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600字作文(锦集11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我们已学习了一、二单元的知识,就让我给你慢慢做个小汇报吧!
在一、二单元的课文里,我最喜欢也最欣赏的作文就是由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奶奶写的,课文的主要内容是冰心奶奶讲述了自己在幼年时所读的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的至理名言。这篇文章质朴、浅显,文中没有优雅的词语,没有古板老套的句子,就能够劝导大家多读书。冰心奶奶七岁就读了《三国演义》而我九岁时才读了《红楼梦》到了现在,“四大名著”我只读了三本:《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比起冰心奶奶来说,我实在是愧不如人。但是,冰心奶奶并不是一昧的痴迷于书中,她每次看书时,都要仔细选择应该读适合于自己的书,因为如果读了不适合自己的书,就还等于不读书,外国曾经有一句名言:读不适合于自己的书还不相当于交一个坏朋友。冰心奶奶对那些朦朦胧胧的、自作多情、风花雪月的文章并不感兴趣,她只对那些满带着真情实感、质朴浅显的文章心动神移。
我也对《叶公好龙》有着同样浓厚的兴趣。
叶公好龙讲的是一个叫叶公子高的人,他十分喜爱龙,屋里的装饰、摆设全都雕刻了龙的图案,一天,天上的龙知道了这件事,就下倒人间去拜访他,结果夜工见了龙,吓得屁滚尿流,狼狈地跑了出去。在这儿,我想对叶公说:“叶公啊,你真喜欢龙吗?如果你真喜欢龙的话,为什么你见了龙,反而要逃跑呢?做人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切不可弄虚作假啊!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让我们一起来规划自己的读书行动吧!让书,温暖着我们的心房!
我最近完成了一本书,它就是《论语》。我是从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在坦坦教育国学班开始读的。
我一读这本书就好像回到了古代一样。这本书是古代圣人孔子的弟子和他的再传弟子辑录的,里面讲的是孔子和他的学生之间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写了非常注重礼节的子路,孔子的儿子孔鲤被抓走了,子路上去营救,人没有救出来却中了对方的圈套,被一个人一剑射穿了身子,子路死前还不忘把帽子戴好。
《论语》中,我最喜欢的学生是颜回,颜回是孔子最喜欢的学生,也是我最喜欢的学霸。你们一定会问我为什么喜欢颜回呢?因为他不但谦虚有礼,还非常有学问。有人说他比孔子还要谦虚,他却反驳道:“如果把我比做一座高山,我再高也会被人们爬到山顶,而我的老师孔子的高度和天一样,谁也无法爬上去,我的老师孔子比我更谦虚有礼。”
《论语》中,有许多经典语句,比如“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君子要平和大方而不骄恣,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也需要保持谦逊。
又比如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这句话告诉我们,君子有九种要用心思考的事:看要看得明确,不可以有丝毫模糊;听要听得清楚,不能够含混;脸色要温和,不可以显得严厉难看;容貌要谦虚恭敬有礼,不可以骄傲、轻忽他人;言语要忠厚诚恳,没有虚假。做事要认真负责,不可以懈怠懒惰。
虽然这学期《论语》二十章的学习已经结束了,但这并不影响我继续钻研、见习《论语》中的智慧,我要继续学习,努力成为真正的君子吧!
当我烦恼的时候,书会帮我驱走它;当我不高兴的时候,书会给我带来快乐;当我觉得生活烦躁的时候,书会让我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美好。
书,陪着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那时的我最爱看的书是故事大王,每天晚上,我都会让爸爸给我讲,我不认识字,便只能听,虽然有的听不懂,可我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在故事中慢慢睡去,梦里还想着爸爸讲的故事。
有一次,爸爸有事,回来晚,我便坐在小椅子上等爸爸回来给我讲故事。已经很晚了,我还在等爸爸回来,不知不觉中,我迷迷糊糊得就睡觉着了,嘴里还念叨着爸爸回来讲故事。
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告别了小时候的故事书,读起了作文书,名著,虽然没有小时候的故事书好玩,可我还是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的书,我高兴极了,准备好好的啃一顿。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我捧起了《西游记》,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先溜进了滚烫的火焰山……好不容易欣赏完了火焰山的风光,又被强烈的好奇心拉进了天宫里看孙悟空大闹天空……“吃饭了”……妈妈一连叫了好几声,我都无动于衷,仿佛这一却与我无关似的,任饭桌上的饭菜等待,任蚊子苍蝇在饭菜上飞舞。那天晚上,我愣是到了七点才吃饭。
“一旦让她见到了书,除非她自己放下,否则就是九头黄牛也拉不动!”这是爸爸对我做出的结论。
别的女孩都想做一个美丽动人的小淑女,可我宁愿为书发狂,做一个“书女”。的确,为了书,我付出了很多,但我无怨无悔,因为书是那么的让我着迷。我如饥似渴得读着,畅游在书海中……
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童年里,我需要它;在成长中,我也需要它;有了它,我的童年才会充满着五彩缤纷;有了它,我的成长才会更加的丰富多彩。
书,永远跟随着我,让我快乐成长!
我是三年级六班的李天启,今天我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读书故事。常听刘老师说阅读的重要性,我时刻谨记老师的教诲,每天完成作业我就去读读书,读着读着我便喜欢上了她,的确,一本好书就像一杯茶,越是品味,越是芬芳。
读书滋养心灵,知识改变命运。从《海的女儿》到《伊索寓言》,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夜夜伴我入睡伴我成长。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到《童年》,在不断的阅读中,从故事中各色各样的人物中,我逐渐认识到生命的意义,享受着阅读的快乐。三毛的遭遇让我同情,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悬梁刺股”的典故时刻鞭策着我前进。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们珍惜童年,珍惜当下,懂得满足。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着阅读给我带来的乐趣。
虽因疫情,我不能和老师同学们一起在美丽的校园读书、学习,但在这种“停课不停学”日子里,老师每天都在群里表扬爱读书的孩子,还说“爱读书的孩子是最可爱的”听着老师那饱含师爱的话语,我一定会将书视为一盏明亮的灯,让它无声的照亮了我今后前行的道路。
书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了我,让我在这座山中不断的摸索、追求,她让我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我相信有了书香的陪伴,我会更加茁壮的成长!
雷锋叔叔只是一个普通的汽车兵,而他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举动,好事做得不计其数。雷锋叔叔之所以这么伟大,是因为他把远大的理想和生活、工作中最细小的事情联系在一起,用革命的干劲深深地鼓舞着自己,用党的光芒照亮着自己。战友的棉裤破了,他不声不响地把棉裤补好;大嫂的车票丢了,雷锋主动用自己的津贴补车票;当战友家有困难的时候,他偷偷地以战友的名义寄钱……他常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就是说,不单单是补棉裤、寄钱……雷锋叔叔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是到处都可以闪光的。
每天在学校,我也想做好事,受到老师的表扬。假如我捡到钱包,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交公;假如同学遇到了困难,我一定会主动帮助他的;假如……可是这些事情我偏偏就碰不到。直到我读了《雷锋》这本书,我才知道雷锋叔叔做好事并不是为了完成任务,并不是为了受到表扬。雷锋叔叔的伟大,完全出自于平凡,而这些都是表现在一些极小的事情上。
其实在我们班也有许多“小雷锋”,学校要求搬花,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从家里拿来最漂亮的花;班里的水盆坏了,同学们偷偷地买来新水盆;班里的窗帘脏了,同学们主动洗;班里的桌椅坏了,同学们主动修好……
我每时每刻都要学习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精神,让雷锋精神永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今年我很幸运地再一次参加了小学语文国培课程的学习。经过几个月的认真学习,我收获颇多,感悟极深。
每当下班回家,打开电脑,点击出国培课程,听着名师们一堂堂即兴而精彩的课堂教学,那是一种享受;当我正为教学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感到困惑时,专家们一次次及时的专题讲座犹如春风一般沐浴着我迷茫的思绪,解开我教学的谜团,引领着我的教学实践走向成熟。
特别是听了《小壁虎借尾巴》一课的教学评析后(如为什么小壁虎只向小燕子、小鱼、牛伯伯借尾巴呢等对文本的解读),我恍然大悟,专家的一句句贴近生活的评析,让我感悟到“语文课”的大含义,它不仅仅是教课文,我们还应走出课文,把语文落实到生活中去,培养学生的质疑思维、解疑能力、生活能力等。
国培学习不仅仅是完成国培各科课程的学习时间,它的学习室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要想真正的学有所获,我们还应在一线的教学实践中总结各种教育教学问题,阅读教育专著,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使自己成为真正的教育者。
经常听同行们感叹:“我班的同学的作文真差,字迹多么烂等”,试问我们自己,一学期下来教师又写了几篇论文在哪里?我们的黑板字又能让学生心服吗?恐怕我们自己都不敢理直气壮地回答了。
罗大耳朵曾经说过:“你读书的厚度,决定着你站在讲台上的高度。”是啊,作为语文教师,如果连文学作品都没读几本,何谈语文?何谈语文素养?现代社会是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学生有很多获得知识和信息的渠道,如果我们不广泛阅读,不上网“充电”自己,那我们可真不配“教师”了。
国培不仅让我思考,更警示着我应该付诸于行动了,我将不断实践,提升自己的语文素养,真正实现我参加国培的意义。
唯有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条件的。教师应当在每一个时刻爱你的每一个学生。心情愉快的时候爱孩子,心情沮丧的时候也要爱孩子;精神焕发的时候爱孩子,身心疲惫的时候也要爱孩子;工作顺利的时候爱孩子,困难重重的时候也要爱孩子。爱聪明的也爱愚钝的;爱乖巧的也爱淘气的;爱长得可爱的也爱长得不可爱的。相反,对于那些贫寒的、身体不好的、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这些处于弱势境地的孩子,教师不但不能舍弃,而要格外的爱护和关照。因此,教师对学生的爱是神圣的。
教师的爱是重要的。爱,是一切教育的起点。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一句热情的鼓励,可能成就一个孩子的人生。同样,教师要毁掉一个孩子,只需要一道冷酷的目光。
教师的爱不求回报。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条单行道,我们放任感觉、情感和行为,源源不断地流向学生,而不企求任何感激或感恩,不仅是现在也包括将来。
教师的爱是真诚的。真诚的爱,不是虚张声势的夸赞,不是勉强挤出的笑容,不是天空中飘忽不定的云彩。真诚的爱,来自于教师的心底,她是持久的、坚定的,没有半点做作和敷衍。学生的心像水晶一样透明,能感受到教师心灵深处发来的信息,一点点的虚情假意都能被敏感地捕捉。
教育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爱也是无止境的,我将一如既往地做下去。
阅读了李四光的故事后,我感想很多,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自己争取得到的权利》一书。
故事主要讲了:李四光在他爸爸口中得知在武汉三填有个地方可以免费上学,于是,他到了那所小学读书。因为他刚上学时就发奋读书,所以成绩一直很好,虽然几次考试都是名列第一,但是他每次都没被保送,于是,他就准备自己出国,最后还是回到了学校。他的行为被校长知道了,校长被惹怒了,于是就要把李四光开除学校。但是,他的老师说:“给李四光一次机会吧,如果这次没有考第一名,就让他退学,如果考上了,就可以保送。最后,他终于名列前茅,争取到了保送的权利……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的感悟是:李四光居然能用自己的实力夺取报送的机会,这是一般小学生都难做到的事情,让我很惊讶。李四光果然能考上学校的第一,让我又高兴又嫉妒。我要向他学习……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成功不是靠别人,而是靠自己努力争取而获得的。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说起老舍,你肯定会想起他的种种作品。可是,在老舍写作以来,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哪一本书呢?那就是《骆驼祥子》!
它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这本书成功地塑造了祥子这个形象,描写了从农村流落到京城里的祥子三起三落的遭遇,讲述了在黑暗社会环境的腐蚀下,祥子怎样从一个善良、本分、富有正义感的人力车夫,在生活上、人格上、政治上一步步走向堕落,最后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历程。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惨命运的缩影,祥子的悲剧真实地揭露了旧社会对劳苦大众的残酷剥剥,祥子令人心痛的堕落是对腐朽的旧社会的有力控诉。老舍用他那犀利的文笔,准确地描画出祥子身上农民的性格、气质和心理特征。这个如同骆驼一样吃苦耐劳的汉子,是那么淳朴善良、宽厚;最后竟然成了一个每天想方设法去偷钱的小偷、恶棍,他的堕落,是那么令人深思。
钱,固然重要,尤其是在旧社会,人人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一遇到穷人,就对他冷嘲热讽,似乎是一直种娱乐。可是,如果因为那一张张印着数字的纸而是去了最真的灵魂,最高尚的品格,那一张张印着数字的纸就等于花,表面上是那么惹人喜爱,实际上那只是祸害的根源。许多人为了钱已经迷失了本性,失去亲人、爱人。钱不是万能的,失去了善良的本性,即使成了亿万富翁,又代表什么呢?人最应该追求的,不是钱,而是善良的本性。
作为一名“人民艺术家”,老舍的优秀作品不胜枚举,可这本《骆驼祥子》是那么的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