经领导批准在本企业工作的临时人员。
二、就餐地点的划分
1、炼铁厂的员工在厂内售饭点用餐。
2、铁厂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3、办公楼机关人员在公司二楼餐厅就餐。
4、机关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5、总经理、行政副总随时抽检员工用餐情况。
三、就餐次数限定
1、公司食堂售餐实行每日三餐制即:早、中、晚餐。
2、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员可享受免费用餐或有偿就餐。
3、临时加班、开会、临时外来事务接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就餐时间安排
1、早餐:06:40——08:30
2、午餐:12:00——13:00
3、晚餐:17:40——18:40
4、招待用餐时间不限定。
五、就餐手续办理
1、公司员工凭本人IC卡刷卡就餐。
2、临时安装人员、应聘人员等非公司正式员工就餐,须本部门领导开具证明,到行政部办公室,由行政部经理统一开具纸质餐劵。
六、就餐管理制度
1、患有传染病人员,禁止在员工餐厅就餐。
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餐厅就餐,不得提前。
3、必须遵守就餐秩序,依次排队刷卡打饭,不得插队、拥挤、大声喧哗。
4、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如对食堂饭菜质量和食堂员工服务态度持有异议,应按正确渠道逐级反映,不得与食堂员工随意争吵。
5、员工应在员工餐厅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来餐厅用餐,可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安排。
6、就餐人员应将剩饭菜、剩汤倒入回收桶,不得随意乱倒。
7、文明用餐,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吵闹,不准饮酒。
8、IC卡片内有集成电路,严禁弯曲、刻划、摔打或接近强电磁场。员工的IC卡如有损坏、遗失,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9、就餐人员需持本人的IC卡进行消费用餐。在打饭过程中,如发现人卡不符、持有已自动离职人员IC卡或者消费机自动报警的IC卡,炊事人员有权没收。并报送相关领导,对持卡人给与相应的处罚。
10、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作相应的赔偿外还将受到纪律处罚。
七、外来人员招待及公司内部员工加班用餐规定
1、确需招待用餐,按照上级领导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承办,到指定地点用餐。
2、坚持总经理指定陪餐人员或谁分管谁陪餐的原则。
3、乡镇业务及其它人员来公司因公办事,确需就餐的,经总经理批准安排工作餐,开具派餐单,按照公司相应招待标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陪人不超过两人,到指定地点就餐。凡自行安排就餐的由本人负责解决。
4、公司内部人员确需加班的,按照规定到行政管理部领取加班用餐报批单,分管领导签字,报送总经理批准。
八、违规处罚
1、凡未经批准私自在食堂用餐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违反本制度中任意一条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罚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一千元不等的罚款,并予以行政处理。
3、本管理制度与公司其它管理规定同时执行。
九、就餐管理方式
1、行政管理部是企业员工就餐的职能服务部门,员工就餐管理工作均由行政部负责制定。行政部经理对员工就餐管理事项负全责,就餐人员应积极配合,遵守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持就餐的良好秩序。
2、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一、服务承诺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
2、客户因合理需要需更换服务员,以客户要求为准。
3、家政人员服务水准不到位,可随时进行再培训再上岗。
4、服务人员如有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按法律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5、服务人员上岗后,一切入乡随俗,确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务人员与用户不协调时,本公司将随时配合客户加以教育并可考虑换人。
二、客户合同签订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客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以及选择的服务项目、时间、费用等,根据您的需要为你选派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
3、家政服务员按照合同内容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
4、根据合同客户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造成的损失。
5、客户应按合同约定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资。
6、客户不得强迫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
7、服务期满若客户续用本公司家政服务员,应提前10天与本公司续签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员守则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做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家政人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记自己是来赚钱养家的,不是出来找麻烦的。
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取公司及业主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业主家。不得使用业主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业主的私人用品。
1、考勤:迟到。一次10元(按自然月计算),一月迟到三次以上,每次扣30元(包括前两次)。
事假。按每次30元处理,(若半天事假则15元处理)无故旷工者按每次扣100元处理,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无故旷工三次或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当月无工资)。
2、上班时间须佩戴工牌,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不得穿着牛仔裤。男性标准着装:西装,衬衫,领带,西裤,皮鞋。女性着装大方得体,高跟鞋。
3、办公期间,不得在办公司内大声喧哗、打闹、吃东西。爱护公司财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工作期间,公司电脑不可以做与工作无关的用途,例如玩游戏,听音乐等。违规者,发现一次扣100元,屡教不改者,扣除当月工资。
5、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出勤不足15天者(包括被公司勒令离职)当月无工资。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利己。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八、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九、清洁工作中,不得妨碍客人的行动。发现工作会妨碍客人时,应先停止工作,面带笑容,退出等待,并对客人致歉。
十、工作中,应时刻牢记文明工作语言。不得以粗俗语言对待客户,不得与客人发生争吵。
十一、树立全局观念,员工之间要团结一致,相互协作,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把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和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和早退应扣除相对应的金额,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
1、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和其他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3、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员工在代表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必须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
5、员工应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严于律己,不断提高个人工作技能和技巧。
6、员工应互相尊重、相互信任、团结合作、协调配合、履行本岗位职责。
7、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财务、技术秘密。
8、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有益(文体、社会)活动。
二、
1、五个不准
(1)不准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区域大声喧哗、聊天、嬉戏、吃零食、化妆。
(2)不准串岗、擅自离岗,一般内部工作沟通,使用内线电话。
(3)不准利用办公室电话拔打私话。接听私话,应长话短说,不得拔打声讯台。
(4)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阅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玩电脑游戏、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资料。
(5)不准在背后议论别人,不打听、传播别人隐私,不传播小道消息。
2、五个要求
(1)要求按照服装换季通知,统一着装公司制作的`服装,佩戴工作牌,仪表大方。
(2)要求形象整洁、清爽,不留胡须、头发不留大鬓角。女员工不宜化浓妆,佩戴饰品适当。
(3)要求员工之间在企业相遇,互致问侯,如“你好”。称呼:姓+职务。
(4)要求举止文明,用语规范,待人接物得体。拔打电话,接通时请说“您好”;接听电话时,响铃一般一超过3次,一般用语为:“你好+单位+部门”。
(5)要求工作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一人一盘,不代打饭、不拥挤、不插队、不喧哗。
3、五个做到
(1)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做到团结协作,互相尊重,服从上级调派指挥,工作认真、主动负责、高效及时。
(3)做到勤俭节约、爱司如家,提昌勤俭节约精神。倡导节约每一张纸,尽量正反两面使用;节约每一度电,做到人走灯灭;不虚报费用、不冒领公物。
(4)做到办公室窗明洁净,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下班后办公桌上无杂物,个人座椅归位。
(5)做到上传下达,信息畅通,相互配合,各尽其职,诚信履行岗位职责。
三、
1、员工应遵守员工管理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各级主管指挥,接受工作调配,具有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
2、员工应爱护公物、保持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3、员工应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4、员工进入厂区或工作岗位,应穿着统一制服(工作服)或配戴员工识别卡。
5、员工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胡。若必需会客时,应得到上级主管同意,并在指定地点会见,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原则。
6、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到本单位(部门)考勤人员处登记出勤或接受点名;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7、员工不得在厂区、车间、仓库等其他禁烟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切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后应将周围环境打扫干净,并将工具(办公用具)按规定存放整齐。
8、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或休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遵守休假管理制度,完成手续后始得离开工作岗位。
9、员工加班应事先得到许可,能办理同等工时补休的,一律不准领取加班费,因业务需要中午可下班后须留人值班的`,由部门内部调度上下班时间或办理同等工时补休。
10、员工应了解分层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履行职务及公务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但可越级申诉。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