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股份协议书(汇总5篇)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现达成投资合作协议如下,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总则:
(1)甲方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传世宝典-百家姓·传家宝》系列文化产品作为无形资产,投入成立公司。甲方拥有公司的控股权。
(2)乙方以技术参股的形式加入公司经营、管理、开发、销售等相关事务。乙方享有公司%的股权。
二、责任:
1、乙方以“技术参股”的形式成为公司股东,拥有公司股份的%。
2、乙方享受公司股东同等待遇,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务,具体职务为公司总经理,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以及资金运作。
三、约定:
1、乙方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负责相关延伸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
2、乙方对甲方负责,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并对其职务相关的职责、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分配:
1、会务活动营销,按照活动举办一次分配一次的原则进行;团购销售,按照比例结算分配。其他方式的营销,按照月结或者季度结的原则分红。股东分红比例按照其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高级管理层和营销人员占有“期权”和“技术股份”的,经营业绩提成奖励另案处理。
3、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资金或者股东加入,具体股份比例另行商定。
五、争议的解决:
1、公司重大决策由董事会集体决定。
2、涉及公司的重大争议提交董事会集体决议。
3、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法律解决;公司内部无法解决的,向海南地方法院申诉、裁决。
六、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份,各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xxx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xxx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xxx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及动销产品折(拆)价金额为:xx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xx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xx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xxx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贷款)为:xx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与协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1、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xx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2、清算日期结束后,对xxx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xxx年xx月xx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xxxxxx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xx万元)作为出资,甲方现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xx万元于xxx20XX年XX月XX日钱注资到位,剩余xxxx万元xxxx日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xx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xx万元,另xxxx万元于xx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万元xx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份的xxx%,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xxx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xx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xxx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xxx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两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xxx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会馆所有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需由甲乙双方同意并一起协商,一起签订协议、为了消除甲乙双方的后顾之忧,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将xxx同意。并在xxx天内退还(或不退)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x至xxx时间内双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任何一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和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公司为xxx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有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日期:
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个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月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月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甲方):
接 收 人(乙方):
根据中建六局承建广安教育文化创意园项目一期所需混凝土,甲方已与中建六局签订协议,从即日起中建六局在广安市范围内所需混凝土全部由甲方提供,甲方已与中建六局共同协商决定在该项目工地上建立混凝土生产线,一切条件成熟,目前正在前期建设当中,现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本项目总的混凝土用量120万立方,每立方C30单价为300元(含税),若原材料升、降幅度大,按市场行情调价。
二、该搅拌站占地十二亩,两条120生产线等设施按2000万元总投资保底,现乙方投入100万元占整个股份的10%股权,因乙方不参与任何管理,每月只看财务报表、销售总量,按所占股份提取利润。
三、乙方所投入的100万元,待整个搅拌站正式生产4个月后全额退清,整个搅拌站的亏损都与乙方投入的100万元无关。
四、在公司要做重大决策时,乙方有权参与股东会发表个人的看法与见解,共同商议而订。
五、公司所有股东中途不得退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待乙方投入资金退还后,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应共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未尽事宜,可互相协商补充,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相关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以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其中持有%股权,持有%股权,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大写:)。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大写:),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