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租赁合同10篇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日期: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用。
第一条、产品数量、价格(下表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签字盖
注:实际数量以双方验收为准,甲方验收签证代表人签收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质量要求:
.1材料(详见合同附件):报价单
.2规格、型号等(详见合同附件):图纸
技术标准:按甲方验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付款
交货地点:甲方住所(桥西区新市北路4号)
交货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全部货到并安装完毕付60%货款,经验收通过后付至95%,质保期一年后全部付清。
分期制作则需制订分期交货、安装、付款时间表。该表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付款方式为甲方给乙方指定卡号转账,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内有效的普通销售发票。
甲方款项未结清前,全部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若甲方每批付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所有货物和赔偿损失。
第四条、运输、安装
运输方式:汽运,运输及运费有乙方负担。
安装由乙方负责,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安装时间:乙方按合同或甲方要求五日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验收时间:安装完毕,有甲方组织乙方配合,申请验收。
第六条、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如果发现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收到货物后应代为保管,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货到安装后未提出的,是同甲方已认可。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协商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甲方责任
负责组织对货物的及时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因甲方原因货到现场不能及时安装,甲方应付货物的保管责任,超过安全期限七天还不能安装则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负责材料的采购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上的质量要求;
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加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免费保修一年。第九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如甲方超过付款期限一个月未付款,乙方解约权利。
第十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其他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调,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按以下方式解决:
11.提交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租赁设备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施工机械(附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型号:(见附表)
二、租赁地点:
三、租赁期限:
乙方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后,租赁期限自机器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场地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离开场地时终止。如乙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离开场地,租赁费不予计算。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法:
1.乙方以月租金的形式将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 即人民币日租=月租/31天;
2.乙方负责租赁期内机器设备的运费;
3.租金结算方式:原则上甲方每月25日向乙方结算一次租金,并于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甲方上级或业主未能拨付资金,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期付款;如果甲方需要增加机械设备,本合同中增加的机械设备的价格和费用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
4.乙方应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有效的机器操作证,24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乙方负责司机的食宿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机械设备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并解除合同。司机对操作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费用自行承担;
2.乙方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和辅助油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少于28天,不足一天从月租金中扣除一天,以保证甲方工程正常施工;
3.甲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满足机械设备的运行条件;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书等)。).乙方应承担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当地有关部门扣留等一切责任;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以满足施工需要。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设备转租、拍卖或抵押。
七、违约责任:
长度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将负责赔偿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出并结算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日期: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机械租赁沙石合同范本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xx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 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天 元∕m
∕天 元∕只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材料缺损的,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
十四、保证人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双方协商,就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机械名称和规格:T汽车吊、轮胎式。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5月15日开工到20xx年11月15日结束。租赁期限暂定为6个月合同暂定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到期前5日之内向乙方提成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燃料乙方
四、作业地点: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工程项目现场
五、作业时间:满足项目部施工需要
六、租金:
1、汽车吊每月租金为(包括司机工资、油料等)
2、租金自机械进场之日开始计算,实际租用天数不足一个月时,则按800元/天计结算。
3、付款按待施工完毕后吊车退场三个月内付清全额租金。
4、结算依据:由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签字审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公司经理批准,任何以个人名义的口头承诺或者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条款无效,均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涉。
6、本合同加盖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盖“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项目技术专用章无效”。
七、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商定的日期及时进场。
2、乙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牌照、行驶证操作证齐全有效的吊车。乙方配备司机必须技术熟练、责任心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要请假。
3、机械司机必须听从甲方合理调度,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作业。
4、坚持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护,确保甲方的施工需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保证半天内恢复正常使用,如遇到半日内修复困难,乙方自行调配其他吊车进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夯实,遇到场地无法进出甲方必须采取弥补措施,要备专人负责。
2、使用中甲方必须指定有上岗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指挥,指挥人员做到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享有机械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租或作财产抵押,非机械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拆除任何部件及机械内的工具,如有类似情况,经发现赔偿一切损失。
4、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
5、甲方施工中必须注意机械操作人员的劳逸结合,防止疲劳作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承担。
6、外区域甲方负责驾驶员的住宿、就餐。
九、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租金结清后自行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住址: 电话:
承租方: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厂房、机器设备的事宜经自主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数量及功能
甲方将位于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长城园二号路北侧的场地约6000m2,洗煤车间150m2(内设整套洗煤设备),配电房25m2、锅炉房、洗澡堂50m2(全套采暖供热、洗澡设施),化验室50m2(煤质化验设备齐全无损),宿舍8间、办公室2间、装载机库1间、门房2间、机器设备、化验设备、供热设施、装载机(见租赁物品清单)租赁给乙方使用。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洗煤,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月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50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意向,乙方拥有优先权承租。届满前20日甲方有权对租赁物按清单进行清查核对按期收回。
第三条、租金
租金共计:万元,场地、设施、设备租金万元,一次性支付,装载机租金:万元,每个季度第一月支付万元,第四个季度支付万元。
第四条、租赁物的支付
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2、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3、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索赔权。
4、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清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装载机必须在租赁院内从事洗煤辅助专项工作,不得开出院外从事经营或其它工作,不允许外借他人使用,造成损失均有乙方承担,违者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同和国消防条例》有关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正常生产。
2、监督乙方对租赁物,场内附着物的正确使用。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种设备,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要求,场地设备均不得出租、转让、变卖。
第七条、租赁场地、设备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终止合同前,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 日将租赁物场地及甲方提供的设备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当年租金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
1、未按约定使用场地、设备、经甲方的。
2、利用场地加工,制造违禁物品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它人交换场地。对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卸、转借、转租。
4、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5、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不接受甲方监督纠正。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以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
乙方拟租赁(设备名称)。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
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 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 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 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4 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 租赁物件的保险
5-1 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 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 经济担保
6-1 甲方同意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 租赁保证金
7-1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 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章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 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名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该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是,租用数量为,该机械设备主要用于。
二、租赁时间
该机型设备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历时日。
三、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按计算租费。
4、其它:。
五、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乙方指挥,接受乙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甲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甲方租金。
(2)给甲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令法规办理。如发生争执,双方不得圆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以计时(挖机320元每小时,拉渣土111车每车60元)方式租用甲方机械。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支付方式:
1.设备租赁期限:乙方根据实际临时租赁。
2.租金计算:乙方根据双方书面签认实际使用时间数,结算租金。
3.税金:租费价不含税金。
三、运输、使用、维修、保养、燃油费用
1.机械进出场费由甲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负责设备进出场安全。
2.乙方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转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养、操作手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况良好的设备,外观整洁,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2.每台设备配备一名具有操作资格证、技术水平达到中级以上、身体健康的操作手。严禁派遣学员、学徒上机,一旦发现,乙方有权按200元/次在租费结算时扣除。
3.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手必须服从乙方统一管理,遵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指挥,保证随叫随到,按要求填写乙方提供的《设备运转记录单》并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规及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从乙方指挥,违章操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手或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第三方损失〕。
4.甲方设备应停放在乙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派人负责看守;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看护,并保证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业安全。
2.乙方应及时支付甲方租费,租赁结束后不得滞留甲方设备。
六、违约责任
1.租赁设备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应向乙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承租方(乙方):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2.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设备,应向甲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约定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