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精选13篇)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请求事项: 强制执行ΧΧ市Χ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写明事情的起因、经过及有关行政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以及执行结果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 xx 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xxx
案由:xxxxx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20xx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申请人:李朝,男,194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址:山西省运城市区安邑周家坡上庄巷号居民。
被申请人:运城市区安邑办事处村第居民组。住址:区办事处村。负责人:王,系该组组长。电话:。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土地补偿费元整。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73元整。
申请依据: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于20年10月15日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双方均未上诉。(20)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汉,XX出生,住南XX
被申请人:XX,汉,XX出生,住XXX职业: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庆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就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XX)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被申请人XX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XXX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4XX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日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执行(20)洪劳人仲裁字第号裁决书,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元人民币,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年月日作出号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元人民币,并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现该裁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就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XX)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被申请人XX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XXX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4XX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杭州xxxxxx,住址:杭州市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87xxxxxx
被申请人:xxx(身份证:xxxxxxxxx),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省人,杭州市xxxx路xxx号xxx理发店理发师,现住杭州市xxxx地下库,联系电话,13xx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84689。88元(租金。65元+滞纳金46631。23元+诉讼费3034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xx年9月2日作出(xxxx)上民三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xxx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xx年xx月x日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成都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总经理
住所:成都市xx区x路x号。
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劳仲委x字第xx号仲裁调解书。
申请事项:
请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x金xx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xx经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达成调解协议,依据调解协议的内容,被申请人应在调解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各种补偿金xx元。然而被申请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却出尔反尔,在约定的付款日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申请执行人:公司。
申请事项:
恢复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年9月21日作出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作为我单位与纠纷一案
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接收标的物等事宜。
委托方(签章):
年月日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芦草沟乡水磨沟村
法定代表人:于xx
委托代理人:宋xx
现委托宋xx作为我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案号(20xx)塔民二初字第9号)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有关活动。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特此授权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xx
受委托人:宋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 ,男,年月日生,住区路87号,电话: 。
被执行人: ,男,年月日生,住区路小区号楼楼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年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 ,,年月日出生,住所:
被申请人: ,,年月日出生,住所:
申请执行依据:省市区人民法院(200)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款元及其利息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申请人元。被告于年月日已支付元,尚有元未支付。被告于年月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元及其利息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