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通用11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历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验收标准及保修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本工程保修期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诺后,退还其工程质量保修金)。
五、合同价款
(中标价)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合同的文件(优先顺序排列)包括: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4) 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后发文件为准。
3.经甲方确认,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专人作为甲方现场监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现场管理监督工作,并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具体履行和承担施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顺利实现。
(2)乙方负责办理消防许可证等相关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甲方的总体安排组织进场施工。
(4)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乙方采购用于项目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且交甲方确认,并提供材质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7)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其中:基本履约保证金 元,差额履约保证金 / 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合格后5天内,由甲方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8)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记录、竣工图纸、维护保养手册、质量担保证明书等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一套,并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竣工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一套),交由甲方留存归档。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计划和进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签订并提供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 元,大写: ,作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个工程总量的 %,并提供发票后7日内,甲方须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 元,大写: ,作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按审定结算价格的 %,并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违约金(如有),作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结算款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并完成保修工程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账户信息若有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无法按期付款的损失。
九、工程竣工结算
1.本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量按实计算。
2.清单中漏项、错项、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价格不相同外,其余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其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及其它材料费均相同的项目,可按中标综合单价加材料价差(材料价差为不同材料甲方认质认价的差额)调整确定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
(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成综合单价后(材料价格除外)总价下浮10%计取。
(4)对变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换或增减材料品种、档次、数量等变更。下同),在发生时,甲方书面确认,其变更签证价款,均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应客观真实、签字齐全,否则在工程结算中不予确认。
5. 材料价格在投标报价时已有的,按投标时材料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时没有的材料,按招标人认质认价。
6.措施费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除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的计取按川建发【2006】10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7.规费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计取。
8.风险包干系数为3%(风险包干系数的含义详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备注第2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和竣工结算,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程质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对装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责任负责,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如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相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由乙方承担,报入总价。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泥工单项工程,经与项目部公司研究决定,发包给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性质
其它辅助工具由乙方自带。
二、承包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所包含的全部砌砖浇筑混凝土工序。施工中设计变更增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三、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元,大写金额:叁拾贰元整。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每验收批工程验收不合格者,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返工损失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若违法乱纪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人员必须节约爱护原材料,发现浪费行为,造成的损失,甲方权扣款。
2、乙方在施工中,中途违约,甲方不再进行结算付款,并有权追究造成毁约损失责任。
3、以上条款以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电话:
乙方:承包工程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1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柒佰捌拾捌元伍角叁分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6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已明确本次装饰装修范围,本次投标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在内的报价。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和做法一览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甲方包工、部分包料,并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已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写字楼业主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施工空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空间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空间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即元。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他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节省额外开支,全部工程款项由方式结算:
.银行转帐;
.现金;
.支票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几项具体规定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
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条款
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报价项目施工;
2、如有增减项,必须填写变更单,并由设计师、甲方代理人、工程监理签字;
3、本合同不接受任何监理、设计师的口头承诺。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厅厨卫。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 客厅推拉门取消
3、 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 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 外墙40 × 40 深灰色栅格取消
6、 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协议书《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范本》。
7、 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年月;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 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甲方(发包方):电话:
单位名称:
乙方(承包方):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保修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注: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室内装修合同书样本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份。
1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 1(a)
责任期限 17
计算起自
赔偿的限额
服务开始 22
完成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42 天
外币 56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通知
业主的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电话号码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号码
传真电话号码
仲裁规则
甲方:
乙方:
针对工程的工作,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在工作中,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方对其发包的工程项目,现因乙方施工队账户问题,使甲方无法支付其工程进度款,使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无法得到有效的履行。现应乙方要求,解除双方年月日签定的《农家院工程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图纸约定的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3、工程造价:约元(大写):元。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年月日签定的《》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
3、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因客观问题造成的且双方未发生实际资金往来,甲乙双方同意不收取对方任何费用。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由双方各收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3、其中设计费(大写):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
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它约定
五、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六、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理人: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章: 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