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范本(6篇)
【简介】每当我们面临离婚时,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准备一份离婚起诉状范本来表达我们的意愿和决心。那么,离婚起诉状范本应该如何书写,才能达到准确、清晰和合法的效果呢?以下是会员“jp8”整理的离婚起诉状范本(共6篇),供大家阅读。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年月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
虽然贵院在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
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具状人:
年月日
原告:李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8年
民族:汉 职业:服务员
籍贯:陕西咸阳
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
电话:
被告:唐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6年
民族:汉 职业:司机 籍贯:陕西咸阳
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
电话:
诉讼请求:
1 要求与被告离婚;
2 由原告抚养女儿唐xx;
3 由被告每月20日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付女儿唐xx(至18周岁)抚养费,
4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09年11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1年7月15日生育女儿唐佳欣,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不够了解,草率与其结婚,被告沾染有赌博陋习,经原告及家人多次劝说,被告拒不改过,输掉了家庭积蓄,被告还向亲友借钱赌博,导致家庭经济长期处于紧张状况。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牛牛范文§ 任,已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感情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咸阳市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原告:姓名xxxx,性别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
被告:姓名xxxx,性别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3)孩子抚养权依法判归原告;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xxxx月,自行相识恋爱,后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xxxx年xxxx月xxxx日育有一女/子,现年xxxx岁。
婚初双方夫妻关系尚可,但是在之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产生纠纷,而且,缺乏夫妻间起码的情感交流和夫妻生活,使得双方的感情日渐疏远,直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原告曾试图挽回与被告的夫妻感情,但是几经努力,双方感情仍没有好转迹象,毫无效果,致使原告对婚姻失望。近期,原告抱着“好聚好散”的心态曾试图与被告协商解决离婚事宜,但是被告一拖再拖,毫无诚意可言,原告等待数月之久,仍无协商可能。
现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故原告特依《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原告:
法定代理人:
被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涉诉费用。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原告: ,女,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电话:
被告: ,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 年相识,相识不久,双方即于20年9月8日草率,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于是夫妻双方自结婚近一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并一直持续至今。
婚姻期间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子女。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已不能再维持家庭的持续。
故依法诉诸贵院,请求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
具状人:
日期: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