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旅费报销制度7篇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费用标准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其他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程序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人员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2.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经总经理审核签字。
2.借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员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内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报销管理程序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3.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费用标准:
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县级及以下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7.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8.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2、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销售人员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第五章 报销办法
1.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报销流程图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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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年3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