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合同(汇总5篇)
委托设计方(甲方):
承接设计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设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三、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接受委托设计时间: 年月日
五、完成委托设计时间:年月日
六、委托设计内容
1.室内空间形象设计
2.室内装修设计
3.室内物理环境设计
4.室内陈设设计
5.平、立面设计
6.按合同附件:委托设计清单
七、收取设计费标准
1.按图纸数量计费:(见图纸清单)
2.按工程造价计费:收取工程概算价的%为设计费。
八、设计费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九、设计费收取步骤
1.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计元。
2.按时间□、按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工作量,再预付合同金额的%,计元。
3.设计完成,交稿前付清全部合同款。
十、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供房屋的有关图纸,并带领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测量。
2.设计完成甲方通过后,若因甲方原因修改图纸,按新设计标准收取设计费。
3.施工期间,甲方如要乙方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的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定金;已开始的设计,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设计的工作量,按阶段支付设计费用。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如发生侵权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设计图纸。
2.乙方在交付设计图纸时,必须做一次施工交底。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分歧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双方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
3.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设计,并支付设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设计内容:
2.设计要求:
3.提交方式:提交施工蓝图。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设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两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设计工作成果的形式:CAD图纸及工程蓝图
2.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第七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设计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VI设计□名片设计印刷□产品摄影□字牌灯箱制作其他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或摄影)总费用的50%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设计或摄影的开始时间)或签定合同之时即直接以现金支付乙方。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设计摄影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3、商业广告摄影在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可按照甲方要求拍摄,拍摄完成后,在交付反转片或数码文件时,甲方必须支付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设计(或摄影)(委托事项)初稿。设计(或摄影)完成的时间为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快递的方式把设计作品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或摄影)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的,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或摄影图片)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或摄影)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ADD:
ADD:
TEL:
TEL:
FAX:
FAX: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合作协议:
第一条 释 义
1、本合同甲方是指依法签署本合同,并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委托乙方代为撰写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xx”规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乙方是安徽科技学院城建与环境学院。
第二条 保证和声明
1、甲方是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安徽户籍的中国公民,或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事)业法人;
2、甲方有法定的权力签署、履行本合同或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任何外部和内部授权、批准和同意均已获取;
3、甲方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与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4、甲方已经阅读并完全明白、理解本合同的内容,签署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5、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6、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的事项为:撰写甲方实施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xx”规划。
第四条 委托报酬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壹万伍仟元(¥元)人民币,定稿后支付余款伍仟元(¥元)人民币。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和乙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对在受托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透密其商业秘密,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对方损失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3、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必须向乙方提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xx”规划相关的资料、文件、报表、证照,对于乙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答,并对乙方要求补充的资料予以补充。
4、乙方需要进行实现调查考察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协同乙方进行调查,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尽职进行完成受托事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则乙方需要向甲方作合理解释。
6、甲方应确保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其提交资料失实或欠缺,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受托事项转让给其他人。
第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如果下列任何情形发生,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履行条件已丧失的,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逾期后经甲方催促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的定金和委托办理项目的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 他
1、甲方、乙方签署本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或乙方仍有权追究对方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需方委托供方进行公司雕塑设计制作,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之事项:
□雕塑设计□来稿制作□雕塑安装□其他
具体内容:
二、委托设计制作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需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将委托项目设计制作总费用的%通过支票或银行转账到供方公司账户(供方收到需方的支票或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项目设计制作的开始时间)。
2、项目制作完成后,需方需来南京实地看样,并交%进度款,然后我们安排发货,总项目完成后,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并交付余款。
四、供方设计制作的时间、交付方式:
1、供方需在个工作日内制作出需方(委托事项)实样小稿,实样小稿需方同意后,我们再进行成品加工,项目完成时间为个工作日左右。
五、运输及安装:
供方为需方按常规包装并负责雕塑的装车工作。运输途中出现质量问题,由承运方责。
供方派人安装,需方免费提供三源焊机和吊机,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六、验收方式:供方安装完毕,需方当日组织验收。若对雕塑质量、数量持有疑议,应在
当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合格。成品以稿件为主,效果图为辅。
七、其它细节:
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供方为需方提供底座施工参考图,需方自行施工。所有工程款未
付清之前,雕塑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需方权利:
1、需方有权对供方的制作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供方制作的作品更符合需方企业文化内涵及商业用途。
2、需方有权对供方所设计的样品提出修改意见;
需方义务:
1、需方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需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供方;
3、需方须积极地对供方提供的设计作品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7天(从供方提交制作稿的次日开始计算),
否则按需方确认供方的设计作品处理。
供方权利:
1、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供方设计参考;
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供方义务:
1、供方需按照需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
2、供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设计制作成品。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需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需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