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学生读书心得6篇
我读了《狼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说有一个放羊的牧童,因为他要一个人上山放羊,因此村民们告诉他,当发现狼的时候就大声叫“狼来了”。一天牧童在山上放羊,他觉得很无聊就大声喊“狼来了”,村民们听到后马上赶来,村民们发现被骗后就走了。第二次也是这样,当第三次真的狼来了的时候,村民们已经不再相信牧童,羊被狼吃掉了。
我从这个故事知道了我们不能说谎,假如说一次谎人家会原谅。但我们多次说谎后,身边的朋友们已不再相信自己。有困难需要他人的帮助的时候,已没有人愿意帮忙了。
因此,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复仇的故事,这是一本非常吸引人的小说,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复仇之路神机妙算,整个故事虽然时间跨度很大,但内容紧凑一气呵成,最终还给主人公一个公道。这样精彩的好书难怪成为世界不朽之作呢!
唐泰斯是一位勇敢的水手,在即将成为船长并与心爱的姑娘梅塞苔丝订婚当日,被嫉妒他当船长的会计唐格拉以及情敌费尔南设计陷害,以拿破仑同党之罪名身陷囹圄。而检察官维尔福知道其父才真正是拿破仑同党,为免牵连,他没有帮助唐泰斯洗刷罪名,而是判处了他终身监禁。在14年的监牢中,他与一位智者学习生活并成为忘年之交,老人死前将基督山岛藏有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在他成功越狱后,摇身一变成为了基督山伯爵。他在了解真相后,报恩于摩莱尔先生一家。同时他巧妙安排,向他的仇家――已经是巴黎社交界的三大名家展开了复仇。
这是一个并不十分复杂的复仇故事,但作者却将它绘制的有声有色,内容精彩绝伦,实不失为一本老少皆宜的好书。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上帝会还给你一个公道是本书的核心思想。
今天,我读了《一杯牛奶》一文,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向一户人家讨一杯水喝,年轻女子给了他一大杯牛奶,并不收钱,因为施以爱心,不图回报。那个男孩很感谢她,不仅感到浑身是劲,而且还感到上帝正朝他微笑。
数年以后,年轻女子得了罕见的重病。当年的小男孩已经是大名鼎鼎的霍华德·凯利医生了,他也参与了会诊。当看到病人的来历时,他马上直奔病房。
来到病房,他一眼就认出病人是曾经的恩人,就决心治好她的病。终于,手术成功了。当病人翻开医药费通知单时,她看到医药费是之前给的一满杯牛奶。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事:别人帮助了自己,当自己要感谢别人时,别人不会接受礼物。这就是:施以爱心,不图回报。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帮助别人也就是在帮助自己。我们要力所能及踊跃的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今天,当我阅读了《童年的馒头》后,我知道了母亲的疾苦,她们是多么的劳累呀!
从我们刚出生起,从一个还不会说话的男孩到刚毅勇敢的少年男孩,哪一些不经历着风吹雨打的考验啊?对,是我们的母亲,她们每天都在辛辛苦苦地挣钱,养育我们长大成人,其实我们的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盼我们成大器。
在时间的流逝中,我们是否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所以我今后要多多报答母亲对我的养育之恩,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我体会到了母爱的.无私中透露着平凡,却又暗含着一些伟大。母爱它就像一股暖流,渗入了我们的心肺,母爱它就像一副翅膀,带我们飞向高远的未来。
啊!多么伟大的母亲,它就像《童年里的馒头》一样呵护着我们!
书能带给人理想,书能带给人艺术,书能带给人智慧,书使我走进了科学的空间,书使我走进了艺术的遐想,书使我走进了知识的海洋。
因此我十分爱读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加班,留我一个人在家。我太高兴了,终于可以看看勇敢的鲁滨逊,可爱的雷梦拉,调皮的小贝斯啦!可是妈妈又说:“去看书可以,但是在我回来之前一定要上床睡觉,否则……”,妈妈边说边露出不怀好意的冷笑。但我可顾不了那么多,一头扎进书海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很快就过了两小时,可是我正读的津津有味,我哪肯放手。就这样读到了妈妈回家,可我还在看书。妈妈顿时火冒三丈,大喝一声“回去睡觉”,我才依依不舍地上床睡觉。可纵使这样也打破不了我对书的热情。
还有一次,妈妈给了我30元钱说,让我自己解决,本来想去吃一顿美味的自助餐,可看到书店的招牌时又不由地走了进去。书店里的书像磁石一般的吸引着我。我翻翻这本书,看看那本书。这时我喜欢上了一套《小学生精品作文大全》。可这本书只能买,不能看。我看了看它的价钱,要28元。如果我买了它的话,就不能吃自助餐了在知识与美食的.比较前,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知识。所以我立即付了28元买了那套书。因为我知道精神粮食远远比物质食粮好的多。
我还道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它可以让我忘记了所有的悲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我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类从无知,变为天才。我爱读书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做好新世纪的优秀少年。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流落孤岛的故事。
鲁滨逊很小就想出去航海,家人怎么说也不能阻拦他的念头。第一次航海是他遇险了,可是他不灰心又来了第二次,大暴风把他们的船冲散架了,他被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从此他就生活在了这儿,一直过了28年,这些年中他碰到了些困难,还会吃人的土人,于他们搏斗。最后和被他救的那个人一起逃离了这个岛。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被鲁滨逊的那种精神感动了,我想:鲁滨逊的意志可真坚定,要是我在这个孤岛上的话,我想,我连一个月都可能活不过去,父母给我吃穿,我哪来的钱去吃冰淇淋,我睡在床上谁给我做早饭可是鲁滨逊却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了28年,可见他是多么的努力。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
像鲁滨逊这样的人,只是我们没有去发现。他们有可能是清洁工,理发师......甚至就在我们身边的同学或亲人。
让我们永远记住鲁滨逊这个名字,让我们想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