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治乱提质方案(精品3篇)
如何制定一份高效的拆违治乱提质方案?本文是热心会员“jiezhanyou”分享的拆违治乱提质方案(共3篇),供大家参考。
***县2011年拆违控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11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拆除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拆除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拆除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拆除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08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
(二)、工作步骤
2011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臵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拆除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拆除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10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查
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拆除。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拆除。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政府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本乡镇(部门)查违控违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推行法人单位违法建设不良记录制度。凡有违法建设不良记录的单位,暂停相关建设项目审批,直至其整改完毕,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取消。
依法打击从事违法建设的施工队伍。按照相关规定,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严厉打击从事违法建设的施工队伍,坚决遏
制违法施工行为。
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违纪违规人员实行问责处理,保障拆违工作环境。
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制度。对首次举报并为控违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有关职能部门应为举报人保密。
五、工作要求
城乡拆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集中全县的力量,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是有力的措施,创造最灵活的机制予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县级对各乡镇拆违工作检查指导制度;县直单位具体联系协助村(居)巡查控违,建立上下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快速、有效推进。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查违控违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结合、无情拆违、有情操作”。既要严格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不允许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和
谐拆违,平安拆违。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消除对抗,争取理解,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开。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建拆除案件,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三)强化宣传,责任追究。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查违控违工作对大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和重大意义。对因在查违工作中处臵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对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全县查违控违工作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注重长效,巩固成果。在认真执行现行查违控违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而建立查违控违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附件:
***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明确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杜绝出现新的违法建设。依据县委五发?2011?2号文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服务经济工作中心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与严格标准原则;
4、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评定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奖惩实施机构
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违法建设查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半年)考核评定工作。
(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年终(半年)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检监察、住建局、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共同考核。
三、考核办法及范围
(一)考核办法。实行日常不定期检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方法。
(二)考核范围。全县分为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两类单位。
1、重点考核单位:县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公路局、十五个乡镇;
2、一般考核单位:除重点考核单位以外的其他县直部门和单位。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查处违法建设实行目标管理,采用百分制考核。日常检查占10分、半年考核占30分、年终考核占60分。
(一)重点考核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1、组织网络建设 8分
①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分管领导的(以文件为依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组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专业队伍(乡镇达到每村1人以上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③设立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机构并有专门办公用房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落实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并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查处违法建设 82分
①制定巡查路线,定期开展巡查。无巡查记录的扣10分;每缺一天巡查记录的扣分。
②对各渠道举报、部门移送、领导交办等的违法建设,没有及时组织查处的,1起扣5分;
③违法建设每漏发现1起且经查实面积超过20㎡的,扣10分;
④违法建设发现后未按规定及时组织查处的,每发现1起扣2分;应当拆除而未组织拆除的,每发现1起扣5分;
⑤辖区内违法建设全年新增2000㎡以上的,扣20分(叠加累计扣分);
⑥因对违法建设处臵不当、措施不力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1起扣5分;
⑦违法建设上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1起扣分;
⑧存在瞒报违法建设的,1起扣10分。
⑨凡违反五发?2011?2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每项次扣2分。
3、基础资料 10分
①制定本部门、本乡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得分;否则扣分。
②与下属单位或村(民)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得1分;否则扣1分。
③全年研究、安排部署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低于10次(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记录为准)的,得1分;否则扣1分。
④按五发?2011?2号文件要求,建立查处违法建设统计日报表制度并每天进行汇总的,得分;否则每缺一次扣分。
⑤按五发?2011?2号文件要求,每周五把本单位、本乡镇巡查控违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否则每缺一次扣分。
⑥各单位、各乡镇从事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人员30%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得3分;否则每降1个百分点扣分。
(二)一般考核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凡违反五发?2011?2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每项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全县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2、实行“一票否决”。凡重点考核单位得分低于60分,一
般考核单位得分低于90分的,在各项评先、评优活动中均实行“一票否决”。乡镇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建设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达15%以上或者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实行“一票否决”。
3、重点考核单位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由县财政一次奖励20万元;得分在60分以下的(含60分),对主要责任人及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4、一般考核单位得分低于90分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邻水县九龙中学
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邻教发【2012】11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局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教育知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校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邻水县九龙中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落实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组 长:冯春梅 副组长:王良文
成 员:夏建平、王贤全、梅绍瑜、张志雄、吴显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教处,张志雄为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整治内容和任务
结合我校实际,本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以下方面:
1、校舍、围墙。检查清理已修建之校舍、围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无使用不当现象。
2、食品安全。强化食堂安全监管,严防不安全食品及原料进入校园,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3、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强化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纠正学生违法违规的交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现象。
4、消防安全。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消防隐患,完善设施设备,强化消防意识,培养消防技能。
5、危化物品。加强对实验用危化物品的监管,强化教师对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和监督。
6、非法办学。清理整治是否存在教师非法办班补课现象,是否存在违纪违规收费行为。
(三)加强安全教育,大力提高安全意识。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和防灾自护活动。一是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我区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通过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类学校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认真落实《荔城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力量不足、资金筹措难度大等困难,千方百计推进工程进度,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进一步制定切合学校工作实际的专项应急预案,不断修订、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实效性。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问责。一是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学校要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工作措施。二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三是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和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2月29日-4月30日)。
1、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区教育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各基层小学要深刻汲取邵阳沉船事故、甘肃和江苏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认真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各学校按照各自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报中心小学德育处。中心小学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总体情况报告区教育局未保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督查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深入师生群众,主动帮助基层学校和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破解工作难题。
(四)依法依规,严格考核问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查找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将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邻水县九龙中学 201.23
澄府办发[2012]
号
关于印发澄塘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镇政府有关部门:
《澄塘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澄塘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2]4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办发[2012]14号)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的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以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
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煤矿(国地资源管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
⑴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
⑵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
⑶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⑷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⑸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
⑹“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 ⑺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
2、非煤矿山(国地资源管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⑴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⑵非法转让采矿权、探矿权的;
⑶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⑷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⑸采掘施工单位未向当地政府部门登记注册或未向作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⑹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的。
3、道路交通(派出所牵头、武装部配合)
⑴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⑵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⑶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⑷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
4、建筑施工(村镇建设文化站负责实施)⑴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的;
⑵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联动中心牵头,居委会、派出所配合督导)⑴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有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⑵生产、储存、经营其它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有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⑶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消防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⑷建筑物内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6危险化学品(农技站牵头、安监站配合)
⑴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己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⑵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烟花爆竹(派出所牵头、工商、安监配合)
⑴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⑵违规运输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派出所牵头,民爆站、企业办配合)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四、方法步骤
从2012年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有非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7月中旬)各牵头部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下旬)
各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汇总,并将情况于8月底前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领导小组。由镇长、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黄佳锋兼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冷定华兼任副组长,黄胜华、陶铁如、唐亮、黄维凯、刘启俊、李雄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刘启俊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俊任副主任,全体安监人员为组成人员。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正职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对打击不力、非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
(四)、切实做好统筹兼顾。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项目的审查审核,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 报:县安委会 澄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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