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买卖协议书【合集5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 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 ,左右宽 ),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 元整(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 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中证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平方米;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含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五、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一切售房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村的`土地,卖给乙方( )使用,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本着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原则,购买其土地位于(义学村四祖黎方基宅屋后面),面积共( )平方米,约()亩,每亩(元)(人民币)。
二、甲方土地及价格分别如下,李世建为:
三、土地费按每亩元计算,总额为6385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补偿。
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村支两委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电话:
公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签约地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高丢的自留地一穴阴地(见附图,面积:16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用于乙方安葬老人,该地位于甲方牛棚上坎,转让后由乙方自行永久性随意使用,甲方不得干预,该地转让费壹万玖仟捌佰元整(¥:元),在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用地后如遇到纠纷,由甲方自行与村组或当事人协商解决,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根据民间风俗,乙方用地前,需要将墓地上方原水沟用管子改迁引自牛棚旁下边排灌农田,原水沟截断,购买改迁引水管安装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今后维护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牛棚今后不能改建或扩建。 在乙方购买的墓地范围内甲方杨梅树乙方随时可砍掉,不再另行赔偿。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 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墓地面积 壹 亩。签订协议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墓地费用,人民币大写:捌仟捌佰元整(¥: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墓地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无任何土地所有权争议及其它经济纠纷,否则对乙方造成所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保证,乙方使用范围不得超出购买的土地范围,否则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