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汇总9篇
申请人:,男,19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0,住西安市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女,19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西安市村四组
被申请人:王华,女,1986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住西安安县韦曲镇副食街1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于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年被告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西安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住址: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住址:电话: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 因 一案,你院以( )字第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此 致
人民法院
(海事)法院:
原告诉被告……(写明当事人与案由)一案,未将造成油污损害的“”轮船东……(写明国籍与名称)列为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追加(写明追加人名称)为本案的……(写明追加后的诉讼地位)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章)
年月日
申请人:刘会彬,男,汉族,1979年1月11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侯坊乡东朱村育才东路28号,电话:。
被申请人:张兰振,男,汉族,1958年2月19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安区南村镇大丰屯村,住该村。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中,被申请人张兰振作为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申请追加其为被告参与诉讼,请予批准。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会彬
2015年7月29日
申请人:张某某(又名),男,19年月日出生,族,文化,职工,住渭南市临渭区花园号。
被申请人: 田某某,男,约岁左右,职工,住渭南市临渭区街号。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郭某某、刘某某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电话: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因一案,你院以()字第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此 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陈某,男,汉族,生于1978年5月4日,个体工商户,住址:乡镇,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9日,住址:城区,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5日,住址:城区号,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历城民初字第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zzzz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人李xx,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xx,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北京市xxx
法定代表人张xx,校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xx年xx月xx日
案号:(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X号
申请人(原告):邹XX,男,汉族,住址:福建省XX县XX镇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投资人:黄XX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声称已于20xx年1月28日将其在XXXX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于20xx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XXXX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邹XX
诉讼代理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