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意向书【精彩7篇】
甲方:
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就会员平台战略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酒店位置:省市区路(街)号。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酒店客房自层到层,大堂面积:平方米,客房总数约间。
三、酒店类型: □ 主题式酒店 □ 精品商务酒店 □ 渡假型酒店
四、自签订本《战略合作意向书》后,甲方的责任如下:
1、甲方区域开发人员,按照甲方《合作酒店认证标准》对合作酒店进行认证审核;
2、甲方区域开发人员填写《酒店项目报告》,上交甲方开发部审核;
3、由甲方开发部审核项目是否立项,如未通过审核,由甲方区域开发人员通知乙方放弃合作;
4、如审核通过,开发部邮件通知区域开发人员跟进《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并将签定好的合同寄到开发部处。开发部对合同审核备案,通知营运部接手项目运营工作。
五、自签订本《战略合作意向书》后,乙方的责任如下:
1、配合甲方区域开发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合作酒店认证标准》认证及《酒店项目报告》提交工作;
2、在合作酒店通过甲方开发部审核后,须在5天内与甲方区域开发人员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3、按照甲方模版提供相关资料(分店信息,房型房价资料等)配合甲方运营部做好合作酒店上线筹备工作。
4、筹备完毕,乙方依据《分店上线评估表》对合作酒店进行上线评估自查,自查合格后通知甲方运营部评估;
5、如甲方运营部评估不通过,分店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整改合格后由运营部复查;
6、与甲方区域开发人员确定合作酒店上线日期,并由开发人员发出合作酒店上线通知。六、发生下列情形,本意向书终止履行:
1、乙方合作酒店未通过甲方《合作酒店认证标准》及甲方开发部审核的。
2、若本意向书终止的,乙方及旗下酒店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一切品牌、名称、广告标识、软件系统及宣传资料等。否则,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七、其他
1、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乙方、甲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意向书不尽条款,最终以正式战略合作协议条款为准。
3、附件:签约时需提供签约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4、乙方与甲方因本意向书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意向书签订地广州市海珠区有管
辖权的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甲方: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或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集团行业中心
乙方:成都有限公司
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以促进集团客户业务发展为主线,突出联通综合业务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合作发展思路,甲乙双方通过互相了解与郑重选择,同意结为友好合作单位,并承诺严格按照<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集团业务代理商管理办法>及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承诺书。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对代理商做好日常服务及配套支撑工作。
2、甲方须保障固网代理项目的正常建设与及时开通。
3、甲方须按照<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集团客户代理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代理商进行各项指标考核及日常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熟知中国集团客户事业部代理商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发展联通业务为主,并承诺服从管理。
2、乙方同意服从中国集团客户事业部的各项考核指标,服从佣金发放管理制度。
3、乙方须服从甲方日常管理并接受各项考核指标。
4、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服务支撑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或投诉。
三、双方约定
1、双方一旦签定本承诺书,须严格按照20年集客代理商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相关条例,不得随意变更合作意向。
2、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对于任何争议都应尽努力协商解决。
3、本承诺书有效期为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季度根据执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本双选方案解释权归成分集团客户事业部,如有争议,由集客部进行裁决。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时间:时间:
甲方: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今于xx年x月x日与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其发展项目,实现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约:
第一条合作期限为一年,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为“战略联盟”会员制,不需要支付任何会员费用;
第三条甲方为开展业务名下设立10家联盟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战略合作,如有增加或减少合作对象,乙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本协议的签署采取“双方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任何一方;
第五条友好合作,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名誉及形象;
第六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可委托公司负责人或其他公司代理,合同签订时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甲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如乙方要求继续成为合作伙伴应提前半个月签订续约,如未及时续约,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方经调查后获知乙方有作假行为(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业务等不属实),甲方有权第一时间提出解除合约;
第十一条如有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约应需提前半个月以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本合约涉及到“提成”及利益分配问题,任何一方违约则需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如有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则交由北京市地级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乙方只负责客户的介绍,最终甲方与客户有业务往来才算乙方完成一笔单。乙方并抽取其中甲方除去50%的成本的50%的提成.即为一笔单的1/4的提成。如甲方再次与统一被乙方介绍的客户合作,则相应的`提成也应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在与乙方介绍客户合作后一星期内将相应的提成付费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应电话通知乙方,获得允许。如未按期给付且未通知乙方的行为属违约,应承担本合约第十二条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作后的拍摄成果使用版权由甲方与客户双方达成协议所有。乙方如有要求版权双方共同所有。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版权费用,在甲方给付提成费时支付;
第十六条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不得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如在合作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相关事项不连带对方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由公证处存档。公证处可为双方指定的某一机构或信誉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
补充条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xx年x月x日
甲方: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今于xx年xx月xx日与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其发展项目,实现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约:
第一条合作期限为一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为“战略联盟”会员制,不需要支付任何会员费用;
第三条甲方为开展业务名下设立10家联盟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战略合作,如有增加或减少合作对象,乙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本协议的签署采取“双方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任何一方;
第五条友好合作,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名誉及形象;
第六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可委托公司负责人或其他公司代理,合同签订时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甲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如乙方要求继续成为合作伙伴应提前半个月签订续约,如未及时续约,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方经调查后获知乙方有作假行为(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业务等不属实),甲方有权第一时间提出解除合约;
第十一条如有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约应需提前半个月以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本合约涉及到“提成”及利益分配问题,任何一方违约则需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如有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则交由北京市地级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乙方只负责客户的介绍,最终甲方与客户有业务往来才算乙方完成一笔单。乙方并抽取其中甲方除去50%的成本的50%的提成.即为一笔单的1/4的提成。如甲方再次与统一被乙方介绍的客户合作,则相应的提成也应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在与乙方介绍客户合作后一星期内将相应的提成付费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应电话通知乙方,获得允许。如未按期给付且未通知乙方的行为属违约,应承担本合约第十二条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作后的拍摄成果使用版权由甲方与客户双方达成协议所有。乙方如有要求版权双方共同所有。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版权费用,在甲方给付提成费时支付;
第十六条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不得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如在合作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相关事项不连带对方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由公证处存档。公证处可为双方指定的某一机构或信誉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
补充条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北京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年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项目。
“”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乙方:北京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北京言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20xx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
“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北京言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