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落日的作文600字六年级9篇
之前,我喜欢过许多花。
我喜欢桂花,它顽强;喜欢桂花树,它很香;喜欢玫瑰花,它烂漫;喜欢向日葵,它太阳;喜欢水仙花,它雅致;喜欢铃兰花,它讨人喜欢;喜欢莲花,它空气。
但我也不知道最喜欢哪一个,都有各的优势与缺陷,实在要我无法挑选。直至有一天,我终于更改了观点。
那时一天夜里,我与父母去彩虹桥上散散步,附近有一家鲜花店,我一眼就看到了满天星,相比这些大红花而言,实在算作尤其。假如把玫瑰花比成皇后,那麼满天星则是纯真的天使之。满天星刚买回来是白色的,做了以后它会渐渐地变为蓝紫色、鲜红色、深蓝色等,它无需种在土中,养在水里就可以了。
我也把它放到我的桌上,每日都能见到它,它就是这样一直守候我写作业、去看书、听音乐。每每我双眼有点儿酸,大脑感觉好累,不想学习的情况下,我也看一下满天星,和他们清静地注视一会,我好像又拥有新的能量。
如今,它早已没了最开始的水灵灵,翠绿色的茎杆不会再嫩绿,白色的花朵不会再嫩白。可是,他们变成我最好的朋友,每日和满天星对视时,我感觉到他们在跟我说话。
玫瑰花和月季都能够“一枝独秀”,但满天星不能,他们一一团拥簇在一起,每一颗都是会被注视,也非常容易轻视,他们如同漫天的.星辰一样,无论有没有人注视着它,它依然释放着自身的光辉!
我觉得,这就是它名字的来历!
如今是我最喜欢的花了,它叫满天星!
有一件事情,它是我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这件事是我和我的同班同学陈雨欣之间发生的。
一次放学时,我要去厕所,让陈雨欣帮我拿着水瓶,过了一会儿我回来了,这时我们的路队已经走了,但是陈雨欣还拿着水瓶等着我,我觉得她很守信用。
可是,我把水瓶拿回来一看,瓶子的底部却被摔坏了。这个水瓶可是妈妈花了一百多块钱买的,而且也是我最喜欢的,被他这一摔,回家以后怎么跟爸爸妈妈交差呀,我的心里非常着急。于是我一气之下说了很难听的话:“我以后再也不理你了,再也不会跟你玩了。”这时陈雨欣好像很委屈的样子说我不是故意的,不小心而已。但是我还是很气愤。
过了几天,我想明白了,她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放学专门等我帮我拿水瓶,谁没有失手的时候呢?但我虽然心里这样想,却没有勇气去向她说。可谁知陈雨欣却主动来向我道歉说:“王翊洁对不起,原谅我吧。”我听了她的话也说:“没关系,我不该跟你说那么难听的话。”于是我们两个愉快的.和好了。
这件事是我和同学之间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她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会有出错的时候,大家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当自己和同学之间发生问题时,大家都要冷静下来,相互理解,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和睦相处。相信我以后也不会随意和同学发脾气责备别人了。
今天的日落很美,就夹在两座高楼中间。慢慢的,像电梯一样往下坠落,也终会像电梯一样再次升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找到了太阳和电梯的共同点。而在太阳慢慢消失在我平行的视线里移到了高楼背后时,又让我找到了它们的不同点。电梯永远是垂直降落的,太阳则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自己的喜好。前者受人控制,后者自由散漫。不能自由大概是电梯最大的悲哀。
或许,电梯一点也不悲哀,它喜欢受人控制,它喜欢别人说一它不说二的日子。只是这个日子对人类来说,对生灵来说,对太阳来说,都是可怕的。
我庆幸我不是一架电梯。尽管有些叛逆地对待家长是件不好的事,但我仍乐意的与他们沟通,提出我的意见。虽然大多时候他们都对我说的话没放在心上。我不在意,想干嘛就干嘛的寒假已经让我满足。
想想自己过的这些日子,真得好像日落一样的迅速而美妙,哈,我又找到了一个共同点。转眼,我已是个跟人介绍要说:“我14岁,或13岁。”
回头,那团火红色已经消失。留下点点淡阳,给大地最后的光息。
这个时候,爸爸妈妈正忙于厨房准备晚餐的时候,我突然回忆了自己的整个寒假。我做过什么呢?我到底曾今做过什么呢?竟毫无记忆。我并没有进入老年期啊?是记忆力减退了,还是······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没有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如果写作业不算的话。
我好像真的像个老人一样,有了外婆照管一日三餐,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不得不说,我对这种宅女的生活深感舒适。幸亏我爸妈不是懒惰之人,我也总算在满天乱飞的记忆中找到这么一段视频:松地。帮外婆松地可不是帮倒忙,我虽然懒惰但也不笨,怎么说也帮上了不少忙。
如果有记忆,就说明没有白过。
现在再往外面看看,只有一些毫无规律的亮光了。它们可不是星星,那是路灯、那是楼顶上、和树上的灯泡。有这些亮光的陪伴,没有一个夜是寂寞的。至少夜不会感到寂寞,至少我们的眼睛不会感到寂寞。
我的心现在在努力回想方才日落时的景象,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没办法,只好等明天的日落。当然,我依然不会记住。
日子就在一天天的等当中过去了······
绚丽的夕阳铺红了遥遥苍穹,在白昼与黑夜交替的黄昏之间为迷失的大雁指明方向,天地之间充满了红艳艳的光,万物都穿上了五彩的霞衣。此刻的世界,显得美丽而伟大;此时的自然,显得安静而温暖。
夕阳西下,大地沉浸在黄昏的彩霞中,人们悠悠闲闲地在道路上漫步,晚风徐徐地拂送来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使人无忧无虑、心旷神怡。
一抹樱红色的斜阳照射在西山上,暗蓝暗蓝的天空中漂游着一朵一朵无处可藏的云彩,它们在夕阳的渲染下呈现出火焰一般的嫣红。倘若你仔细地看,会看见那云絮在空中飘动,就像置身于轻纱般的美梦似的,会使你远离烦恼的困扰。
一阵清爽的`夜风扑面而来,仿佛一切烦恼与疲惫都随风逝去。悄然无声,时间在沉寂的气氛中悄悄滑过。突然间周围似乎亮了起来,太阳不知为何又发亮了。那应该是太阳在日落之前发出的最后一声怒吼吧。太阳缓缓向西方坠去,但也仍然继续着它下山之前应尽的最后一点义务——给予人们落日的温暖与美丽。我静静地望着太阳,它不像往常那么耀眼,但十分温暖,给人以一种舒畅的心境过完这美好的一天。在落日的照耀中我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我慢慢地擦亮起眼睛,重新审视着周围的一切:花草还是与往常一样充满生机,但似乎在这落日的洗礼下变得更加明亮、美丽。世间的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不知不觉我已沉浸在落日的温情世界中,而先前的烦恼早已不见了一丝踪迹。我不由得赞美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红红的太阳渐渐向海平线落下,与天边白云相接,中间没有一点儿瑕疵。又与远处的高山相连,好像一位贤惠的母亲,为儿女抚上粉披肩。啊,落日渐渐消失,消失,最后,只在那里留下了淡淡的留恋……
也许是因为懒吧,我很少爬到山上去看那东方升起的火红的太阳,但是我看过很多次落日,却百看不厌,因为我喜欢它那所蕴涵的独特的美。
夏日,当太阳缓慢地游走到西边,在一座山峰旁开始盘想着他的降落方法时。我便喜欢上了它,因为太阳将要落下去时,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粉红色的光彩,在白云的周围形成美丽的景色,为天蓝色的天空增添上了一笔天真,可爱的色彩。此时的蓝天就像一位天真幼稚的小姑娘,害羞地泛着红扑扑的脸蛋,让人忍不住对蓝天绽开了发自内心的笑容。
而冬天的落日却与夏天的落日截然不同,它像一位具有快速的工作效率的人,却也是一位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早早的下班。它下班了,迎接我们的却是一片寒冷。但冬日的落日也具有它独特的风韵。抬头遥看那将要逝去的阳光,眼里感觉不到一丝刺目的光线。与夏天的落日相比,它是温和的,就像母亲的手一样的温暖,让人感到亲切,不会看见了而心生一股厌烦之情。
对于春、秋两季的落日,我不由得从心底里生起一种尊敬之情。春天,当人们在田间播种种子时,它提醒着人们不要太过劳累,要按时回家。秋天,当人们在田间收割着劳动的果实时,也是他在提醒着人们。对于春、秋两季的落日,我心中还怀着一种特别的情感,说不出是什么感情,但这种情感使我对春秋两季的落日情有独钟。夏、冬两季的落日虽美,但却不及春、秋两季的落日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使春、秋两季的落日深受劳动人民的喜爱。
春、夏、秋、冬的落日都各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以致使不同的人喜欢不同季节的落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对的,落日的圆使它深受儿童的喜爱。
我喜欢落日,喜欢它的可爱,喜欢他的温和,喜欢它的精神,它的一切都令我深深着迷。
王勃说过:“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李商隐曾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傍晚时分,我从阳台眺望苕溪的落日美景。
刚看去,太阳还像一块火红的火炭,周围的白云,有的在施展七十二变,有的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服,还有的像岩浆一样翻滚着,像万马奔腾一样……被夕阳照着的河面,波光粼粼,远处的水火红火红,差点儿与火红的天空融为一体了,近处的水还好一些,可真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呀。
慢慢地,太阳像一个顽皮的小孩,被妈妈拉着也不想离开游乐园似的。他拿着颜料,给万物涂上了新的颜色。白鹭变成了红鹭,鸡鸭都去黄颜色的颜料桶里洗过了一样,瞧!就连大白狗也夺了“金粉”了……太阳又仿佛挣脱了妈妈的手,穿梭在火烧云中,与妈妈玩捉迷藏呢,还顺便将几朵火烧云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形状。
夕阳还剩一个半圈儿了,天空的彩云慢慢地散了开来,天空不再是金橙的了,反而还有点儿暗沉,湖水变成了银灰色,但依然能看见一些金黄与火红,这道光亮了许多,仿佛是要看这世界最后一眼吧,配上这暗沉的天空也是极美的!
鸟儿们早已离去,树枝变得昏暗模糊,树叶也由翠绿变成墨绿,最后染上浓浓的暗灰色,分不清哪儿是树枝、哪儿是树叶。远远的,高楼大厦中的光芒也已经不复存在了,只留下一幢幢黑影。
日落总是这么美,但也这么快,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走了,真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
夜晚虽然到了,可我的心还沉迷在那美丽的景色中。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诗人眼中的日落,不知今天我所见的落霞是否一样呢?
学校,天台。正是五点十分。
日即落!此时,蓝得一丝不苟的天已经泛上了微微的红晕,天边也飘着红紫色的彩云。一轮白日的两颊也浮现着两片红,醉了。日,醉了。天边下的树林,带着红帽子,喜洋洋的笑着——可不吗,那点点归鸦的叫声有急切,更有归家的喜悦。它们在这红树林中袅袅,不像林地笑吗?
一阵风吹来,太阳下方的两片云被吹开,露出了红红的脑袋,如害羞的小姑娘。
此时,五点三十分。
日渐落!留那一半太阳在外,一半消失,难免会让人想到白居易的《琵琶行》:“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此时太阳正如此般,半遮半露,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大半圆在云中探头,身边的云成了暖人的橘红作文色。天空由朱红变为淡粉,高楼大厦如蚂蚁般——矮,但顶端却泛着桃红。远处看,电视塔上那不断变化的广告图案配上这五彩的晚霞,让人觉得,自己已远离了红尘往事,俗世喧嚣。又感觉,一切是那么空灵,那么假,仿佛一眨眼就全没了。如一场梦,又如所有的红尘琐事,到头来还是落得一场空。
太阳上,隐约有暗影,成桂树状。哦,是相思树——连着凡与仙的相思。太阳边有红云,成鸟状,这是神话中的太阳鸟,凤凰。它在努力高飞,是想远离什么?太阳下,也有云,一层层,成云梯状。哦,是太阳路——通向那个不同世界的路。
六点十分了,是的,日落了。太阳落下去了。只留得如彩锦又如太阳般的云在天上飘。
只留得一片空空的天,一份满足的心……
太阳像喝醉了酒的红脸醉汉,摇摇晃晃,站都站不稳。他提起画笔和染料桶,大手一挥,把世界泼洒的一半通红,一半金黄。
傍晚时分的太阳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好似一个流着油的咸蛋黄,令人垂涎三尺。树丛中、苹果园、樱花林……所有的一切都像镀上了一层金光,那么迷人,煞是好看。而一缕缕的金光,就像一个个金色的精灵,在花瓣和树叶上翩翩起舞。
天边的朵朵白云,沐浴在这神圣的金色光芒中,一会儿变成了奔驰的骏马,眨眼又变成了蹲坐下来的小狗,转身又变成了凶巴巴的狮子,过了一会又变成了温顺可爱的小白兔。
约一盏茶的功夫,夕阳好像一个羞怯的小姑娘,她迈着秀气的小碎步,来到了半山腰,不一会就只露出小半张脸了,颇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韵味。
此时,西山上的天空燃烧起了火烧云,红的似玫瑰,紫的似罗兰,粉得似荷花,颇为美艳。正如萧红所说的那样,一会儿是玫瑰金,一会儿是桃花粉,一会儿是罗兰紫,一会儿又是半灰半百合色。绚丽的彩云倒映着大地上,一切事物都像被染了色一般的绚烂多彩。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太阳不再散发出夺目的光彩,云朵也越飘越远。太阳像工作了一天已极度劳累的人儿,身子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下沉,昏昏欲睡。
终于,太阳躲得无影无踪了,只甩下一抹胭脂般的晚霞余留在天边。水面早已平静,但却有了斑斓的色彩,真像是水底下藏着一条艳丽的彩虹。光线越来越微弱,霞光也越来越浅,水面上渐渐没了颜色。再抬头时,皎洁的月亮已缓缓登上东边的天空。
相信大家都听过民间的传说故事――《夸父逐日》,这太阳有那么神奇吗?如果你问我,我会坚定地告诉你:当然有!
我认为太阳最神奇的地方在于落日,他让天空变得美丽,看,现在太阳还完整地挂在天边呢,像是一个大大的.灯泡,为后面的大山照明。但它似乎想和我们玩躲猫猫,一不注意,就悄悄藏起了。下面的一小半,像是被人们吃了一块的大饼;慢慢地,他就只剩下一半。继续看,他又躲到了三座大山之间,乍一看去,惊讶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那三座山俨然是火焰山,山顶冒着熊熊大火,似乎随时准备给喷发出来。后来光渐渐淡了,我也慢慢睁开了眼,哇,天空全是金色的呀,白云飘飘在上,犹如一个个好吃的棉花糖,美味无比;再看大地,似金子做的一样,这让我情不自禁就想去挖一块好好藏起来。
看,这太阳多么神奇呀。我望着前面的火焰山,幻想着我自己是孙悟空,站在火焰山面前,拿着一把芭蕉扇,翻个跟斗,潇洒挥舞。头顶是的火红的云彩,脚下是金色的土地,我置身其中,也金光闪闪,光芒万丈,吸引着所有人的眼光。想着想着……咦,刚刚……刚刚那火焰山呢?怎么只剩下地平线上一片红?这不可能啊!我恋恋不舍地盯着太阳消失的方向,却知道,它把自己体内的光献给了世界,最后将舞台留给了星星和月亮。
太阳牌小蛋糕被吃了一块时,小羊在笑:咩――咩。当太阳到火焰山时,小溪成了金色的,当时小绵羊惊喜地发现,自己换了一身金色的衣服,大家还相互炫耀着各自的金羊毛呢!太阳躲进地平线后,大地也渐渐的……渐渐……睡了……
享受完一场震撼的落日美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有些遗憾美景的一瞬即逝,但我更期待第二天看到更好更美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