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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7篇

2024-03-19 16:01:53合同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7篇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3、租赁主要建筑物

  4、租赁的设备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 万元整( 元)。

  四、厂房及设备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 年,后 年租金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后 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甲、乙双方 年租期结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及设备时,同等租金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章缴纳,使用之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照片明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应首付定金 万元整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完剩余租金,甲方保证乙方可如期搬入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地址、面积

  甲方出租位于,面积:平方。

  二、房屋出租租金

  每月人民币元(¥元)。房屋出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后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三、乙方按月交房屋租金

  当月1-5号交付本月的租金。

  四、乙方需交租金押金

  押金一次性付人民币元(¥元)给甲方。押金用途:用于乙方违约、损坏物品情形出现的赔偿。在租房期间,如乙方损坏房屋内设施(包括墙体),要照价即时赔偿,乙方如无理取闹,不及时赔偿,甲方可向公安机关求助,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不退回一切费用。乙方租屋期满,经甲方检查租房内各种设施没有不合理损坏和没有违约的,押金全部退回给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守法经营

  如有违法甲方一概不负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水、电费、房屋地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

  1、如乙方租用期限未满而退房屋,原来交给甲方的押金不退。

  2、甲方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否则甲方除退回乙方的押金外,同时按乙方押金数额三倍赔偿给乙方。

  七、甲方交付乙方房屋使用日期起

  第一年不递增,第二年按第一年的租金递增5%,以此类推。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在租赁、装修期间造成人身安全或者意外,甲方一概不负责。

  2、乙方需要装修楼房,期满后固定装修不拆除,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

  双方协商一致作为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3、租赁主要建筑物

  4、租赁的设备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 万元整( 元)。

  四、厂房及设备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 年,后 年租金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后 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甲、乙双方 年租期结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及设备时,同等租金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章缴纳,使用之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照片明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应首付定金 万元整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完剩余租金,甲方保证乙方可如期搬入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一致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年。合计人民币元整(RMB元)。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订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得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3天前将所租设备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第三者使其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规定

  1、损坏赔偿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出租方(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一致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1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订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得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3天前将所租设备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第三者使其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规定

  1、损坏赔偿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 年月日

新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臵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

  年租金(人民币:万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元,厂房租金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月、月底前各结算一次,结算后天内乙方付清租金。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甲方保证电力供应,电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量计量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臵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玻璃、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负责大修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大修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大修而产生的一些后果由乙方负责。

  9、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