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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6篇

2023-09-25 08:55:07综合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6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技工学校实习车间铝合金窗制作安装(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聊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院内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承包方式

   工程期限 14天开工日期 20xx 年 8 月 6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8 月 20 日

   合同价款、单价:

  铝合金窗每平方单价为元,总面积约为560平方。本合同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柒万捌仟肆佰元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委派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好墙面板及窗口包边,防止破坏。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 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甲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由乙方负责重新更换。

  第六条 工期

  施工工期为8月20日完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为 合格 标准执行;并以施工图纸尺寸和铝合金窗制作标准图集制作。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应经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乙方共同组织验收。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乙方施工的铝合金窗,并按实际面积为乙方结算。

  第九条施工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的墙面板及彩板包边,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图集制作尺寸参数,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3、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每日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 当地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注:边框与下滑之间应加橡胶垫。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篇2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县(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计元,税金%,计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

  乙 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篇3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县(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计元,税金%,计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 方: 乙 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月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篇4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篇5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身份证号:

  第19条其它约定

  。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阳台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2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大写); 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大写:) 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大写:)。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 金额(大写:)。

  二、 剩余尾款(大写:)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