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合集6篇】
甲方:(系受害人父亲),男,汉族, 年月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市镇村。
甲方:(系受害人母亲),女,汉族, 年月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市镇村。
乙方:(系被告人父亲),男,汉族,住址河北省县镇村,电话:。
鉴于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目前一审庭审结束,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一、就其交通肇事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深表歉意,并致以最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作为被告人的.父亲,代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人民币3 万元整,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请求赔偿的其他项目自愿放弃,甲方不再向及其家属主。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上述赔偿款项;赔偿款项付清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不再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
四、甲方自愿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表达如下观点:甲方作为本案被害人父母,自愿接受被告人及其父母的道歉和赔偿,对的犯罪行为完全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的刑事责任,请求法院给予去鹏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告人予以轻判。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呈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被告人石xx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目前一审庭审结束,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一、石xx就其交通肇事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深表歉意,并致以最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作为被告人的父亲,代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人民币3万元整,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请求赔偿的其他项目自愿放弃,甲方不再向石xx及其家属主张。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上述赔偿款项;赔偿款项付清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不再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
四、甲方自愿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表达如下观点:甲方作为本案被害人父母,自愿接受被告人石xx及其父母的道歉和赔偿,对石xx的.犯罪行为完全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石xx的刑事责任,请求法院给予石去鹏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告人石xx予以轻判。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呈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身份证号:车牌号:
乙方:身份证号:车牌号: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7点45分在桥西南角发生了交通刮蹭事故,双方车辆均有轻微划痕,甲、乙车辆中无人受伤。
经保险公司定损处理甲方车定损金额为元,考虑到甲方是出租车司机,属于营运车辆,乙方主动承担甲方车辆由于修车所造成的损失(车份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赔偿元(含定损的元)。甲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
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修车费用票据、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对于20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车牌号:
乙方:身份证号:车牌号:
甲、乙双方于20年10月21日7点45分在赵公口桥西南角发生了交通刮蹭事故,双方车辆均有轻微划痕,甲、乙车辆中无人受伤。
经保险公司定损处理甲方车定损金额为710元,考虑到甲方是出租车司机,属于营运车辆,乙方主动承担甲方车辆由于修车所造成的损失(车份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赔偿1300元(含定损的710元)。甲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
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修车费用票据、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方:乙方:
日期:
甲方:黄x,男,xx市东湖区人,身份证号:3601xxxx05
xx市针织制衣厂,地址:xx市郊区xx乡。
法定代表人:叶,系该厂厂长
乙方:代,男,xx市xx区人,身份证号:3601xx1978x1418
秦,女,xx市xx区人,身份证号:3601xx1987x0960
戴,女,2周岁,系代与秦之女
事发经过:20xx年5月7日21时10分,黄x驾驶xx市针织制衣厂所有的牌号为赣A2xx78号小客车在解放东路xx镇xx村段由西向东行驶至道路左侧,与代无证驾驶(后载秦、戴)的由东向西行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代、秦、戴倒地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后经xx区交警大队认定,黄x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详见《湖公交认字[20xx]第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今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甲方在其前期已支付乙方生活费1000元、市二院医药费元、南大一附院医疗费元(共计元)之外,另行一次性赔偿乙方医药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衣物损失费、摩托车修理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捌万元整(元)。
二、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就本次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包括因此可能导致的后遗症)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此事再与甲方无关。
三、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之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如下诊疗资料原件及医药费票据原件:
(1)代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用药清单等所有诊疗资料。
(2)秦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用药清单等所有诊疗资料。
(3)戴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用药清单等所有诊疗资料。
(4)乙方的所有医疗费收据(共计 张,金额为 元)。
四、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五、甲方在交警大队将一次性赔偿金人民币捌万元付给乙方,乙方均应在收条上签字并按手印,戴由其法定监护人代或者秦代签。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一份存档。三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工厂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签订地点: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xx大队
签订时间: x年 月 日
乙 方:秦浩(秦)男,22岁,学校,学员(原籍红花乡。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20年2月25日18时30分,甲方谢士驾驶鲁13/拖拉机与乙方秦驾的苏CXA50两轮摩托车在红花乡房溜村北 100M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受伤,摩托车损害。经临沂市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谢士自愿赔偿给乙方秦各项损失共计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7000元)。
二、 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 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3000元。
四、 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