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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优秀9篇)

2023-08-28 10:17:54综合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优秀9篇)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1

  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使人觉得金灿灿的舒服。在丝丝缕缕的清新中轻轻把书面展开,轻抚书上的一个个跳动的文字,把我引向各个无忧之地,

  5岁时,我每天晚上便在睡前听妈妈讲着半个小时的童话故事,我听着听着,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气愤填胸,时而又泪如雨下。

  可到了上小学一年级,一人了字的我,开始朦朦胧胧的自己读童话故事了。当我读《白雪公主》时,读到公主被皇后用毒苹果毒死了时,我不经泪如泉涌,在读到公主被王子解救之后,我便开心的手舞足蹈。

  到了小学中年级,童话再也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了。我每天都会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我看书的视野已经转移到了那些中外名着上,那些友爱、恶毒、可怜,早已贯穿了我的心灵,让我有无限遐想的空间。

  读到《信任》,我就不能自已。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啊!人与人之间相互需要信任;商人与顾客之间也需要相互信任;当然,同学与同学之间更加需要相互信任。《信任》这部书,我看了第一章,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绝望?是警察对犯人与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幡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每天都看着不一样的书刊,所以我特别享受那读书的时间,使我废寝忘食。等读到后来的内容时,我觉得,我的心已经被那个姑娘“俘虏”了……

  之后的一年里,我已经可以读那些长篇大论大的书了。我与岳飞握手一同喊出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言壮语。我轻拍着柳永,与他一起走过了“杨柳岸晓风残月”。我与五湖四海人谈笑风生,欣赏诗山词水,开始与书合二为一。八千里路的云和风,全部在阅读中走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在艺术的世界中,我倾听着每一个跳动的音符,在慢慢的道路中,书,将成为我最忠实的伙伴。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2

  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

  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

  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

  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

  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3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4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一部小说,他以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写出了加勒比海沿岸小城马贡百年的历史我定位它是继《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读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当然了,这部巨著也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首先,这部作品的题目首先给读者以深远的思索,其次,它还体现了哥伦比亚人民的现实而又充满创新的生活。

  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稍稍令人迷惘。小说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出生于小城马贡里的一个贵族家庭。这个家族先后由衰转盛,由盛转衰的百年兴衰史,一百年的时光轮转,又回到了从前。故事情节曲径通幽,引人入胜。给人以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思索。这部作品还这本书以很大篇幅地把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不过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一部家族的兴衰历史,可能不只是反应区区一个家族,还可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作者以小见大,对人类的发展和前途的担忧和希望在笔尖如同潜龙游走一般隐藏在字间行间。固然,是需要读者用心去读才能领悟和发现的。细细地品读,你会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和无限的智慧结晶。

  读完《百年孤独》,我感慨万千,可能并不能全部用文字展现出来,所以,希望大家和我,用心去交流和沟通。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5

  一本著名的书,直到最近才决心翻开。一口气读到中间,却发现人名有点混淆了。赶紧在网上搜索,发现混淆人名的不在少数,也发现了网上早已有百年孤独家族的家族谱。对着家族谱阅读是很好的方法。

  读罢此书,一开始并没有感觉到像外界传的那样好看而有意义。静下来细细回想,却有一番风味涌进脑海。

  像书名一样,作者讲了一个拥有百年历史的有着孤独性格成员的家族的诞生与灭亡。家族的祖先在一片荒芜人烟的地方安定下来,在不受打扰的小天地里过着祥和、另人向往的生活。当外界的人或者物更多的涌进这片小天地时,它开始悄然演变,就像人类的进化一样,它也要发展,开始有了战争、工厂等等,甚至还出现彩票。读至彩票时,我恍然明白彩票的由来,也佩服人类聪明的智慧,当然更佩服作者的博识。这分明就是一部人类的发展史。

  由于外界东西的不断涌入,马孔多村逐渐受其影响发生变化。一开始外界的信息促进小村落的发展,后来就走向没落。我们自己也一样,一定、也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好的与坏的统统都要接收,好在自己有选择的余地,可以决定哪些被接受,哪些被剔除。

  不管活着的人生是充满精彩还是遍布不幸,人总会从出生走向死亡,这是规律使然;一个村落的发展,也会从无到有再到无,从开始建造、发展再到走向没落;……整个人类,当然也不会逃出大自然的规律。佛说,人生苦短,不应计较不愉快的事情。理论,谁都懂得,而在现实生活中,恐怕很难有人能够做到吧。就像上学时学习功课一样,书一看就懂,但是一考试就傻眼。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自己对生活更深刻的思考,理论再多,也只是理论罢了,顶多是加快、加深自己的反思。人是有感觉的,生来就是要体验人生的百态,体会各种生活的滋味。快乐的生活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理想,然而,恐怕只有经历过酸甜苦辣各种滋味的人才会知道自己更喜欢哪种口味,遇见这种味道时才会格外珍惜。

  孤独,在我看来,就是自己心灵上的宁静超过了自己的底线。处在繁杂的都市中,往往期盼内心的宁静,最渴望能够拥有静静的一段时间,翻翻书,哪怕什么都看不懂。而宁静够了,却又向往回归纷杂的世界。就是这么奇怪。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6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明白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就应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种植徽窍质档挠∩渎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十分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但是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就应能够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明白。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能够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十分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明白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先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7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8

  如果说真的有值得一遍遍品读的文学作品,我一定首推《百年孤独》。它的书名似乎深晦莫测,其实它更像是一本有着怪诞情节的玄幻小说。

  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时,是在高中一模考完无心学习的晚上,这也是我完整读完的第一本外国小说。以前不爱看外国名著的原因是繁多复杂而又冗长的人物名字,我总会搞混,或者看了这章又忘了上一章的人物名字,人物和情节永远对不上号。可是,《百年孤独》的情节精彩到让我可以完全克服这个困扰。文中的一个大家族,几乎每一代都会重名,可是,每一个人的经历和描述不会让你弄混,该是谁便是誰。第一次读的时候是被里面似神话、似玄幻、似现实主义的情节深深吸引。读完后,最大的感触就如书名一样,是一种重复重复、循环循环的历史重演,如今发生的事情,经历的情绪,在一个世纪以前也是如此。可是,每一个人的孤独随时代的更替、环境的.变化又有所不同,这时你就回感受到时间车轮的倾轧而过,历史就在似曾相识中铺开了。

  第二次看的时候,是在大三上的期末复习阶段,在繁忙中偷得一点时间,细细重温一下《百年孤独》最初带给我的震撼。

  第二次读过时,不只是关注荒诞的情节了,会更深的思考其背后的隐喻意义。在我看来,这本小说以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小镇的波折变化,折射出一个时代、百年的历史迁移。从第一代人身上勇于开拓、对科学领悟的痴迷和专研,用发明大大推动生产效率,这也为家族的兴起奠定了财富基础。到后来的战争爆发,美洲的自由党派和保守党派无休止的战争,以自由党之名草菅人命、胡作非为,这也反映出一些社会历史,再后来的香蕉公司,资本主义的兴起对小镇最原始的手工作坊起到了很大的冲击。从人类科学最初的探索,从科学的起步被人们视为疯癫和巫术,到后来意识到科学能够为人类带来生产进步时,又大肆追逐。工业革命、殖民掠夺、党派之争、资本主义的兴起,等等,书中含有的隐喻远远不止于此。与其说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不去说是一个世纪的百年兴衰迭起。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9

  这本书五年前就想买来看,那年2014,本书的作者马尔克斯去世。老公劝我别瞎花钱了,买来也读不懂,他一直认为我历史学的不好,没有强大的历史背景想读懂它很难。然后我就看一些书评,大部分人说光是人物名字会把你绕晕,有的人说读了好几遍才读懂,所以内心一直畏惧,不敢去读。

  后来用一年的时间看完莫言差不多所有的小说,它是我国唯一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的写作便向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与马尔克斯相像,有人对他褒贬不一,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作品,他很多次提及《百年孤独》这本书,再次促使我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开头,这个开头神奇之处是一句话用了过去现在将来时,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好比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你比赛结果。这个经典开场白促使很多作家去模仿,尽管他们都不承认,说自己的开头都是原创。

  我们先来看《百年孤独》的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然后看陈忠实的《白鹿原》开头: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最后来看莫言《红高粱》开头: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用了近两周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是一遍过的,而且一遍读懂了,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通过笔记全部秒杀,人物名字虽相似但绝对不同,七代人在马孔多这个地方从无到有再到无。我喜欢书中那个被动挑起过无数战争,为了国家利益收手再也不参政事专注做他小金鱼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读到他每天不停的做小金鱼,攒够十个便融化再做,就一直这样重复循环,那一刻我真的想成为那条金鱼,用红宝石眼睛去感受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那种孤独;我喜欢书中那个走街串巷的那个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他给这个村庄带来很多新奇古怪的东西,把这个家族未知的命运写在一本书里,直到最后一代人被蚂蚁啃食后才破译出来;我喜欢那个伟大的母亲乌尔苏拉,她让那个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大家庭始终能站在一起。总之书中的所有人物都很精彩,语言优美,值得去读很多遍,读完它在读其它书,你会发现同样是名家,写作差距还是很大的。

  孤独存在于现在每个人的生活中,看似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真正能理解能交流的人真的很少,当你伤心需要倾诉时,翻遍你的通讯录都找不见一个倾诉对象,那刻是真孤独。当假话恭维的话满满地填满你每天的工作生活,我有时候在想,这些人在生命结束前会不会后悔,后悔用上天赐予你唯一的.生命说了一辈子假话。

  真诚待人,做一个正直的人,无论何时,与自己对话也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