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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优秀8篇】

2023-07-02 08:44:15综合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优秀8篇】

  【导语】在交通事故的纷繁背后,民事起诉状成为了我们向司法系统寻求公正的力量,它承载着我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维护公共安全的决心。本文是会员“weiduixiekongxin”整理的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共8篇),供大家阅读。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篇1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下午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原告又于年月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属级伤残”(见证据)。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年月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2

  原告王××,男,1x年8月6日出生,住x市x区x1,系出租车司机。

  被告侯××,男,住xx市大港区××镇××村。

  第三人董××,男,住xx市津南区××镇××村。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元及车辆损失5000元。

  2、判令第三人承担垫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x年3月9日,原告驾驶“夏利”牌小车沿津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世纪大道交口时,与世纪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的被告驾驶的“金杯”牌客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因此,原告住院25天。

  事故发生后,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大队认定,被告无驾驶执照驾驶车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经调解,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经查,被告驾驶的车辆系从第三人处购买,但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判准原告之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大港区人民院

  具状人:王××

  x年九月十三日

  附: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复印件)

  2、肇事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3、各项损失明细及医药费、交通费单据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3

  原告:,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被告:,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年11月30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被告骑车行使至镇路时,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医院进行治疗,被告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0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费元外,同时再给付元作为后期治疗、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治疗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20年月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元左右,误工费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病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治疗,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年月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篇4

  原告:陈,女,汉族,19xx年2月22日出生,xx县人,住xx县xx镇。

  被告:陈,男,汉族,19xx年5月24日出生,xx区人,住xx区。

  被告:张,男,汉族,19xx年6月10日出生,xx区人,住xx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继续治疗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营养费720元,护理费4560元、误工费4560元、交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5年xx月xx日11时25分许,原告乘坐被告张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莆田市内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驾驶的闽 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2x年9月xx日,城厢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被告负本事故同等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治疗,共治疗24天,由于两被告不再支付医疗费。原告在病情好转的的情况下出院,医生建议休息叁个月,并门诊继续治疗。之后,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调本事故的赔偿事宜,两被告拒不答应。两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共造成经济损失 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9050元),继续治疗费元(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30元/ 天×24天),营养费720元(30元/天×24天),护理费4560元(114天×40),误工费4560元(114天×40),交通费500元。由于两被告拒不偿还原告的上述经济损失,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诉。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篇5

  原告:,女, 年月日出生,族,

  被告x:,男,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县星镇联系电话:

  被告x:客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告x: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x、被告x连带赔偿伤残补偿金 元、住院伙食费x元、营养费x元、护理费x元、交通费x元、误工费x元、后续治疗费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鉴定费 元、共计 元;

  2、判令被告x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湘xFQ系被告客运公司出租车,被告x系该车辆驾驶员,被告x系该车辆承保人。x年x月xx日时分,被告x纩三驾驶湘xFQ号小汽车经过三一路农业银行路段时,由于被告纩三严重忽视交通安全,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与原告刘伟所骑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刘伟右踝部粉碎性骨折的交通事故。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沙县交警大队到场后,经相关程序作出长公交认字[]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纩三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刘伟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浏阳市骨科医院后转至长沙县星沙医院就诊,前后共花费医疗费 x元(此款被告已付)。x年x月x日经长沙兴湘司法鉴定所 []临鉴字第号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刘伟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右踝关节活动不能,构成xx级伤残,休息治疗期为x个月,后期治疗费约需x元。

  事发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纩三严重忽视交通安全导致了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客运公司作为涉案车辆的所有人,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承保人,依据《道路交通法》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鉴于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书 篇6

  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诉讼请求:

  1、要求四被告承担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共计人民币元,其中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2、由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时42分,被告某某某驾驶赣号“乘龙”牌货车运载水泥管,由官渡区大板桥前往盘龙区石关村,原告某某某乘坐与副驾驶位置。被告某某某驾车延昆明市X003线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时,遇违章临时停放于路上的被告某某某驾驶的号货车,某某某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某某某临危发现避让不及,与某某某车相撞,原告某某某受重伤,腿部当场离断。事后查明,被告某某某驾驶号“乘龙”牌货车超载,并且车辆超期未车检(车检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后经过第六交警大队(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认定为被告被告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某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某某某无责任。

  原告某某某受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往五三三医院救治,而原告经济能力有限,致使无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长期的护理,此处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损失。后经云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 五(伍)级伤残,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后期医疗费用为4000元、伤残器具费鉴定为20xx0元(每3年换一次);经过本次事故,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原告某某某丧失了大部分劳动力,而家庭内有老父母需要其赡养,两子女需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本案原告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伤残赔偿金:元×20年×60%=元

  2、住院医疗费:元

  3、护理费:120元×67天= 80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67天 = 6700 元;营养费:100元×67天= 6700元;此项共计:元

  4、交通住宿费:3761元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本项按被抚养人的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原告父母(母钱某某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某某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费元/年×5×2÷2×(2老人,75周岁以上)= 元;原告儿子沈某某(20xx年3月18日出生)生活费:元/年×5÷2 × = 元;原告女儿沈某(x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费:元/年×3÷2× =元,本项合计:元(根据)

  6、误工损失费:(元÷12月÷工作日)×187天 =元。(按照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计算,计算定残之日前一天)

  7、精神损失费:20xx0元

  8、司法鉴定费:2500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20xx0元×12=元(现年43岁,计算至75周岁,每3年换一次)

  10、残体火化费:370元

  11、律师代理费:元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元人民币。

  依据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对于上述赔偿总额,作为车主某某某提供的车辆未检测合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与被告某某某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被告某某某应该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次要责任对原告进行赔偿。

  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上述的总赔偿额,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四被告就相关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得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贵院能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具状人:付

  20xx年 6 月8 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7

  原告:张,男,19xx年3月26日出生,汉族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xx小区x楼号

  电话:138

  被告:林,男,37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条号

  电话:138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x元,二次手术费xx万元,残疾器具费xx元,护理费xx元,伙食补助费xx元,交通费xx7元,营养费xx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以上1~2项共计1x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5年x月x日x时分,原告与被告在北京市西城区x街4x号门前人行横道处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当时依法在人行横道内由北向南横过道路,被告则驾驶小型客车(车牌号:京H)由东向西行驶并将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伤,受伤后被送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原告被诊断为“骨折、右锁骨骨折、头皮裂伤”,住院天,出院后一周突然出现言语含混,多睡并难以唤醒,原告家属急送原告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左额顶慢性硬膜下血肿;2、右锁骨骨折及左双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住院天。期间,被告支付过3000元后,就不再负担原告因伤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作出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告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给无辜的原告带来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 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状书 篇8

  甲方:,性别,族别,出生于年月日,籍贯,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性别,族别,出生于年月日,籍贯,住址,身份证号:

  因甲方驾驶摩托车从到方向行驶,在行至处与驾驶的车牌为“”货车相撞,致受伤。受伤较重,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治疗已经告一段落,已基本康复。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一、甲方两人在县人民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元由乙方支付;

  二、除医疗费用外,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两人共计人民币元。。该款由甲方两人自行分配。本款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收到该款后,是否继续进行复查由甲方决定,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病情的变化结果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各人自负,各自的修理费各自承担。

  四、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后,乙方应当场支付赔偿费用。

  五、甲方收到该款后,放弃了任何形式的赔偿和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纠缠乙方,包括向任何机关和部门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形式再主张权利。

  六、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全部转移给乙方,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甲方应在签订《协议书》当日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的相关证件后,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如果索赔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返还;如果索赔成功,甲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乙方取得的保险利益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赔偿协议书优秀范文合同范本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在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