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合同8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西北侧荒地约捌亩出租给乙方投资使用,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和面积:地西到砖墙齐,北至路边,南至崖边,面积约8亩。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纪守法。
三、使用及付费方式:租用期为六年,从年月日起,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租金每年元,每年房租提前一个月交纳。
四、承租前甲方要告知以前在此地倒垃圾的用户以后不能再有此行为,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使用期内建设,无任何因村、队干部及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五、乙方租用期间,如国家占用,国家赔偿完由乙方投资的硬件设施,乙方得到赔偿完毕后,乙方无条件搬迁。
六、乙方租用期间可以改造,甲方不得阻挠干涉,不得强行增加硬件设施。承包期满后,乙方投资的不可拆迁的资产归甲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合同内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定此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位于亩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种植,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为五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按每年支付甲方承包费用叁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先支付甲方承包费用贰万元整,剩余壹万元在年底之前付清,之后以此类推。
四、甲方在承包给乙方前负责供电、供水设备的使用正常。设备包括:机井一眼、37千瓦水泵一台、50千瓦变压器及变电柜一台、房屋6间,承包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设备完好,由甲方验收。
五、乙方在承包后负责供水、供电设备的维修。乙方负责用电及安全等事项即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七、甲方给450亩地安装滴灌,甲方负责总管子、其它分管子安装,如果管道造成损失或丢失由乙方赔偿。年底收回所有滴灌及分管子乙方负责,滴灌带由乙方负责购买。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搞建设、集体修渠等事宜,对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归乙方。
九、乙方要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如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
十、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合同,需赔偿从违约之日至合同到期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每年壹拾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的山林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方式:甲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租赁范围:以乙方林权证所划定的范围为准。
三、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租赁费用:按200元/亩一年(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今后每年的租赁金须在上半年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租赁费。
2、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行为。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一概由甲方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林土地范围内进行放牧等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
4、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处理协调与周边等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受他人干涉。
2、乙方有权在租赁的林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按时按亩将租赁金支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自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如有乙方毁约,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毁约方承担(如遇政策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年。即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手印:
身份证号:
公证人: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的房屋漏雨及漏雨带来的相关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维修标准:维修房屋必须在保证不影响甲方居住安全、正常起居等前提下进行。维修项目:楼顶做防水、室内因漏雨产生的起皮、掉漆的房间墙面、屋顶的维修等。维修费用: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维修要求:
(1)乙方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维修时间,以便甲方做好准备。
(2)乙方在维修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指定的品牌乳胶漆,并按照常规居民室内墙面装修流程维修。
(3)乙方维修后负责清理维修所带来的垃圾杂物。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损坏甲方物品,应按照当前市场价赔偿。
(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3、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 天内完工,否则,延期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误工等损失。
4、维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维修完工。
5、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执行,乙方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直至房屋漏雨及漏雨带来的相关问题完全解决后,再补齐物业费。
6、如本次维修后,房屋再次漏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继续维修直至问题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
2、承包费每亩每年
二、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开始至年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 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09年06月01日起至2019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