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就 2020 年 1 月 15 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 xx 元人民币(已支付 xx 元)。
二、损失赔偿涵盖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扶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三、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 xx 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为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不再负有赔偿责任。
五、双方在自愿且公平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无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不公平的情况。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六、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包括做伤残鉴定等。如果乙方因不配合甲方的工作而导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应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